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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之礼|“出花园”

 369蓝田书院 2017-06-08

责编 | 文燕

注:部分图片文字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作者所有


近日,香港潮属社团总会宣布将举行以“感恩、承担”为主题的“出花园”系列活动,包括微电影比赛、足球大赛、亲子障碍赛及才艺大赛,以此传承潮州传统文化,加深传统习俗在现代社会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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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花园”——潮汕地区的成人礼


成人礼是标志着每一个人正式进入社会的人生礼仪形式,是人的生命历程中的重要转折点。我国是多民族国家,行成人礼的形式多样,异彩纷呈,如浙江、台湾一带的“做十六”,如山西一带的“圆锁”,潮汕则为“出花园”。


如果寻根溯源,则是出自西汉戴圣编纂《礼记·冠义》和《礼记·曲礼上》中的男子冠礼和女子笄礼,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仪节发生了简化或变异。


潮汕民间计算年龄,喜用虚龄计算,即用“年对年,多一年”的方法。潮人视虚龄十五岁即为成人(古人称成童),需行“成人礼”。潮汕人行成人礼很有特色,名曰“出花园”。



“出花园”这一天,满15虚岁的孩子要穿新衣着红木屐,拜别“公婆母”、咬鸡头、坐上“花园桌”“大位”,意味着孩子已经长大,不再是昔日花园里嬉戏打闹的孩童。“出花园”一般是在每年的农历一、三、五、七月尤以七月初七为多。



“出花园”这一天,孩子要穿外公婆新缝的新衣,脚着外公婆新送的红木屐,要显得潇洒成熟。



清早,孩子的父母便把先准备好的猪内脏,包括猪肠、肚、肝、肾、心煮熟后,下点糖,每样都让孩子吃一点。其寓意就是15岁了,人必须更新内脏,抛弃肮脏的东西。孩子“出花园”,还要吃公鸡头。



吃公鸡头和穿红木屐的习俗,传说来源于明嘉靖年间潮州状元林大钦。传说林大钦少时读书,买不起红鞋,便穿红木屐。一天,他放学回家,见有老者抱着一只公鸡蹲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对红联纸,一张没有字,一张写着:“雄鸡头上髻。”


老者要求路过者应对,对得上可得这只公鸡,对不上者仅赔他一页对联纸。林大钦站了一阵,对曰:“牝羊颔下须。”老者称赞他对得好,并将公鸡送他。回到家里,林大钦父亲将公鸡宰了,煮熟后砍了个鸡头奖励大钦,以示独占鳌头之意。后来,大钦果然得中状元,名扬天下。潮人以为这是个好兆头,在孩子入学时就给买双红木屐,给他抱大公鸡,孩子“出花园”时就给吃鸡头。



孩子“出花园”这天中午,家人还要备办丰盛的午餐,有鱼肉、鸡蛋,共十二道菜。青菜以厚合、青蒜、芹菜等为主,其意是吃了厚合,“出花园”后处处“合想”;青蒜,长大后能算会除,聪敏伶俐;芹,是终身勤劳。



“出花园”孩子的座位也是有讲究的,这一天,他(她)用餐坐上正位,鸡头朝着他(她),别人不可动,由他自己吃,鸡头便成了“出花园”者的专利,其意是长大后能出人头地,兴旺发达。


“出花园”习俗,潮州各地也略有不同。潮安县要用12样鲜花泡水给“出花园”者沐浴;要换新衣,穿红木屐,围新肚兜(肚兜里藏桂圆和“顺治”钱);当日要躲在房子里,不能出来见天,如果遇特殊情况要出来(比如要上学),一定要戴竹笠或帽子遮头。饶平县用榕树枝、竹枝、石榴花、桃树枝、状元竹、青草各一对合并12样花草泡水给“出花园”者沐浴。


有些地方女孩“出花园”改换吃母鸭头,表示将来能生儿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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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花园——人生需要仪式感


为什么潮汕行成人礼“出花园”流传很久,至今不衰?



以前潮汕人凡家中有婴儿者,都需在农历七月初七拜“九子母神”(潮阳称床脚婆,潮安、揭阳称公婆母)。九子母神即佛经中的九子鬼母。据《佛说鬼子母经》,王舍城有佛出世,举行庆贺会。 五百人在赴会途中遇一怀孕女子(即后来的鬼子母)。女子随行,中途流产,而五百人皆舍她而去。


女子发下毒誓,来生要投生王舍城,食尽城中小儿。后来她果然应誓,投生王舍城后生下五百儿女,之后日日捕捉城中小儿喂之。佛祖知悉后,劝化她改恶从善,她不听。于是,佛祖用神力将她最心爱的小儿子嫔伽罗扣在托钵下以示惩戒。鬼子母寻遍天下而不得,悲痛欲绝,只好哀求佛祖施助。佛祖说,你有五百子,仅失一子,就如此悲痛,人家只有一两个儿女,你竟把他们的孩子吃掉,难道他们的父母就不痛心吗?鬼子母听后,恍然大悟,接受五戒,皈依佛法,改恶从善,成为护法二十诸天之一。从此,她成为保护小孩的“诃利帝母”(梵文音译)。


凡“有疾病无儿息者,飨食荐之,咸皆遂愿”。佛教自汉末传入中国后,逐渐世俗化,并广泛吸收中国元素,民间将她当做送子娘娘供奉。有人称为欢喜母、爱子母。在佛寺中的造像是汉族中年妇女,身边围绕着一群小孩,手抚或怀抱着一个至多个小孩。她的生日是七月初七,所以在这一日,家中有小孩者都要跪拜,旨在得到她的保佑。


民国翁辉东辑《风俗志》(列饶宗颐总纂《潮州志》之一)说:“七月初七九子母诞


有婴孩之家,必祀九子母于床上,值男女十五岁时,即于是日盛大祭祀,谓为出花园。”即过了虚龄十五岁以后,小孩已是成人,不需九子母神保佑,但这最后一次祭拜子母神要郑重其事,这一次行礼即“出花园”。


清代陈坤(1821~?,字子厚,浙江钱塘人),于同治元年(1862)以大兴监生署潮阳知县,在任职二年中,广泛关注潮汕民俗。光绪元年(1875)又到广州勾檄军需,得闲,写《岭南杂事诗钞》八卷(光绪粤东艺苑楼刻)的竹枝词,有不少涉及潮汕(粤东)的民风民俗。其中卷五有诗谈到 “出花园”的由来,这样说:花开花落漫论论,雨露栽培在本根。预卜春风红杏好,一枝今已出花园。粤俗,凡生子而虑难育者,辄请禄神至家供奉。俟此子十六岁时(俗多以十五岁),请道士以纸为园,设列盆花,令此子入坐其中,道士扮花公、花妈为之宣诵。既毕,遣此子出,焚园而归,乃罢禄神之祀,谓之出花园。


民间对“出花园”有另一种传说,以为人在童婴时,有祖父母、父母和兄姐的呵护,如同生活在“花园”中,一路鲜花。而已经是成人走上社会,就再不是一路鲜花,说不定还有荆棘。于是,把行成人礼称之为“出花园”,这是从字面上解释,是从人生的经验总结而来,也无不可。



孔夫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十五岁,古人叫“成童”,孔子说他到这个年龄立志要做学问。美国法律规定,十六岁以上可以开车、喝酒,脱离父母,搬出去住,这是他们的“成童”。从古到今,从东到西,对十五岁这个特定年龄都有特殊意义。从此以后,肩负责任,不再任性,是磨练的开始,也是成长的开始,体味人生的酸甜苦辣,才是一辈子的本来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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