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支持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地方实施农村精准扶贫的有效手段。自 2008 年开始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以来,我国已累计下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千亿元以上,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00多万户。并于2011年出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及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 农村危房 今年1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从2017年开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将集中聚焦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人群上,并大幅度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 各地根据国家的政策,颁布实施适合当地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农村危房改造由符合条件的户主提出申请后,改造后住房面积已经达到人均13㎡以上,但每户建筑面积要在60㎡以内。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申请受理、民主评议、一榜公示、镇入户审核、二榜公示、区审核、三榜公示等流程。 2016年中央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以每户7500元为基准,对贫困地区的补助增加1000元/户,可达到每户8500元。另外,地方财政也会给与额外的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下面5种情况不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之列: 1、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鉴定房屋为非C级或非D级的。 2、住房使用人不是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任意一种类型的。 3、在当地有其他安全住宅的。 4、在其他城镇有永久性住房的。 5、人均住房面积较小,但需要分户的。 另外,为了避免基层干部优亲厚友或在补助资金发放后索要好处费等行为,还建立了相关监管措施,不仅对补助对象的认定有严格程序,还对补助资金实行直发到户,并完善了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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