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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值得反复阅读?

 罗可ROC 2017-06-05


原文载于《书屋》,2015年第二期


导读:乡土社会在高科技和城市化大潮里,越来越呈现出“陌生”。从土里拔出来的人们,各自谋生,走向四面八方,散落天涯。不管是“北漂”还是“南漂”,“乡土”社会已成了远去中的历史。



从“土”里拔出来的社会

——阅读费孝通《乡土中国》札记


我多数时候都是后知后觉者,对读书有点入门也是到了研究生阶段。有几本中文书是让我一下子喜欢得不得了的,比如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当然还有这里要说的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等书。尤其是《乡土中国》留给我非常深刻难以磨灭的记忆。此书激发起我十几年乡村生活的点点滴滴,如同一个慈祥睿智的老爷爷在给我拉家常,句句都说到我的心坎里了。这让我一下子明白了很多原来想不通的事情,也意识到了原来不曾意识到的乡村现象,因为见惯不怪。


费孝通的作品,只要能读到的我都认真读,有的多遍反复阅读。我读过几遍《乡土中国》,自己也不知道了,中、英文版我都读。虽然也做些笔记帮助学习,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写本札记(2007年写过一篇《〈乡土中国〉六十年杂话》,以纪念费孝通)。可是一次回国之旅触发了我重读《乡土中国》的想法,进而产生了就此写点什么的冲动。


2014年3月下旬,我出国八年后回国探亲。这些年发展变化太大了,城市化速度真快,加上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大潮,和手机与网络这些高科技的普及,农村真的发生了巨变,可以说是五千年历史前所未有。我的家乡河南东部的永城市,一个县级市,老城之外开发了一个新城,基本上都是在过去十来年发展的。我到了老城和新城转转,直接感受到了这种巨变。环境变了,人更变了,经济生活变化了,情感模式变化了。


我居住了十六年的村子,与中国许许多多的村庄一样,在这个大变革中面貌全然不同,不仅是说与费孝通考察和写作《乡土中国》时候不同,与我小时候,甚至十多年前出国时候都大为不同。我曾差一点找不到村庄了,凭着当年的印象找到地方,简直认不出来了。在费孝通作品里,那么可贵的“泥土”,如今大面积撂了荒,经济主要是打工和生意,哪还是那个从泥土里讨生计的乡村;村里除了老人和留守儿童,见不到几个人,空了的村庄,社会结构能不变化?



拿一本描写过去的“历史”和现在比较,我知道这种方法有它的局限性,至少有点铁笼子里跳舞的味道。为什么费孝通之后,无人可以超出《乡土中国》的水平?然比较总是要有个标杆的。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本身就是与西方社会对比的,而且与一本书的对照很有关系,就是米德(Mead)女士的《美国人的性格》(The American Character)。费孝通根据此书英文本,写了一系列的介绍美国的文章给中国读者。


他在《乡土中国》后记里曾这样说:“这两本书可以合着看,因为我在这书里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和Mead女士根据美国的事实说明移民社会的特性在方法上是相通的。”


认识一个事物,有个比较才好认识。“我是谁?”这个古老的问题,就是从“他者”来界定的。我们不妨拿《乡土中国》作为我们认识现在的一个对照或者参照对象。虽然,《乡土中国》本身在某些方面也是在对照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概念来写的。比如“差序格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概念,都是为了分析的方便而设立的概念。而事实是在一个社会里,二者都存在,只是两者各自的成分多少不同罢了。



“乡土”在基层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这是“乡土本色”开头的一段,就是通过对上、下两层社会的比较里,来看基层社会,看基层的乡下人的特征。还是费孝通说得好:“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原因是“‘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中国大部分农民从事着远古流传下来的农业传统,与游牧或者工业不同,就在于是束缚在了土地上。游牧人还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不定;做工业的人则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如同我们脱离了土地的农民工们,就可以到处游走,哪里可以工作,可以做生意,就到哪里。而种庄稼的农民因为“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费孝通观察到,农民崇拜的神中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地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因为这种文化,费孝通初次出国,他的奶妈还偷偷地给他用红纸包了一包灶上的泥土,让他如果水土不服或想家,就用这土煮点汤吃。根据费孝通说的,他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类似的风俗。电视剧《西游记》里,唐僧出发时,唐王在送别酒杯里放上一捻土,告诉他“宁爱本乡一捻土,勿恋他国万两金”,也是渗透着这种家乡泥土的一种眷恋文化。


费孝通有本英文书名字就叫Earth bound China(《束缚在土地上的中国》)。他看到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他引用一位研究语言的朋友的话描述了这种乡村的生活:“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这几个姓,我从墓碑上去重构每家的家谱,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性,安土重迁,以农为主,世代定居,迁移是非常态,是特殊时期被逼无奈的事情。即使去了京城当了大官,位居三公,老了还要告老还乡。


聚居的村落,熟悉的社会


现实的情况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它们的功能和作用。乡土社会里,由于两性和抚育孩子上的需要,夫妇与孩子是聚居于一处的,可以男耕女织,自力更生。这样最小的社区可以只有一户人家。美国的乡下大多是这样的,自成一个单元,很少有屋檐相接的邻居。在中国乡土社会里,这个则很少,聚居成多户,甚至百户千户的村落。中国农民聚居主要原因:安全的需要、合作的需要、小农经营、土地少,可以聚居一起,住宅和农田距离不会太远,所以就是一个个村落。一个村子里世世代代定居,孩子都是在邻居眼皮底下长大的,张家的大仔,李家的二妮,再熟稔不过了;大人也都是在孩子的眼中看着变老的,这是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


乡村里因为熟悉可以互相串门,闲聊;这种串门闲聊又增加了熟悉。城里人即使门挨门,大概也很少知道他们是干啥的,相互几乎就是陌生人,虽然也偶尔打声招呼,稍微远点更是陌生了。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个观点,先生是偏颇了,熟悉并不一定意味着“亲密”,还很可能“厌恶”呢。熟悉更主要是了解。在这样的熟人社会里,“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费孝通引用的这句话很形象,很有代表性。也正是这样的话,在所谓的“现代”社会里,是一种障碍。乡土社会里因了熟悉而有了信任,但是现代社会是要采用西方的“契约”社会,凡事要有个字据的。在乡下,其实重要的事情还是要字据的,比如大的债务,房屋,地皮的交换或者买卖,不然闹了矛盾说不清。小事情可以无“契约”,大事情是马虎不得的。当然,日常生活是没有那么多大事情的。因而,先生观察的乡村生活,似乎都是因为熟人了,不用说那么多的。


熟悉属于“个别”,因而缺乏“普遍原则”


我觉得费孝通这个发现很有趣,我在乡村生活多年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熟悉是对具体的人和物的熟悉,还没有抽象出普遍的原则,或者化为一种可以传递的普遍知识。老农看到了蚂蚁搬家了,知道要下雨了,就去田里开沟防水,但是没有蚂蚁与天气变化之间关系的抽象知识。他列举了孔夫子说“孝”的例子,更是感觉新鲜。他说:“我读《论语》时,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土社会的特性了。‘孝’是什么?孔子并没有抽象的加以说明,而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而异的答复了他的学生,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字。”


这个似乎是东方文明的一种特点。《论语》和《理想国》的对照很明显。中国人在抽象概念和理论上,依然似乎是不及西方,这是哲人思考的大题目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这里不表。但是,费孝通发现了,在这种熟悉的乡土社会里,“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


可是在急速变迁的社会里,熟悉不再,陌生人组成的社会里,原来的一套生活方式就失效了,应付不了现代生活。所以,“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现在在城里工作退休了的人,哪里还有回到乡间颐养天年的老人呢。


从土里拔出来:城市化和工业化带来的移民社会


理解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史,必须放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全球连了网。在这个大背景下,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因为城市化和工业化,在改革开放这个三十多年里,中国发生了历史上前无古人的大变迁,大移民、大流动的社会发生了。


所以,乡土中国的中国人也就是乡下人,在从“土”里拔出来,抖抖身上的泥土,面貌渐渐脱离了“土气”,向城市进军。有些村子成了工业发展基地,很多外来者来打工,从而发展成了镇,或者城;有些城郊村庄在城市开发中成了市民,不再是农民;大部分村庄即使还是农村,但是土地对于他们的关系已经根本上改变了,主要的经济收入不再是土地,不是种地了,而是进城打工了。似乎能够有些力气,或者知识技能的,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了,农村里除了年龄偏大些的,也就是目前六十、七十岁以上的人们可能不少人保留着当年乡土中国极少外出的情况,年轻一代几乎和城里人没大差别,都到城里见过世面,走南闯北。


哪里还有年轻人在农村种地呢?!土地已经不再是束缚了。不少农户干脆撂了荒,或者包给别人家。承包种地的年轻人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乡下人,而是当了“经理”,办了生产工厂,成立了“公司”。不满意了,可以转包,自己走掉,也不是束缚在土地上如同植物,无法游走。


这种土地里拔出来的人们,游走自由多了,所以,农村社区的“熟悉”也在向“陌生”转型。比如像我这样多年都不回到村子里的村人,越来越多。早些年还注重春节,过年一定要回去的,乡亲邻居拜个年,一年还可以见上一面。可是,过年的吸引力大大降低,越来越多的人把家人老婆孩子带到了城里,过年也不回村了,甚至数年都不会去了。即使是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之间,也会多年不见面了,更何况其他村民呢。


我在老家乘坐从镇上到市里的公共汽车,司机在与他认识的熟人聊天。当时正好是清明节时候,他说到,现在人都不亲了,亲情淡漠了。他说,他的同族近亲,以前清明节给先人上坟烧纸,会买些东西礼品给大人小孩,到家里坐坐,吃顿饭。现在是要么人都见不到,要么来了到坟上烧了纸就走。他抱怨说,一颗烟也不愿意掏了,不来往了,还有啥亲情。他的兄弟姊妹,在他父母去世之前,一年大家还能聚一次看看老人家,现在父母都不在了,他们在外边常年再也不回来了。各自的孩子,这些堂兄弟姊妹之间,出生下来就没有见过面,认识都不认识,哪里还有亲气儿,哪像早先的“乡土社会”里,同族或者同村的孩子们从小光屁股孩就在一起玩耍打闹。


整个的社会因为流动,血缘在让位于地缘关系;熟悉让位给了“陌生”;“古道热肠”也在让位给“冷漠”。我曾写一篇文章《拒绝独自吃饭》,就是现在这个流动性大,又是手机电脑“刷屏”的社会,匆忙里,大家一起吃个饭都不容易,一家子人家一起吃个饭也简直成了奢侈。有个读者在网上评论说得好,“我们的社会在碎片化,家庭也在碎片化”。乡土社会在高科技和城市化大潮里,“土气”被洗刷的剩不了多少了,越来越呈现出“陌生”。


社会在由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而发生的社会”,在向另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转变。也就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所划分的类型,由Gemeinschait 向Gesellschait转变;或者是法国社会学家Durkheim划分的从“有机团结”向“机械团结”的转变。费孝通给这两种类型总结为,我们容易理解的,从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变。在乡土社会里,我们身边的这些人与关系,如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需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流动的农民工就可以选择自己工作的城市,或者老板,一个工程结束,可能就换了地方,这就不再是乡土社会的生活特征了。


从土里拔出来的,各自谋着自己的营生,走向四面八方,散落在天涯海角,走向了陌生的社会。不管是“北漂”还是“南漂”,漂了起来,谁还愿意再把半个身子埋在泥土里,享受那种“土气”的“美称”呢!落地生根也要落在城市里钢筋水泥做成的高楼大厦里,这些游子再也没有了早年心中的“故乡”。“乡土”社会已成了远去中的历史,还有着一个影影绰绰的尾巴,这个尾巴,一时半会儿还会存在的。


美国是个典型的移民社会,所以发展出了典型的契约社会,宪法两百多年非常稳定。契约习惯和法理社会一起,为陌生社会的人人关系的处理所接受,因为其普遍原则的运用,而不是因为“熟悉”而因人而异的人情原则。可以期待,乡村人进城的脱去乡土的人们,在面对陌生的人群中,会更容易发展出契约精神和法理社会


在这个从“土”里拔出来的过程,普及的教育是功不可没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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