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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申乔

 与狐独做伴 2017-06-02

赵申乔(1644年-1720年),字慎旃,又字松五,号白云旧人,江南武进人(今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清朝官员。明末御史赵继鼎之子,状元赵熊诏之父。大学士李光地的门人。“南山案”事件的检举人,亦因为此案,与赵申乔儿子赵熊诏因科举结怨的戴南山被康熙帝斩首。

康熙八年(1671年)中举人,次年联捷进士。二十年(1681年),授河南商丘县知县。二十七年(1688年),升任刑部主事。三十三年(1674年),迁刑部员外郎。

康熙四十年(1701年)经直隶巡抚李光地举荐,擢浙江布政使,革除南粮口袋及藩司陋规,以廉名显于世。次年升浙江巡抚,加右副都御史衔。不久,改偏沅(湖南)巡抚。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升左都御史。诰封资政大夫。五十年(1711年),担任辛卯顺天乡试正考官。同年,检举《南山集》作者戴名世“狂妄不谨”,引发“南山集案”,名世被斩。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以左都御史充壬辰科会试大总裁。五十二年(1713年),改户部尚书。五十七年(1718年),以户部尚书兼管钱法事务,充戊戌科会试副考官。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卒,谥恭毅。雍正元年(1723年)赠太子太保。乾隆四年(1739年)入祀贤良祠。

起初授河南商丘知县,颇有政绩,外加做事严谨,很得上司赏识,在官场上步步高升。后因为直隶巡抚李光地的推荐,被康熙越级提升为浙江布政使,起初赵申乔坚辞不去,康熙晓谕他道:“浙江乃财赋要地,自上任布政使张鹏翮去后,钱粮蒙混不清,如今委派你当此重任,定要秉公察核,不亏损钱粮,不连累百姓。布政使为一省之表率,你清廉了,百官自然以你为表率,”申乔顿首称谢。称必将尽心职守,不负皇上所望。

  赵申乔轻车简装,前去上任,没有随身带一个幕僚,查对帐目等大小事宜皆自己动手,认真勤勉,浙江官场风气大为改观。第二年,康熙因申乔居官清正,能信守诺言,将他迁为巡抚。布政使旧时有孝敬费用,亦有平时的火耗钱,申乔省吃俭用,积下二千余两银子,全部封存起来给下一任代理布政使,对他说:“这里的钱粮混乱,今年能征收成功,已经十分困难,下一年可能更难,这些钱足以办得了一些的事情了,没有必要的话,不要再去惊扰百姓。”

清赵申乔 致十弟书札

  赵申乔不但廉洁,性格亦十分耿直,眼里容不得沙子,任江苏巡抚时,他几乎参遍了江苏官员,一次,他参奏提督俞益谟私取兵粮三十五石,康熙下诏诘问益谟。益谟反而弹劾申乔为人太过苛刻,诬陷大臣。康熙将申乔一并解官质讯,随后命尚书萧永藻细查此事,得知申乔所说属实,下诏罢了益谟的官,命申乔还职。亦爱他的不惧权贵,将他升为御史,他对他的脾气不太放心,曾经说道,申乔为人甚是清廉,但就是有点小脾气,人人皆都害怕他的耿直。朕喜爱他没有私心,是以处处护惜他。

  过不多久,赵申乔又上疏,说道每年农忙时,京师当考虑到这个时令的原因,停止民间诉讼。康熙很不高兴这个有点无理的建议,但仍然耐心地回复他道:“农忙停讼,听之似有理,实乃无益。民非独农也,商讼则废生理,工讼则废手艺。地方官不滥准词状,准则速结,讼亦少矣。若但四月至七月停讼,而平日滥准词状,又复何益?且此四月至七月间,或有奸民诈害良善,冤向谁诉?。”给他分析了“停诉”的不利之处之外,康熙亦严正地告诫他:“读书当明理,事有益於民,朕即允行,否则断乎不可也。”

  赵申乔因为性格正直,不畏强权,康熙皇帝对他确是十分偏爱,他曾经康熙四十二年随康熙皇帝巡游江南,之后赵申乔给弟弟写了一封信,记录了他与皇帝一路上的答问,实在是一部 《伴君日常生活录》。当时皇帝问他文章写得如何,字写得怎么样。赵申乔自谦:臣已花甲之年,做文章不行,字也写得不好,臣弟赵申季自幼习练文徵明的字,倒有几分神似。皇帝又问他,你儿子如何,赵申乔答说儿子赵熊诏尚正在家中功读,以期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皇帝点头含笑。后来,他的弟弟果然中了进士,他的儿子也在康熙四十八年中了状元。除去他们个人的努力,赵申乔的推荐应该也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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