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有社保吗?工资能打折吗?一贴看懂!毕业季已经来临, 很多毕业生初次踏上职场, 对入职问题还懵懵懂懂, 自身权益就很容易会受到侵害! 毕业生的面试、试用、入职 分别有什么内容需要注意的呢? 我们邀请到了上海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会理事,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特聘专家,上海中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谭唯纳老师,为大家讲解! 试用期阶段的5大权益 关于社保、公积金 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一样的,社保,公积金等,都和正式员工一样需要依法缴纳。 关于试用期时长 根据法律规定,只能设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略有不同,但最长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关于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岗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关于禁设试用期条件 如果签订的是项目制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合同,还不能设定试用期。 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见习期的概念是什么? 见习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以企业作为见习基地,鼓励青年作为见习人员,在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上见习,从而提高青年的动手能力、敬业精神等综合职业素质。 见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见习期间,见习学员和见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政府给予见习学员一定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特定的综合保险。 对于见习基地,政府也给予一定的带教补贴,它是政府促进就业的一种手段。 所以见习期和试用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他们所适用的法律和人群都是不一样的。 在签订劳动合同环节中的温馨提示 作为刚踏上岗位的毕业生,劳动合同是踏上社会签订的第一份契约,最好能够在入职之前,自己先做一些“预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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