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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制度
2017-06-15 | 阅:  转:  |  分享 
  
慢性病管理制度



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对本辖区已确诊的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癫痫)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中心坐诊医生发现上述各类慢性病时,及时上报公卫组,如有漏报、谎报等一经查实,必当严肃处理。











慢性病监测制度



公共卫生组全面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确定本辖区相关业务管理者和监督者,以及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癫痫。

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组报告,公共卫生组收到报告卡,审核登记后,及时建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等资料。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自行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居民建档要符合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应由专人负责填写,责任人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及重型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资料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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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悠悠仙路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