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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精品|从科举小抄看古人如何作弊

 利有用无 2017-06-06

小抄是什么


古人参加科举考试时作弊用的“小抄”,学名“夹带”。夹带是科举常见的一种舞弊方式,夹带又称“挟带”、“怀挟”等。夹带主要是指考生通过各种形式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等带入考场,其目的是考试时能参考或者抄录。

在唐、宋、元、明几代这种舞弊手段就存在,到了清代,更成为主要的舞弊手段了。

清代科举考试的题目主要出自“四书五经”,然而,“四书五经”中可选作考试题目的句子有限,且考试文体采用八股文,有固定的格式。所以,一些不学无术的考生,考试就请别人猜题和代写若干篇文章,考试时设法带进考场,临场抄袭.



(一)我馆的珍藏



(二)官府的对策


清代士子夹带小抄进场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放在帽子里;藏在衣服之中;藏在袜子、鞋底的夹层之中;常在考具之中,如砚台、笔管等;藏在食品之中,因考试时间较长,所以考生往往携带食品及食具。


清代建立的搜检制度更为完善。乾隆皇帝认为,只有“立法严查”才能根除这种严重的舞弊行为,使“真才”脱颖而出。那么,乾隆“立法”的内容是什么呢?


首先,对考生衣物有着严格的规定。不论是帽子,还是衫、袍、褂,都必须是单层的,皮衣去面子,毡衣去掉里子,裤子不论绸、布、皮、毡都只许是单层,袜子用单层的,鞋用薄底。这主要是由于古人的鞋底是纳鞋底,如果鞋底太厚,考生便可以将资料纳在鞋底之中,夹带进考场。


其次,对考试用品的规定。坐垫用单层毡片,考生用来装考试工具的袋子也不能有里子,砚台不能太厚,毛笔的笔管必须空心,装水的容器用陶瓷,用于烤火的木炭的标准长两寸,烛台要求是用锡做的,并且只能是单盘的,烛台的柱子必须空心通底。糕点等食物都要切开。字圈、风炉、茶铫等考试必需的用品,也要经过仔细检查后,才准带人贡院。装这些用品的篮子,要编成玲珑格眼,底面如一,以便检查时更方便一些。


再次,搜检时要求考生解开包括内衣内裤的所有衣服,脱下鞋袜。搜检内衣内裤的作法,缺少是“非礼”,但也是无奈的作法


即便如此,夹带舞弊并没有随之减少或者消失,反而在清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


(三)作弊盛行及其产业的发展


为了便于夹带,不法考生会事先购买或者准备好袖珍书。古代没有缩印技术,考生想到的办法是尽力使用薄纸,使夹带起来更加方便,这种做法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当时这种用薄纸写的资料,被称为“纸球”,可以在市场公开销售。


毕竟这种纸球所能书写的文字十分有限,北宋时候有人制作石印袖珍本“四书”、“五经”,作为夹带的资料。欧阳修对这种袖珍书流行的状况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说:“近年举人,公然怀挟文字,皆是小纸细书,抄节甚备,每写一本,笔工获钱二三十千。”这种袖珍书内容齐备,制作难度高,价格也很昂贵。


清代的夹带之风非常盛行,尤其是乾隆年间盛行起来的绳头小本或刊印小本,造成作弊之风越演越烈。


包世丞在《上大戴司马》中说:“阁下谓今年中式之士,后场条对语,卷卷相同,误且误同,甚为怀挟抄写,无可疑者。世臣自领荐预式,十有一次,矮屋相比,莫不镌有细字小本。”包世丞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中举人,后来屡试不第,他以十一次进科场亲眼所见,证实入场士子尽管经过严格搜查,还是普遍怀挟细字小本。


有需求,就有供给。小抄盛行不仅催生了一批以抄写经书为业的职业抄手,也促进了民间私人刻坊的兴盛,刻坊常将经书删减,印成绳头小本,公然出售。

 

(四)作弊的原因分析


科举考试开始于隋朝,到清末才废除,一直是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主要手段,平民百姓只有通过这条异常狭窄的独木桥才能跻身上层社会。特别是清朝,考生日多,而取士名额变化较小,竞争力格外激烈,不少人终其一生也无法获得功名。


此外,科举命题多采用四经五书中的句子,作文格式也相对固定化,考试作文其实是有一定套路可循的。在功名利禄的引诱下,不少饱读圣贤诗书的士子,为了对付考试,想出各种各样走“捷径”的作弊手段。这也是朝廷屡发禁令但收效甚微的原因所在。

 

(五)科举考试的小知识


科举考试分为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童试由州、县长官主考,通过者被称为“秀才”。获得“秀才”身份后,还需要继续考试,才能够获得做官的资格,所以真正重要的是后三级考试。其中乡试中榜者称举人,会试中榜者称贡士,殿试中榜者则称进士。


《明史·选举二》中说:“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武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日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1、乡试

是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由皇帝派遣专门的主考官,由布政使、按察使以及以后的巡抚来担当监考官。乡试共考三场,三场都过关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由于乡试的录取名额按中央指定的数目录取,所以能取得举人的地位相当不易。举人则已经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一旦朝廷有相应官职出缺,举人便可顶上。


2、会试

是中央级的考试,由礼部主持。会试也考三场,三场都合格者称为“贡士”。


3、殿试

是科举中的最后阶段的考试,也是级别最高的考试,由皇帝主持。殿试紧接会试而举行,与会试同属一科,一般所有的贡士都可以参加,且不淘汰人,旨在将会试中式之贡士进行重新排名,最终分为三甲,分别赐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其中一甲三人,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而二、三甲人数不定,多时可达数百人。


古人眼里的“连中三元”,即三场考试均名列第一名,依次获得解元、会元、状元的称号。


   

参考文献:

陈薛俊怡编:《中国古代科举》,中国商业出版社,20151月。

陈茂同著:《中国历代选官制度》,昆仑出版社,2013年1月。

胡平,李世愉著;张希清,毛佩琦,李世愉主编:《中国科举制度通史 清代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9月。

        

温馨提示:

在我们厦大人类馆二楼常年展出清代科举小抄,欢迎大家前往参观。



康茜 | 文字

李蜜 | 审稿

赵蔓 | 排版

厦大人类博物馆 |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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