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山东将实施“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改造提升传统业态,催生培育新型业态,激发文化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依托山东特色文化,重点挖掘鲁中山区、胶东半岛、京杭大运河沿线文化资源,打造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实施文化产业发展“金种子”计划,加快文化创意创新成果转化,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快速成长;强化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鼓励传统舞台剧目、音乐、美术、非遗、地方文化、地方产品的数字化转化;加快传统出版企业转型升级,打造数字出版全产业链,大力开发数字内容产业。 |
|
来自: 莎莎图书馆1984 > 《文化产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