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害公交撞人撞树,这位老太却想索要赔偿… 2017-06-10 天津广播 观察者网 观察者网 guanchacn 观察者网,智库与专业新闻媒体的完美结合。 今天上午9点半左右,在河北区建昌道,一辆602路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为避让一位突然横穿马路的老太太,向左打轮,冲上便道,撞倒了路灯杆和大树,同时撞伤了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年轻男子。据天津广播(ID:audiotj)记者了解到,年轻男子头部撞到了马路牙子,有出血,已被120送往医院;公交车上有4-5名乘客擦伤、磕碰,不同程度轻微伤。 据介绍,建昌道虽不是主干道,但属正常马路,中间有黄线。一开始,这位横穿马路的老太太还想找公交司机理论,甚至想要赔偿,结果被愤怒的乘客集体指责后,老太太才离开。 今天上午11点左右,公交车从事发地倒出、开走。
广播君想对这位老太太说,咱真的没理!违法且不文明,害人又害己! 据统计,2016年,全市范围内,因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适用一般处理程序的交通事故共342起。 交管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发现,导致这些交通事故的行人违法行为主要有: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130起、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59起、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48起、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26起、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17起、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13起、在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13起、进入高速公路的6起、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30起。 与机动车相比,行人似乎是“弱者”,但每起因他们引发的事故都意味着扰乱通行秩序,还会有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着实不应成为交通安全法律管理之外的“特权人”、“特权车”。
本市交管部门表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依法处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还将扣留其非机动车。 停一下 等一下 从我做起,遵章守法! 本文转自微信号:天津广播(ID:audiotj) 记者:曹雷 编辑:冯晗 猜你喜欢 转载规范请后台回复:转载 商务合作/广告投放 market@guancha.cn QQ 29209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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