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姆、幼儿园教师、养老院工作人员等具有监护或者看护职责的人员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昨天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首次公布了一起幼儿园老师因虐待儿童被判刑的典型案例。 △视频:两幼儿园老师因虐待儿童被判刑罚 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 判处两年六个月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王璐、孙艳华原系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某幼儿园教师。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璐、孙艳华身为幼儿教师,多次采用针刺、恐吓等手段虐待被看护幼儿,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璐、孙艳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判后,王璐、孙艳华提出上诉。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刑法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罪名的增设,改变了刑法之前的虐待罪主体只能由家庭成员构成的状况,将保姆及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场所内具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也纳入本罪主体。(详情链接:刑法修改:猥亵罪对象拟不再限定为女性 9个死刑罪名或取消) 典型案例:判决意义深远吉林四平4位老师虐童被判刑,这起案件带给我们的启示远不止案件本身,它是从法律意义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里程碑事件。
一个健全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人都有三颗心,爱心,良心和责任心。而作为幼儿园的老师,这三颗心更加缺一不可。那些没有职业操守混进幼师队伍的人,那些心术不正只想赚家长钱的人,那些缺乏爱心又缺少师德的人,请离我们的孩子远一点。 更多新闻 监制/唐怡 主编/王兴栋 编辑/王义 央视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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