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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名判之五:不失狐白之裘,唯通赭马之迹

 蜀地渔人 2017-06-07



来源:鲁谷点灯

       

 

       案情:安上门应闭,主者误不下键。
       判决:设险守国,金城九重。迎宾远方,朱门四辟。将以昼通阡陌,宵禁奸非。眷彼阍人,实司是职。当使秦王宫里,不失狐白之裘,汉后厩中,唯通赭(zhě)马之迹。是乃不施金键,空下铁关。将谓尧人可封,固无狗盗之侣。王者无外,有轻鱼钥之心。过自慢生,陷兹诖(guà)误。而抱关为事,空欲望于侯赢。或犯门有人,将何御于臧纥?固当无疑,必寘(zhì)严科。

       

       本案案情是,皇城安上门到了关闭的时间,但门卫忘了锁门,该如何处罚?


       在介绍本案判决之前,有必要先对古代城门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作简要介绍。古代社会城门管理问题,作为首都社会治安和市政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起源甚早。先秦时,即有“司门掌授管键(指钥匙),以启闭国门”的制度。到西汉时期的长安城,“汉城门皆有侯,门侯主侯时,谨启闭也”。随着城市规模和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到唐代城门管理日益完善,长安城外城共12座城门,每面开3门(李贺《李凭箜篌引》有“十二门前融冷光,二十三丝动紫皇”);皇城有5座城门(南面3门,中为朱雀门,两侧为安上门和含光门,东西各1门);宫城内有宫城门、宫门、殿门、阁门等。为配合里坊制度,唐代规定了详细的城门管理细则。《唐六典》规定:“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门仆八百人。城门郎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开阖之节,奉其管钥而出纳之。开则先外而后内,阖则先内而后外,所以重中禁,尊皇居也。候其晨昏击鼓之节而启闭之。凡皇城、宫城阖门之钥,先酉而出,后戌而入;开门之钥,后丑而出,夜尽而入。京城阖门之钥,后申而出,先子而入;开门之钥,后子而出,先卯而入。若非其时而有命启闭,则诣合覆奏奉旨、合符而开阖之。” 该规定对城门管理官员及职责、城门启闭等予以规范。《监门式》对宫城、皇城、外郭城的城门以及宫城各殿门管理制度也作了明确规范,可以作为门卫工作的具体细则。

       根据城门管理的现实需要,建立健全了门籍(门禁卡)制度、宵禁制度、城门启闭制度以及城门维修制度。《唐律疏议》结合《唐六典》、《监门式》以及有关城门管理制度,对违反门籍、宵禁制度,以及城门启闭失职等情形予以明确规定。本案涉及“进出钥违迟”(城门启闭钥匙的拿出与送入超过规定时间)之规定。赵贞先生在《唐代长安城街鼓考》一文中提到,唐代宫城、皇城城门五更一点开启,按现在时间推算应为凌晨3:24,日入前五刻闭门即17:48。【疏】议曰:“宫殿门闭讫,进钥违迟者,殿门杖一百,经宿加一等,每经一宿又加一等,宫门以外递减一等。其开门出钥迟,又各递减进钥一等。”对进出违迟者处罚,随城门级别降低依次减轻。【疏】议曰:“闭门进钥违迟者,殿门杖一百、宫门及宫城门杖九十、皇城门杖八十、京城门杖七十;开门出钥迟者,比进钥迟者各减一等,即殿门杖九十、宫门及宫城门杖八十、皇城门杖七十、京城门杖六十。” 【疏】议又曰:“州、镇、关、戍城,武库,各有禁门。应闭,皆须下键。其忘误不下键,若应开毁管键而开者,各得杖八十。”


       这篇判词出自唐朝大诗人兼高级领导干部王维的手笔,据说是他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时的答卷。虽然该判词属于“拟判”,但并不影响其对中晚唐甚至明清判词的影响。让我们来欣赏这篇“文采与激情齐飞,论证与伦理一色”的判词。他讲,国家之所以在西部险要的地方建立首都,修筑坚固的城池,目的就是为了抵御外敌,保卫河山(项羽当年就是因为受不了关中地区没有4G,又没有wifi,遂迁都至经济发达的江浙一带,结果一败涂地)。如果有朋自远方来,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白天,人们可以从城门进出,方便城内外交通,不过早晚高峰还是有些堵的;晚上,城门一闭则有利于社会治安,防范不法之徒,让老百姓睡个安稳觉。这个历朝历代都有需要,周政府时期就设立了专职门卫,叫“阍人”,很形象,日落西山为“昏”,再“昏”与“门”一结合,就是“晚上守门”的意思。


       我分分钟想到,如果门卫能够守门有责、守门尽责,不至于让秦政府的“镇府之宝”白狐裘被盗(《史记·孟尝君列传》载:齐孟尝君出使秦被昭王扣留,孟一食客装狗钻入秦营偷出狐白裘献给昭王妾以说情放孟。孟逃至函谷关时昭王又令追捕。另一食客装鸡叫引众鸡齐鸣骗开城门,孟得以逃回齐);也不至于使西汉卫子夫皇后能够顺利调动宫卫车马支持太子刘据起兵造反(《汉书·戾太子刘据传》:发中厩车载射士。颜师古 注:“中厩,皇后车马所在也。”)。这都与门卫忘记锁城门密切相关,他以为是生活在尧舜时代,那时候人的人品爆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他以为堂堂中国都让四方来贺了(杜甫《夔州歌十绝句》有“群雄竞起问前朝,王者无外见今朝”),就可以掉以轻心,大门洞开。正所谓:“过错始于涣散”,所以才铸成如此之大错。而你作为新时期的门卫,责任更为重大,但每天上班看《花千骨》,总是幻想麻雀变凤凰,一朝成为“门卫先进典型”侯嬴(职业门卫,后被战国时期“四大天王”魏公子信陵君所重用,突出业绩是“窃符救赵”),以至于忘记了锁好城门。万一有臧纥那样的猛男来斩关出城(“臧纥斩关”,出自《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臧纥斩鹿门之关以出﹐奔邾。”),你又怎么能够阻止得了呢?因此,对于你这种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并从重处罚,不存在任何异议。


       应该说,这篇判文确有哗众取宠的成分。“相逢意气为君饮”的王维同学为了能考上公务员,也是蛮拼的,千方百计地展示哥的才华,不惜浓妆艳抹,堆砌华丽辞藻,来迎合盛唐时期文人、文章的“麻辣口味”。本案属于判处杖刑的案件,按照隋唐“五刑”笞、杖、徒、流、死的刑罚轻重顺位,不属于重罪重刑案件,但王同学上纲上线,居然跟白狐裘被盗案、“巫蛊案”,以及鸡鸣狗盗、侯赢臧纥等扯上关系,俨然国破家亡之警钟。一方面是为了拔高思想,以小见大,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论证门卫工作失误的严重危害性,另一方面也昭示自己牢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及侧漏的文坛霸气,比一起参加考试的吕令问同学和姚震同学的判词抢眼得多,一下子成了“当红辣子鸡”。


       据说,也正因为这篇义正辞严的判词,让整个京城门卫队伍对王维同学的意见大发了,认为王同学站着说话不腰疼,门卫的权责利不统一:权力十分有限,只是查查卡、拦拦车什么的,还要遭人白眼,工资待遇又低,扣除五险一金,所剩无几,但责任重大,凡与进出城门有一毛钱关系的,都会扣到门卫头上。准公务员王维同志不但不同情生活在底层的门卫,反而要对门卫细小的过失行为予以严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门卫在查岗时有意刁难王维,不是门禁卡过期,就是不代收快递,搞得老王灰头土面,也算是一报还一报扯平了。


古代名判之一:凤虽阻于和鸣,乌岂忘于反哺

古代名判之二:无效尤于邾妇,庶几美于恭姜

古代名判之三:济时不在於一夫,守法宜遵乎三尺

古代名判之四:王欢之廪既虚,朱叟之妻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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