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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有气味分阴阳

 Dementia豆豆 2017-05-31

导读:昨日肖老师借着端午节的契机,从艾叶的性味归经的角度给大家普及了一下“艾灸”忌宜,突出了药物的性味属性与其治疗范围的问题。

今日推送浙江近代名医史沛棠先生对于药物性味的集中阐述,进一步说明药物性味问题之重要性。希望对大家有益。



以药之偏纠治病之偏,即用药物气味之阴阳,平衡疾病之阴阳偏颇。



01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


味有质,甘辛苦酸咸淡六种;气无形,臊腥焦香腐五者。


气味各有厚薄,如某药味厚而气薄,某药气厚而味薄,也有气味俱厚,或气味俱薄者,气味厚薄不同,作用亦不相同。


药物味厚者属阴,如地黄、阿胶的补血,大黄、芒硝的下泻,功用都在于阴;


味薄为阴中之阳,如当归、川芎补血,白芍、玄胡止痛,作用在阴阳之间。


气厚者属阳,如麝香、冰片开窍,麻黄、香薷发汗,功用都在于阳;


气薄者为阳中之阴,如黄芪、人参补气,桂枝、柴胡和解,作用在阴阳之间。


可知味厚之药不独补养精血,亦有清泄作用;味薄之药非仅补益,并具疏通功能;气厚药物非但开窍,尚有补阳强壮;气薄药物可以补虚,发汗,更可通利水道。



02



《素问·至真要大论》也云:“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其平也。”


此说明药味性味之功效,为处方用药之基本原则。


按辛味可以发散、升泄,甘味可和中、调味,辛甘配合,产生发散的功效


如桂枝汤、麻黄汤、甘草干姜汤的药物均系辛甘并用,能发散、能升泄,故属阳也。


酸味主收,苦味主降,涌即吐,泄是泻。


凡味酸味苦之药,或酸苦配合之方剂,具有止吐止泻的功用,如连梅煎、黄芩汤之类。


咸味药物可以催吐,可以泻下,可以软坚,其涌泄作用与酸苦之止吐止泻相反。


例如以炒盐冲汤服而探吐,大便燥结者吞服芒硝以导泻等,其作用在于胃肠,故曰属阴。


味淡之药功在疏利水道,渗泄膀胱。


《内经》以膀胱为太阳寒水之府,作用在于贮藏与排泄小便而又全赖于气化,故云“气化则能出焉”,因气为阳,故称属阳。


由上述可知,辛、甘、酸、苦、咸、淡六种药味的功用有主收、散、缓、急、燥、润、软、坚之不同,故曰当“以所利而行之”。



03



《素问·至真要大论》又云:“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五味入胃,随五脏所喜而到达相应脏腑发生作用。


如酸为木之本味,为肝所喜,故酸味入胃,必先归肝;


辛为金之本味,为肺所喜,故辛味必先归肺;


咸为水之本味,为肾所喜,故咸味必先归肾;


苦为火之本味,为心所喜,故苦味必先归心;


甘为土之本味,为脾所喜,故甘味必先归脾。


五味中之任何一味,久食太过,使脏气偏胜,往往会发生对本脏所胜脏的贼害作用。故《内经》中还有如“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的记载,可作为上文之注解。


此乃事物变化之常规,若仍然不知节制,便能致人夭折。所以饮食五味贵得其平,而药物治病,亦当中病即已。



04



又曰:“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此之谓也。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治病在上焦者,所选方药宜药力作用缓和者,使其在上焦病所发挥作用,不宜应药力峻烈的方药,以免急迫下行,不能作用于上焦。


治病在下焦者,所选方药宜急迫下行者,使药力直达下焦,急抵病所。


所谓“缓”,即气味俱薄之药物;所谓“急”,指气味俱厚之药物。


盖味为阴,味厚为阴中之阴,味薄为阴中之阳;气为阳,气厚为阳中之阳,气薄为阳中之阴。阴者治下,阳者治上,明此者,处方用药方能切合病情。


故用药治病,首当明确病变部位。


如病在下焦,即“病所”远者,其药力(气味)必先通过中焦脾胃然后抵达病所,故当“食而过之”,即饭前服药之意,借食以送药力,直达下焦病所。


是以病在上焦者为近,宜饭后服药,使食物载药而止于上。


可见服药于进食之前后确有一定关系,医者宜遵守这一规律,否则恐药力难以全部发挥。



注:本文选摘自《中医临床家史沛棠》,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2001年10月。本公众号仅用之进行学术交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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