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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筑市场307单位个人被亮红黄牌

 思圆监理邓 2017-05-29
    日前,深圳市建设局在对2008年下半年记录的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分进行统计排序后,分别给予了得分较高的307个当事人红色和黄色警示。 
   据了解,2008年下半年,深圳市、区建设局及相关执法机构共记录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2609条,其中,单位不良行为1668条,从业人员不良行为941条,涉及到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建设和勘察单位、预拌混凝土、造价咨询和检测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企业负责人等。依照规定,对统计周期内累计得分超过同类当事人不良行为平均分值1.5倍的当事人,应分别给予红色、黄色警示。本次统计后,共有307个当事人受到红色、黄色警示。 
    深圳市建设局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警示情况在该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红色警示名单公示期为6个月,黄色警示名单公示期为3个月。在通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政府投资工程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不得将其工程发包给受到红色警示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允许受到红色警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在其工程中执业。其他工程建设单位也可对受到红色警示的工程承包单位及个人的从业资格予以限制。同时,对受到红色、黄色警示的单位和个人,深圳市、区建设局及有关执法部门将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加大抽查频率,对其相关业务活动及有关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的办理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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