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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实行新政策,“一户一宅”让多少人欲哭无泪

 众人是圣人 2017-06-13

近日,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新闻一直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中央政府也在发布和实施的政策中多次强调宅基地的各项方针政策,其中最让大家在意的就是“一户一宅”这个规定,顾名思义就是一户人家只允许有一户宅基地,多余的要归还村集体。

这个政策一出,所有的农民们对于和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宅基地也关注起来了,今天小编就到大家去了解一下关于宅基地的一些信息:

首先来说说“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确: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目前对于户的界定很模糊,农村很多“户”的形式,比如即使是几个儿子都有各自家庭,但二老还健在,大家都生活在一处地方,大家都登记在一个户主下,这几个家庭也叫一户;也有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却拥有各自的户口簿;如果三个儿子都成家庭了,又分开居住,又变成了三户,分别拥有各自的户口簿;也有共同登记在一个户主名下,儿子都成家了,拥有各自的房子,这或许就是一户多宅。

由于对户的界定不清晰,所以农村存在很多“一户多宅、一宅多户、有宅无户、有户无宅(常见)的现象。所以各地的处理办法也不尽相同,国家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指导办法。其实,宅基地农民无偿使用,是国家的一种福利,目的是确保农村每个人都有房可住,只有实在拥挤,可向村中申请宅基地的。

参照《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0平米-150平方都可以算一宅,那一个人住150平方的那不是赚便宜了?几个人住10平方的不是亏大了?当然不是,一般是1到3个人口的户75平方,3到5个人口的120平方,5人以上的120到150平方。

最后在此提醒一下大家宅基地“一户一宅”是硬性规定,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里,至于多出的宅基地,你就不要想到有什么补偿了。

所以看完以上信息后,大家是不是心里也有谱了,关于宅基地“一户一宅”,你一定有自己的看法,欢迎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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