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年生幼树保留优势主干,其余侧枝全部疏除,切记主干不打头。 b.3~5年生树,去掉基部过低、过粗、过大的侧枝(枝干比大于4:1),其余侧枝全部拉枝下垂,拉枝角度按生长势而定。生长势越强越旺,拉枝角度越大;生长势越弱,拉枝角度越小,所拉枝条全部固定,以免冻伤。 a.对伸向行间过粗过大的基部大枝或枝干比大于1/3的侧枝疏除,其余大枝可用基部连三锯的手法,拉枝下垂,次年疏除;对未疏除大枝的背上冒条,如无空间利用,全部基部疏除。 b.对主干上1~2年生枝条全部拉枝下垂,对大枝背上冒条有空间利用的,拉枝下垂,加以固定。拉枝角度见幼树拉枝原则。 修剪、拉枝可在落叶后、严冬前或春季萌芽前进行。切勿在严冬时进行修剪、拉枝。剪锯口及伤口须用愈合剂涂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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