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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文件

 昵称44126882 2017-06-12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2134号)、温州市人大《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通知》(温人大常办〔201296号)、温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0684号)等有关规定,本者着眼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创新发展提供保障,结合我院预算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学院预算编制要结合国家各项收费政策以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预测下年度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预测要与学院发展规划相一致,与各个部门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学院财力相适应,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2、科学、规范、透明。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项支出需求,积极创造条件试编三年滚动财务预算;早编、早定预算,夯实预算公开基础。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配合、细化项目,规范预算编制。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统筹力度,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硬化预算约束。增强单位财务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的力度,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

二、预算管理机构及职能

1、学院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预算管理最高权力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分管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预算草案。

2)组织下达预算;定期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协调和指导预算管理的有关工作。

3)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完成预算目标。

2、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由院办、财务、人事、教学、科研、资产、后勤、基建等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日常机构设在计划财务处。其主要职能是:

1)对口联系温州市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学习相关预算文件;

2)根据学院长期发展规划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要点,提出学院年度预算建议,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3)定期分析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书面报告。

三、预算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学院年度预算分学院总预算和学院内部部门预算。

()学院总预算

1、学院收入预算。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增减变动因素,科学、合理、客观预计本部门组织的收入。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核定,并具体落实到单位和项目。

2、学院支出预算。学院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社会保障经费和项目经费等内容。

1)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学院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农民工人员经费,由人事处按学院每年630日实有人数和国家确定的工资标准、津补贴标准等计算确定。

2)公用经费,分为一般公用经费、日常业务经费和单项定额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通讯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国内部分)、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维修费、专用及辅助设备维修费、消耗性材料及用品购置、一般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劳务费、宣传费、出国(出境)经费、业务接待费、调研经费、扶贫经费、其他公用经费。

一般公用经费和日常业务经费按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人数乘以定额计算确定。单项定额经费有机动车燃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公用经费等

一般公用经费、日常业务经费和单项定额经费用途合并,统筹安排使用。

3)社会保障经费,主要包括需要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离退休公用支出、离休费、医疗经费、住房补贴、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遗属补助费及其他补助支出,按学院实有人数及有关经费标准和其他实际情况计算编审。

4)项目经费,是指部门或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而提出,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安排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经费,按其支出性质分为专项公用类项目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学院各部门要合理处理需要与可能的矛盾,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急办项目。

一般性项目编制的重点是:按照项目库管理的要求,做好项目清理,剔除一次性项目和已完成的跨年实施项目,划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界线,明确支出类别。

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编制要求:

第一、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置一个专项,并细化到具体项目。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原则上不得纳入预算。所有专项资金都应当细化内容和项目绩效目标,不得以笼统的归纳代替项目内容和量化目标。

第二、在控制规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需求和年度实施进度、资金结余情况测算预算资金,编制项目零基预算。

第三、以问题为导向,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提前谋划院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库和项目预算编制,细化项目预算,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落地,资金落实到位。

第四、进一步理顺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与专项资金的关系,明确支出范围。

3、专项补助、科研经费等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二)学院内部部门预算

1、学院内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分析等工作,学院内部部门预算包括职能处室办公费用定额预算和管辖项目的支出预算。各个部门办公费用定额标准由预算管理办公室核定。

2、各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和联系,确保相关业务预算执行情况能够相互印证、相互监督。

3、各部门应当收集并核实各项基本数字,分析、研究上年业务计划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内在规律,分析、预测业务发展趋势。根据新出台的预算政策、业务发展计划以及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编制主管项目的支出预算。

四、预算编制的方法

由于计算各项预算收支项目的依据不同,采取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通常采用的方法有:

1、定额预算法。适用于按照定员预算的项目,如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职工工资等指标的预算。

2、比例预算法。适用于按比例掌握开支的经费预算,如单位的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等指标的预算。

3、零基预算法。适用于不经常发生或预算编制基础变化较大的项目,如基建项目。

4、弹性预算法。一般适用于与业务量有关的预算项目,如招生就业经费等。

上述预算编制方法,应根据费用项目特点综合运用。

五、预算编制的程序

1、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学院发展规划、下年度工作重点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召开预算布置会,布置下年度预算工作。

2、各部门根据学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编制本部门经费预算以及主管项目费用预算。

3、购置专业设备的预算,需要同时递交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4、财务处汇总各个职能处室的预算项目,并结合上年度实际支出、下年度收入预算和各个部门上报的支出预算,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5、根据学院预算管理委员审定的预算方案,上报学院党委会审批。根据党委会的审批意见,修改后上报市财政局。

6、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购项目、基建项目、重大维修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学院在每个学期期初召开一次项目讨论会,审批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根据资金到位情况依次安排采购。项目未落实采购前,相关单位可以对项目参数进行微调,需要取消项目的,应向预算管理委员会做出书面说明,并且不得用新项目代替旧项目。

六、预算的控制与考核

1、以正式下达的预算方案为标准,以相关预算管理文件为依据,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记录和计量,按季度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2、学院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工作。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市财政部门要求的项目,由分管项目的部门负责人向预算管理委员会作出解释。学院从绩效工资中划出人均2000元的经费,作为预算考核奖励资金。部门分管的经费项目和定额办公经费合计连续三个季度执行进度低于市财政部门要求的,全部扣发上述奖励资金。

七、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的初步方案及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由计划财务处审核,经学院预算管理委员讨论通过,报学院党委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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