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旁和部首组合在一起构成新的字称为合体字。'比'加上'白'构成了'皆',而'皆'加上'木'构成了'楷'、加上'言字旁'又构成了'谐',既然某些合体字里含有常见的独体字,那么这个独体字本身和由它变化而来的偏旁或部首,在外形上有没有关系呢? 独体字作合体字的右部和下部时基本保持不变 当一个字作另一个字的右部或者下部时,这个字的形态基本保持不变。 1、作为偏旁后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可以照搬本字的写法。一般情况下,独体字作了合体字的右偏旁或者下偏旁,除了本字适当写瘦或写扁之外,并不产生大的结构、笔画变化。 在'木'字作下偏旁时,因为横长竖短,应符合'横长竖短,撇捺化点'的要求,变撇捺为两点。'水'字作下旁时,往往会变化为四个呼应点。 这是主笔不能冲突的缘故,要注意区别对待。 2、本身为直竖,仍为直下;斜向的竖,仍保留原来斜势。 3、本身带有竖撇的独体字,作合体字的某 一部分时,一般保持为竖撇不变(有特例,如'套'、'蚕'、'乔'等);本身带有平撇、短斜撇的独体字,作合体字的一部分时,仍保持不变。 4、伸展的主笔,基本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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