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上正播一档法制节目。兄弟姐妹五人,最小的弟弟把哥哥姐姐们告了。原因是,哥哥姐姐不同意他继承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子。其实此房乃弟弟出钱所买,且之前对于父母的赡养,都是弟弟一人负责;父亲过世后,年迈的母亲想通过公证,把房主名改成小儿子。哥哥姐姐们反对。 其间,大姐的话让人气愤。她说:“不能名和利两样都被他占了!”此话够直白,说出了这类人的龌龊心态。弟弟赡养父母,获得孝顺的名声;父母的财产也被老人心甘情愿给了他。名和利两样都被小弟占了,其他子女不甘心了。 那么,我想替这个弟弟问一下这位大姐:你是愿意要名呢,还是要利呢?你若想要名,你此前将父母接回家赡养呀;事实证明,你没这么做。现在看到父母的房子和财产了,想到继承权了!——你连赡养义务都没履行过,配享有这个权利吗?很明显,你想的只是利而已。 从不履行义务,只想享受权利,这就是有些人的行为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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