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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君墓誌銘》解讀/陳根權

 海航润泽馆 2017-06-04

    孫過庭的生平事蹟正史沒有記載,今天我們所能見到的只有陳子昂的兩篇文章,一篇是《率府錄事孫君墓誌銘》(《陳伯玉集》卷六,《四部叢刊》影印明刻本),一篇是《祭率府錄事孫錄事文》(《陳伯玉集》卷七)。這兩篇文章彌為珍貴,成瞭解讀孫過庭生平的關鍵史料。為利用好這些珍貴資料,我們不妨先就這兩篇文章分別予以解讀。

 

    《率府錄事孫君墓誌銘》原文如下:

 

    率府錄事孫君墓誌銘/陳子昂

    嗚呼!君諱虔禮,字過庭,有唐之不遇人也。幼尚孝悌,不及學文;長而聞道,不及從事祿。值凶孽之災,四十見君,遭讒慝之議。忠信實顯,而代不能明;仁義實勤,而物莫之貴。堙厄貧病,契闊良時。養心恬然,不染物累。獨考性命之理,庶幾天人之際。將期老有所述,死且不朽。寵榮之事,于我何有哉?志竟不遂,遇暴疾卒於洛陽植業裡之客舍,時年若干。嗚呼!天道豈欺也哉!而已知卒,不與其遂,能無慟乎!銘曰:嗟嗟孫生!見爾跡,不知爾靈。天竟不遂子願兮,今用無成。嗚呼蒼天,吾欲訴夫幽明!

 

    譯注:

 

    原文:“嗚呼!君諱虔禮,字過庭,有唐之不遇人也。”

 

    解讀:從這句銘文看,在陳子昂的理解記憶中孫氏名虔禮,字過庭。“有唐之不遇人也”是這一句的核心和重點,也是這篇銘文的綱領。“不遇”,即不容易遇到,難以遇到,有幸遇到。“不遇人”,即不容易遇到的一個人,難以遇到的一個人,有幸遇到的一個人。“有唐之不遇人也”即有唐以來不容易遇到的一位人物啊!有唐以來難以遇到的一位人物啊!有唐以來有幸遇到的一位人物啊!“有唐之不遇人也”,是陳子昂對孫過庭生平際遇的最精確、最概括的評價。現在的問題是生平際遇是一個什麼樣的際遇?按照以往研究孫過庭者對孫過庭生平的解讀,那就是:運悖、命短。如果按照這個主調解讀“有唐之不遇人也”這句話,那麼這句話的意思就成了:“孫過庭是有唐以來難以遇到的命短運悖之人”。此屬祭文,甚顯過分,既不合情,亦不合理。“有唐之不遇人也”的準確解讀應該是:“有唐以來不可多得的一位書法人物啊!”如此解讀,該句通了,全文也通了,文中的諸多問題也都迎刃而解了。

 

    譯文:悲痛啊!我不敢直呼先生的姓名,但在這裡我又不能不說。我尊敬的先生名虔禮,字過庭,是有唐以來不可多得的一位書法人物啊!

 

    原文:“幼尚孝悌,不及學文;長而聞道,不及從事祿。”

 

    解讀:“尚孝悌”是讀書人的基本品質。“幼尚孝悌,不及學文”,這句話裡邊就有了意思了。我們知道,祭文的寫作目的有兩個,一是對死者進行生平總結,二是表達生者對死者的哀悼。其行文特點是,對善德榮顯之事採取張揚的寫法,對過失辱沒之事採取隱晦的寫法,這就是現在我們看到的所有祭文都有一些套語的原因。“幼尚孝悌,不及學文”一句,從字面上看,意思是小時侯在“孝悌”和“學文”這兩件事上,孫過庭把“孝悌”放在了第一位,以“孝悌”為重,以“學文”為輕,因“孝悌”耽誤了“學文”。實際上是這回事嗎?不是的。我們想想看,“學文”怎麼能和“孝悌”起衝突呢?“孝悌”的同時,照樣能學文。難道陳子昂連這個道理不懂嗎?我們說,問題絕非這麼簡單,其中一定是別有隱情。什麼隱情呢?孫過庭不是因為“孝悌”影響了學文,而是“文”沒有學好,而這個“文”沒學好,還不是我們一般意義上所理解的“文”沒學好。我們從孫過庭《書譜》的文筆看,孫過庭不是“文”沒學好,而是“文”學的很好。不但“文”學的很好,字也寫的很好,不然他怎麼能“見君”?太宗又怎麼能贊其書?陳子昂難道在祭文中說了瞎話?不是的,這是陳子昂在說反話。孫過庭的“文”學的很好,反說其沒學好,這裡邊隱含了一個意思,即孫過庭屢試不第。在墓誌銘中,這樣的話是不能直說的,故此只好說“不及學文”。單說“不及學文”又嫌不好,故此前邊只好加一句“幼尚孝悌”。話有三說,巧說為妙。文字上進行這一樣一番處理後,給人的感覺那就要好的多,為孫過庭的屢試不第也圓了面子。屢試不第,不是孫過庭的問題,而是考官的問題,是科考制度的問題。但是,又不能從考官身上找原因,不能從科考制度上找原因,只能從孫過庭自身去找原因。找什麼原因都不合適,只能找不是原因的原因。現在我們明白了,這句話的真實意思是:孫過庭的文學的很好,就是屢試不第。

 

    “長而聞道”,“道”指的是什麼呢?應該就是“老子”和“莊子”。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書譜》的若干內容中得到映證。孫過庭《書譜》中多次引用老子和莊子的話,引用的又非常之好,這應該就是聞道的結果。“不及從事祿”,“事祿”指的是什麼?指的是當官。因為只有當官才有事做,才能有俸祿。“不及從事祿”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沒有當上公務員,沒有找到工作。這句話與上句話對應,意思是說:孫過庭長大以後是因為“聞道”而延誤了當官。隱含的意思是,因為屢試不第沒有當上官。

 

    譯文:小的時候,先生非常孝悌,因為太孝悌了,反而耽誤了自己的學業。長大以後,先生又喜好老莊,又因為喜好老莊,而耽誤了自己的仕途。

 

    原文:“值凶孽之災,四十見君。遭讒慝之議。”

 

    解讀:唐太宗欣賞過孫過庭的字一說,很值得思考探討。孫過庭的文墨是怎樣呈遞到太宗手裡的呢?綜合分析,其它形式和途徑傳呈的可能性極小,而有一種形式和途徑傳呈的可能性極大,這就是孫過庭考取了舉人或被舉薦,地方官有可能將其試卷或文墨傳呈至皇帝,一來顯示地方發現和培養出了人才,二來還可以討皇帝開心。事實也果真如此,唐太宗看到孫過庭的字,誇讚不已,確實開了心。皇帝開心後表揚了地方官也在情理之中。皇帝表揚的形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至於具體是什麼形式我們不得而知。假若說孫過庭沒有考中或未被舉薦,地方官怎麼能夠將一位落選舉子的試卷文墨上呈給皇帝,自討沒趣呢?皇帝若問,這麼好的試卷為什麼不予錄取?皇帝以此降罪怎麼辦?相信地方官不會做這樣的傻事。由此,我們可以做出這樣一個大膽的推測:孫過庭是太宗時期考中或被推薦為舉人的,也就是這一次中舉後,他的試卷被呈送到了太宗那裡,太宗對孫過庭的字大加讚賞。

 

    “凶孽之災”指的是什麼呢?按照唐朝的科舉考試制度,國家有大事時取消或推遲開科。在孫過庭的中年,國家發生了兩件大事。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太宗去世是一大事,接下來永徽四年(653年)房遺愛謀反又是一件大事。太宗去世不是“凶孽”,陳子昂也不敢妄為稱之為“凶孽”,看來“凶孽之災”應當是指房遺愛謀反這件事。房遺愛謀反案是長孫無忌一手策劃的,政治目的在於清除異己勢力鞏固李治政權,實屬一樁冤案。這一冤案牽連到了荊王李元景、吳王李恪以及高陽公主等。這些人都被處死,冤獄很大,株連很多。李恪隨太宗打天下立有大功,人品很好,能力也強,很有社會威望,太宗嘗謂此子像他。李恪是吳王,孫過庭又是吳郡人,受株連的可能性極大。還有,當年傳呈孫過庭文墨的官員必定是吳地官員,保不准就是吳王李恪本人,或者是由地方官員傳至吳王,再由吳王傳呈太宗,總之孫過庭的試卷傳呈太宗,是不能繞過吳王的。這次冤獄搞的這麼大,被株連的人數又那麼多,孫過庭受到株連當在情理之中。孫過庭當時還年青,還未入仕途,以其它形式受株連的可能性較小,以不能入仕途予以株連的可能性極大,入情入理。這應該就是太宗賞識過孫過庭的字以後,這件事便無聲無息的原因的最合理解讀。

 

    “四十見君”,孫過庭有什麼機會能夠見君呢?只有一種機會,那就是參加“殿試”。“殿試”就是由舉人考取進士時在宮殿上舉行的一次由皇帝親臨的面試。“四十見君”就是說,孫過庭四十歲的時候考取了進士參加了殿試,見到了皇帝。孫過庭見到的是哪一位皇帝呢?前面我們說了,太宗皇帝只見到孫過庭的字,而未見孫過庭的人,孫過庭見到的當是高宗皇帝。翻閱唐史,唐高宗時有過兩次殿試。一次是顯慶四年(659年),一次是調露元年(679年)。“四十見君”當是顯慶四年。原因我們在孫過庭享年一講中已經做過了分析。這一次殿試完後,孫過庭被安排了工作,當了官了,這就是孫過庭仕途的開始。

 

    “遭讒慝之議”,這句話沒有說完只說了半句話,另外半句話是“被免丟了官”。這是陳子昂故意省去的,因為這類話不適宜於出現在銘文中。當然,省去後並不影響對這句話意思的完整理解。 “讒慝”就是誣陷,如果不是丟了官,那也就夠不上誣陷了,僅僅是瞎說而已。“遭讒慝之議”應該就是孫過庭仕途的結束。這句話的意思是,因為別人的不實誣陷之詞而丟了官。“讒慝”的內容是什麼呢?孫過庭的官職是“率府錄事”,是太子管轄的軍隊裡的軍職,遭誣陷丟官,看來一定與太子事件有關。查閱唐史,孫過庭入仕時的太子是李弘。李弘656年封為太子,675年暴死。當太子十九年。這一時間段正好是孫過庭入仕的時間。按孫過庭“四十見君”一說計,當是顯慶四年(659年)入仕。李弘死後,太子之爭相當激烈。一朝天子一朝臣,原來的率府軍隊交由誰管?原來的那些軍官誰能用誰不能用等問題馬上就出來了。這些問題必然波及到原率府軍隊裡的軍官甚或士兵。這些人都存在著一個工作變動甚或去留的問題。孫過庭“遭讒慝之議”丟了官,應該就是這件事,這一年即上元二年(675年)。如此說來,孫過庭於四十歲時(659年)入仕,五十六歲時(675年)被免官,爾來孫過庭共當了十六年的官。

 

    譯文:先生于仕途上特別的不順,機遇很不好。當先生學業有成的時候,趕上了國有大事,凶孽之災讓他受到了株連,耽誤了仕途。直到先生四十歲的時候,這才有機會參加殿試見到了聖上,才被錄用為官。先生的命運也不好,四十歲入仕,幹了十六年還是個“率府錄事”,又遇到了太子事件,有人借此機會說先生的壞話誣陷先生,使得先生連“率府錄事”這樣一個小官也丟了。

 

    原文:“忠信實顯,而代不能明;仁義實勤,而物莫之貴。”

 

    解讀:這一段是陳子昂在為孫過庭喊冤鳴屈。“忠信”,表面上指的是孫過庭對大唐的忠實和誠信,實際上隱含的是孫過庭兩次被冤。孫過庭第一次被冤是,太宗推崇書法,推崇“二王”書法,見到孫過庭的字“書亂二王”後,對孫過庭的字非常讚賞。按說這就是孫過庭仕途上的一次最大機遇,孫過庭完全有可能通過這一機遇被破格重用。結果是太宗過世後,因房遺愛謀反一案孫過庭受到了株連,機遇變成了災難,孫過庭的仕途被不明不白地耽誤了。孫過庭第二次被冤是,孫過庭的“率府錄事”幹的好好的,卻因太子事件遭人誣陷,又不明不白地丟了官。“忠信實顯”,孫過庭被冤的兩件事情已經過去了這麼多年了,事實已經完全證明孫過庭是被冤枉的。“代”,朝代,指在孫過庭的有生之年,大唐傳了三位皇帝,改了十二次年號。“代不能明”,指的是從孫過庭被免官到孫過庭逝世,其間他的冤案卻一直未能得以平反昭雪。“仁義”, 表面上指孫過庭的為人處事,實際是指孫過庭的書法藝術造詣和他的授書傳藝。“物”,自己以外的人,即別人。“物莫之貴”,孫過庭不被別人所看重,他的書法藝術思想理論還不能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譯文:先生對大唐的忠實誠信已被後來的事實完全證明,但當初所受的株連和誣陷卻未能得以平反昭雪。先生于書法藝術方面的造詣以及他授書傳藝廣布藝德的作為,同樣不被別人看重,他的書法藝術思想理論還不能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原文:“堙厄貧病,契闊良時。”

 

    解讀:“堙”,堵塞,填塞。“厄”,災難,困苦。“貧”,貧困。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孫過庭的貧困並非絕對意義上的貧困,而是相對意義上的貧困。即指的是和當時社會上的中上等人群,主要是中上層官員相比顯得貧困,而不是與社會上的中下等人群相比所顯得的貧困。“契”,買賣文書。“良”,很。“闊”,寬廣。

 

    譯文:先生的時運很不好,仕途的道路一次又一次被阻塞,厄運一次又一次降臨。貧困和疾病也都來了,賒別人的帳,欠別人的債很多,長時間也還不了。

 

    原文:“養心恬然,不染物累。”

 

    解讀:“養心”,修心養性。孫過庭通過什麼形式修心養性的呢?結合上下文分析,孫過庭是以研究書法藝術和書法藝術理論修心養性的。“恬然”, 恬靜,坦然。“不染物累”,樂於清貧,不追求物質享受,不因清貧而放棄對事業的追求。暗示孫過庭專心研究書法藝術和書法藝術理論。

 

    譯文:然而,先生性情高雅,心境恬靜,處事坦然,樂於清貧,不追求物質享受,也不因清貧而放棄對書法藝術以及書法藝術理論的研究。

 

    原文:“獨考性命之理,庶幾天人之際。”

 

    解讀:“獨考”,就是單一或專一考察。這裡的“獨考”,當屬對開篇“有唐之不遇人也”的解釋說明。“性命”這裡不是單指人的生命或動物類生命,而指的是事物的發展運動變化。“性命之理”,即事物發展運動變化的規律。“天”,指的是客觀世界。“人”,指的是人的主觀認識。“庶幾”,表示在上述情況下才能避免某種後果或實現某種希望。“天人之際”,客觀世界和主觀認識的結合,這裡指的是書寫情感的產生與書寫意境的形成。“獨考性命之理,庶幾天人之際”,指的是孫過庭撰寫《書譜》一書,研究中國書法藝術思想理論這件事,而且孫過庭的《書譜》已經完成了,研究中國書法藝術思想理論取得了很多成果,具有很大的成就。諸如“達其情性,形其哀樂”,“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況書之為妙,近取諸身”,“而波蘭之際,已浚發於靈台。必能旁通點畫之情,博究始終之理”,等。陳子昂此處所說的“獨考性命之理”, 就是孫過庭《書譜》中所說的“博究始終之理”。

 

    譯文:歷史上的書法家很多,卻只有先生在研究中國書法藝術思想理論,先生將世間萬物產生形成發展變化的普遍規律,用於書法藝術理論之中,從而使自己的書法藝術思想理論研究工作有了許多重大的突破,取得了很多成果,具有很大的成就。

 

    原文:“將期老有所述,死且不朽。”

 

    解讀:“將”,又,且。“期”,等待,期望、期待、期盼。“述”,論述。“所述”,指的就是孫過庭的書法理論巨著《書譜》。將期老有所述完成了其書法藝術理論巨著《書譜》一書。“死且不朽”,人死後做為物質的東西不存在了,作為精神的東西卻不會腐朽,將永遠存在下去。這裡所指的就是孫過庭的書法理論巨著《書譜》中所闡述的書法理論思想。

 

    譯文:先生期望到他老年的時候,能有自己的書法理論建樹。先生的期望實現了,不朽的傳世書法理論巨著《書譜》一書寫成了,先生卻離開了我們。先生雖然離開了我們,但他的書法理論巨著《書譜》卻留下來了,先生的書法理論思想將萬世流傳,永遠不會變朽。

 

    原文:“寵榮之事,于我何有哉?”

 

    解讀:這句話是陳子昂站在孫過庭的角度去說的。“寵榮之事”,指當官受寵,光宗耀祖那些事。孫過庭與所有讀書人一樣,開始時的確是想走仕途的道路,結果是時運不濟,孫過庭在仕途上遭受到了兩次重大打擊,這才使孫過庭被迫放棄了仕途,而選擇了走書法藝術這條路。既然選擇了書法藝術這條路,那麼榮寵那樣的事情就與他沒有關係了。

 

    譯文:命運的安排使孫過庭走上了書法藝術之路,既然已經選擇了走書法藝術這條路,當官受寵光宗耀祖一類的事情,那就是別人的事了,與孫過庭會有什麼關係呢!

 

    原文:“志竟不遂,遇暴疾卒於洛陽植業裡之客舍。”

 

    解讀:孫過庭的什麼“志”未遂?“志”指的什麼?這是解讀該句的樞機,也是解讀全文的鎖子和鑰匙。以往評孫過庭者多是在此處迷失了方向,從而使解讀誤入了歧途。通讀《孫君墓誌銘》,我們會發現,孫過庭一生中有過兩個“志”, 一個“志”是一般讀書人的仕途之志,我們稱其為孫過庭的前“志”。另一個“志”則是“有唐之不遇人也”的“志”,即書法之“志”,我們稱其為孫過庭的後“志”。如果不分清前後這兩個“志”,將兩個“志”混為一談,對《孫君墓誌銘》一文必然解錯解偏,對孫過庭其人也將會發生錯讀錯解。銘文的前半部分,即從“堙厄貧病,契闊良時”以前,說的是前“志”,從“養心恬然,不染物累”以後,說的則是後“志”。現在我們明白了,孫過庭免官以前有個“志”,那個“志”就是普通讀書人之“志”。孫過庭免官以後,又重新立了一個“志”,這個“志”則是“有唐之不遇人也”的“志”,即書法之“志”。“遭讒慝之議”以後孫過庭的“志”變了,孫過庭的“志”變成了“獨考性命之理,庶幾天人之際”了。以後的孫過庭對經濟仕途之事已沒有追求了,“寵榮之事,于我何有哉?”當官受寵光宗耀祖與孫過庭已沒有了關係。以往評孫過庭者他們沒有注意到這一點,而誤以為孫過庭只有一個“志”,而且從一志而終。他們多將此處的“志竟不遂”之“志”,誤讀為孫過庭的前番之“志”。解讀的結果,孫過庭不是“有唐之不遇人也”,而是一位落魂知識份子。搞清楚孫過庭前後兩番志向後,還需要明確一個問題,孫過庭已經立志於書法藝術了,現在《書譜》一書也寫成了,“將期老有所述,死且不朽。”按說孫過庭的書法之志已經實現了,孫過庭還有何“志”未遂呢?我們說,《書譜》是完成了,《書譜》完成以後還有一個推廣普及發揚光大的問題,《書譜》的普及推廣,孫過庭書法藝術思想理論的發揚光大,這就是孫過庭書法藝術之“志”的繼續,這就是孫過庭的“未遂”之“志”。關於這一點,我們除了能從陳子昂兩篇文章中看的明白外,我們還可以從《書譜》一書中得到事實支持,《書譜》後記中說的非常明白,“庶使一家後進,奉以規模,四海知音,或存觀省”。孫過庭逝世之前顯然是沒有見到這“一家後進”。

 

    譯文:先生希望中國的書法藝術能在自己《書譜》書法理論指引下發揚光大,“庶使一家後進,奉以規模,四海知音,或存觀省”,先生的這一願望還沒有實現,竟然突然得病去了,就死在洛陽的植業裡客舍。

 

    原文:“時年若干。”

 

    解讀:按照通常墓誌銘的寫作要求,死者的生卒當屬必寫內容,但陳子昂卻沒有寫,以“時年若干”代替,這是什麼意思呢?有兩種意思,一是不知道先生的生年,單寫卒年不合適。再一種可能就是,陳子昂刻意這麼寫,因為孫過庭是“有唐之不遇人也”,對待“不遇人”就不能用一般的常規去套用,一般人的墓誌銘中生卒之年屬必寫內容,先生是“有唐之不遇人也”,“死且不朽”,“死且不朽”,就沒有卒年,我們的先生他沒有死,他永遠活在我們心中。

 

    按,據譚學念《孫過庭 書譜》考證,孫過庭生年約644年,卒於690年。書譜系孫過庭約43歲時,即687年完成。

 

    譯文:您是一位偉大的書法家、書法理論家,您沒有死,您將永遠活在我們心中。

 

    原文:“嗚呼!天道豈欺也哉!而已知卒,不與其遂,能無慟乎!”

 

    解讀:從這段話的整體意思看,“而已知卒”,說的是陳子昂是在孫過庭喪事之後才知道先生病逝的消息的。現在我們可以做這樣一些推理,“不與其遂”,說的是陳子昂沒有來得及參加先生的喪葬議式。“其”,指的是“而已知卒”這件事,“其遂”,就是知道先生病逝的消息後,知道自己應該幹什麼。“不與其遂”,就是知道自己應該幹什麼卻沒有幹什麼,即沒能參加老師的葬禮議式。沒能參加老師的葬禮議式,是因為知道的太遲了,所以才“不與其遂”。 由此我們還可以推知,陳子昂很可能也不知道先生葬於何處。如此,我們就有了這樣兩個推理結論,這個墓誌銘並非為實用而作,也沒有被刻石隨葬,只是應用了墓誌銘的形式所寫的一篇文學作品,作為文學作品被收錄到了陳子昂的文集中。陳子昂寫墓誌銘不是有人請寫的,而是自己偶爾得到了老師病死的消息後,有所感受,內心有話,想寫、要寫,一吐為快。

 

    譯文:悲傷啊!上天怎麼能做出這樣的安排呢?讓不該走的人走了。知道老師走了,卻不能為老師送葬,這怎麼能不讓我悲痛萬分呢!

 

    原文:“銘曰”。

 

    譯文:銘文說。

 

    原文:“嗟嗟孫生!見爾跡,不知爾靈。天竟不遂子願兮,今用無成。嗚呼蒼天,吾欲訴夫幽明。”

 

    解讀:“跡”,當指孫過庭留下的書作墨蹟,即《書譜》墨蹟。“今用無成”,同於上句的“志競不遂”。

 

    譯文:先生啊先生!今天我們能夠看到您的書法理論巨著《書譜》的墨蹟,卻不知道您現在在什麼地方。上天竟然不能使您實現自己的夙願,您所寄希望的“一家後進”您還沒有見到,您就提前離開了人世間。面對蒼天,我悲傷啊!我要把這一些傾訴出來,以告慰先生的地下之靈!

 

來源:陳根權品評書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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