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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饮酒礼研究(中)

 秦岭之尖 2017-06-15

摘要:饮酒礼中的诗、乐、舞以及投壶、射礼等游戏使得饮酒礼的过程更加丰富多彩,这些仪节与饮酒礼本身共同体现出礼乐文明的制度化。在周代,国家的礼制、社会道德以及人修养方面,都是通过日常交往的活动很自然得以贯彻和实现的。


第四章 周代饮酒礼中的诗、乐、舞以及其他游戏


第一节 周代饮酒礼中的诗


一、赋诗的历史文化背景

诗歌的最初的呈现形态是与乐舞浑然一体的,真正文学意义上的诗歌却始于诗与乐、舞的分离。从中国古代的历代文学作品上来看,以饮酒为题材的作品数量繁多,但是相比较于后世的历朝各代的作品,先秦时期的作品相对较少,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第一,中国诗歌的发端始于先秦时期的诗歌,因为当时无文字记载,特别是原始歌谣,较多的失传,其中当有酒诗;第二、酒在先秦时期还是贵族享用的奢侈品,而且周代酒禁政策严格,平民很少有机会饮用,这也是先秦酒诗少的最主要原因。在先秦作品中,《诗经》是包含酒诗数量最多的代表作品,但多数作品集中在反映当时统治阶级、士人生活与思想

感情的“雅”、“颂”篇目中。

在西周时期,周代各项礼仪的产生与完备,使得《诗经》中有关的饮酒诗篇大量出现,饮酒礼的各项流程也逐渐仪式化。先秦酒诗集中体现于“雅”、“颂”中的赋诗,这也是体现统治阶级和上层阶级的社会生活的诗篇。从数量来说,这些诗篇涉及到饮酒的诗约占先秦酒诗的百分之六十;就其反映的深度来说,先民们用酒祭天地、祭祖先、祭山川、祭四方、祭四时以及祈年、戒后等活动,其涉及面非常广:礼仪典章、治国之道、政治经济、世态风俗、道德规范、宗教文化等多方面,对我们能了解先秦时期饮酒礼中的赋诗情况有很大的帮助。


二、赋诗的类型

乡饮酒礼是周代乡里举行的饮酒欢聚礼节。在各种礼仪中,乡饮酒礼是最基本的礼仪。赋诗是礼乐制度中乐的一个部分,总体上看赋诗也是为了乐宾。饮酒赋诗是饮酒礼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使用的场合也不相同:有诸侯、卿大夫款待完成使命大臣的“饮至礼”,有外交活动的聘礼与会盟礼,还有饯别礼与答谢礼,赋诗活动上至天子,下至大夫,参与者众多,大部分赋诗发生在饮酒、践送之时,宾主觥筹交错的热闹场景中。使用场合的多样决定了赋诗的目的多样性,赋诗不仅能够完成特殊的政治和外交使命,而且诗篇本身还具有极强的观赏价值和审美意义。


1、赋诗言志

诗言志大多以微言相感,即借诗歌某些语言、章节来暗示自己想要表达某种想法。它是通过微言激起听者内心情感的回应,通过暗示来调动听者的参与体会,从而使得言者与听者能够良好的沟通。这种微言相感的交流方式,对言者和听者都有极高人文素养的要求。

赋诗言志最典型的一则例子是《左传·襄公十四》记载了襄公十四夏,各国大夫跟随晋国伐秦。到了泾水,诸侯军队不肯渡河,晋国大夫叔向去见鲁国叔孙穆子。穆子赋《匏有枯叶》,叔向马上回来准备船只。( 《诗经·邶风》,匏即葫芦,苦者不可食,只有佩以渡水。) 《国语·晋语下》也记载了此事: 晋叔向见孙穆子曰: “诸侯谓秦不恭而讨之,及泾而上,予秦何益?”穆子曰: “豹之业在《匏有枯叶》矣,不知其他。”叔向退,召舟虞与司马,曰: “夫苦匏不材于人,共济而已。鲁叔孙赋《匏有枯叶》, 必将涉矣。”

此类赋诗,还有鲁昭公三年楚灵王宴请君臣而赋《诗经·吉日》,鲁定公四年秦哀公为楚申包胥赋《无衣》等。这种用法,赋者含蓄雅俊,不失身份,听者心有灵犀,一点即通,真可谓无声胜有声。


2、赋诗外交

国与国聘问盟会,少不了宴饮酬酢,自然也不乏宴饮中的赋诗。鲁襄公十九年,鲁大夫季武子到晋国军队中拜谢伐齐之事,晋侯享之。当时范宣子执掌权柄,先赋《黍苗》(《诗·小雅》,首两句云“黍苗,阴雨膏之”) ,季武子立刻起身,拜了两拜,说:“小国之仰大国也,如百谷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辑睦,岂惟敝邑?”于是赋《六月》(《诗·小雅》,为尹吉甫佐周王征伐之诗,以晋侯比尹吉甫) 。

鲁成公十九年,鲁大夫季文子护送成公之妹伯姬出嫁宋国。回来复命。按照惯例,诸侯卿大夫出使归来,因其有勤劳之功,天子或国君都要设宴慰劳,鲁成公为之洗尘,赋《韩奕》第五章, 成公之母穆姜也出室致谢, 并赋《绿衣》卒章而入。此类赋诗,或恭维赞誉,或辞谢谦让,虽没有过多的深意,却占有一定比例。

《左传》所记载的赋诗活动共有三十五次,其中明确用“赋”的有三十三次,没有用“赋”,用“歌”用“诵”,但属于赋诗的特例也有两次,明确交待了举行场合是宴、享、饯、饮的的占绝大多数。

大多数赋诗的饮酒仪式,设宴者首先安排好乐队,当宾客进入时,乐队便开始演奏曲子,主人向宾献酒,献酒结束后,会有工歌,笙奏、问歌、合乐部分,至此程式化的演奏结束。在此期间,宾客应拜谢主人的用乐招待。此后音乐欣赏进入“语说”阶段,燕礼进入较自由的无算爵阶段。主人先点一首诗让乐工演唱,宾客多会接受并表示感谢,倘若所点之诗的级别超过了宾客应承受的资格,宾客则需推辞。如果宾客没有这一举动,即为不知礼,就会被人所轻视。如同“一献之礼”有献、酢、酬一样,赋诗同样也有赋、答谢、回赋、答谢等环节。赋诗可赋一首诗,可赋多首诗,也可赋一首诗中的某一章或某几章,这也正好与“无算乐”制度相符合。

总的来说,赋诗也是为了乐宾,赋诗是礼乐文化中乐的重要部分,赋诗只出现在宾礼和嘉礼的饮酒礼仪环节,或是为了言志,或为了外交,或是为了讽刺,赋诗都在饮酒礼仪中完成了它特有的使命。


第二节 周代饮酒礼中的乐、舞


一、乐舞的一体性

在周代之前,乐舞只是一种巫术仪式。中国古代乐舞起源较早,《尚书·益稷》中对原始乐舞有这样的记载:“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吕氏春秋》记载:“昔葛天氏之民,二人舞牛尾,投足而歌八阙”。由此可见,周代的乐和舞是一体的,舞有乐伴奏。到了周代,乐舞进一步发展,正是《毛诗序》中的“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即当音乐不足以表达人的内在感情时,舞蹈就成为了另一种表达方式,而舞对情感的表达也必然会受到限制。

西周制礼作乐,使乐舞具有了特殊的功能和地位。制礼作乐不仅进一步强化了乐舞的祭祀作用和教化作用,以达到全面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和思想意志的目的;还通过礼乐区分等级名分,来规范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尊卑上下关系,维持周代稳定统治。

周代建立了相当庞大的礼乐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乐舞演出(祭祀活动、典礼活动、宗教活动)和负责乐舞教育(“六艺”教育:礼、乐、射、御、书、数,其中乐舞也是贵族子弟的必修课)。

周代大规模的、系统的继承了前代乐舞,并进一步促进了乐舞的发展。周代宫廷雅乐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意义,周代雅乐突出的反映了其政教结合的功能。周代的宫廷雅乐中,有六代舞,也有六小舞。“六代舞”在周代被分成“文舞”和“武舞”,“六小舞”则是专门由贵族子弟表演的乐舞。即“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

大舞和小舞确立了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舞蹈形式,是情与理的有机结合。其中《大武》是歌颂武王灭商功绩的乐舞,也是祭祀周公、文王的礼仪乐舞。该舞蹈由六段组成,不但有情节,有结构,还有不同的构图造型,是形制比较完整的乐舞,该舞蹈也使得人的重要性凸现出来,这一凸显成为乐舞的进步,甚至是人类思维的重大突破。


二、饮酒礼中的音乐

无论是在乡饮酒礼还是燕礼中,音乐和舞蹈都是必不可少的,两者同时出现在宴饮场合中,起到活跃氛围,增进宾主感情的作用。


1、乡饮酒礼中的乐

(1)升歌:“设席于堂廉,东上。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后首,挎越,内弦,右手相。乐正先升,立于西阶东。工入,升自西阶。北面坐。相者东面坐,遂授瑟,乃降。工歌《鹿呜》,《四牡》、《皇皇者华》。卒歌,主人献工。工左瑟,一人拜,不兴,受爵。主人阼阶上拜送爵。荐脯醢。使相祭。工饮,不拜既爵,授主人爵。众工则不拜,受爵,祭,饮辩有脯醢,不祭。大师则为之洗。宾,介降,主人辞降。工不辞洗。”

(2)笙奏:“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南陔》,《白华》、《华黍》。主人献之于西阶上。一人拜,尽阶,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阶前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众笙则不拜,受爵,坐祭,立饮;辩有脯醢,不祭。”

(3)唱奏:“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

(4)合乐:“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工告于乐正曰:“正歌备。”乐正告于宾,乃降。

(5)送宾:“宾出,奏《陔》。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这在《礼记·乡饮酒义》中也有明确记载:

“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问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一人扬觯,乃立司正焉,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

从以上《仪礼·乡饮酒礼》和《礼记·乡饮酒义》的相关记述来看,乡饮酒礼举行的过程中有合乐,而无升歌、笙奏和间歌。乐工进入堂中进行演奏和所要演奏的曲目,都有严格的礼仪规定。从何方、何时入场,何时下场,歌唱与音乐如何交替,使用何种乐器等,都有明确要求。也就是说,这些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本身也是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演唱《鱼丽》,笙演奏《由庚》之后,接着演唱《南有嘉鱼》,笙再奏《崇丘》,然后又歌唱《南山有台》,最后笙奏《由仪》,这应该是最早的歌唱与器乐交互唱奏的记载。礼仪举行时的各个节目,需按礼仪的相关规定在不同的仪节中使用。演唱形式有独唱、独奏、合唱三种。专业曲乐工独唱三首曲子:《鹿鸣》、《四牲》、《皇皇者华》;笙则演奏三曲子:《南陔》、《白华》、《华黍》;乐工合唱六首曲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

以上所描述的乡饮酒礼中的音乐演奏需要两天才能完成。第一天演奏正歌的部分,共分四步完成,郑玄为《仪礼·燕礼》作注:“正歌者,声歌及笙各三终,间歌三终,合乐三终,为一备,备亦成也。”然后是无算爵、无算乐部分;第二天的音乐演奏部分则是主人为了酬谢帮忙办宴的人而乡乐唯欲。两天的宴会饮酒和演奏完毕,乡饮酒礼才算完成。


2、燕礼中的乐

在音乐演奏方面,燕礼与乡饮酒礼中有相同的部分,同样起到娱乐宾主、增进感情的作用。

根据《仪礼·燕礼》记载如下:

“乐正先升……工四人,二瑟……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坐……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笙入,立于县中,奏《南陔》,《白华》、《华黍》。”

“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遂歌乡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大师告于乐正曰:“正歌备。“乐正由楹内东楹之东告于公,乃降复位。”

“……宾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奏《陔》。”

“……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宾拜酒,主人答拜,而乐阕。公拜受爵,而奏《肆夏》;公卒爵,主人升,受爵以下,而乐阕。升歌《鹿呜》,下管《新宫》,笙入三成,遂合乡乐。若舞,则《勺》”。

“此燕飨之有乐也。”

燕礼中的奏乐及其所用乐器也有严格的规定,与饮酒礼大致相同。由上述材料,整理总结如下: 

  • 升歌    

  • 乡饮酒礼:《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 燕礼:《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用乐位置  堂上

    用乐方式  两人唱歌,两人弹瑟

  • 笙奏  

  • 乡饮酒礼:《南陔》《白华》《华黍》

  • 燕礼:《南陔》《白华》《华黍》

    用乐位置  堂下

    用乐方式  众工以笙吹诗

  • 间歌、间笙 

  • 乡饮酒礼: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南山有台》,笙《由仪》。

  • 燕礼:歌《鱼丽》,笙《由》;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

    用乐方式  间歌是弹瑟唱歌,间笙是以笙吹诗。

    用乐位置  间歌于堂上,间笙于堂下。

  • 合乐  

  • 乡饮酒礼:周南:《关雎》、《葛覃》、《卷耳》三首,召南:《鹊巢》、《采蘩》、《采蘋》三首

  • 燕礼: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

    用乐位置  堂上、堂下均有演奏

    用乐方式  堂上唱歌弹瑟,堂下以笙磬奏诗。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乡饮酒礼和燕礼用乐的部分有许多相同之处:第一,都演奏正歌部;第二,都有无算爵与无算乐部分;第三,宾客离开,演奏《陔》。

在具体的一些细节上是有轻微的差别。首先,乡饮酒礼中正歌的第四步是“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而在燕礼中却是:“遂歌乡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乡饮酒礼中称为“乃合乐” ,演唱《周南》和《召南》,而燕礼则称为“遂歌乡乐” ,演唱《周南》和《召南》。《乡饮酒礼》郑玄注:“乡乐者,风也。《大雅》、《颂》属于天子之乐,《小雅》属于诸侯之乐”,“《乡饮酒礼》升歌《小雅》,礼盛者可以进取也。《燕礼》合乡乐,礼轻者可以逮下也。”“风”中的《周南》和《召南》是属于乡里大夫阶层的诗乐,乡饮酒礼是乡里大夫的聚会,所以用的是“乃合乐”;而《小雅》是上层阶级诗乐的代表,燕礼是君臣、诸侯之间的宴饮,所以在演“风”中的《周南》和《召南》时,用了“遂歌乡乐”,还特别加入了“乡”字。其次,乡饮酒礼中没有大师一说,而在燕礼中有大师一职。在乡饮酒礼中“工告于乐正曰:正歌备”,而在燕礼中则是“大师告于乐正曰:正歌备”。在周代,天子诸侯之间的宴饮都会设有大师,“燕礼“是诸侯之礼,因此设有大师。第三,乡饮酒礼中没有大师说“工四人”,燕礼中有大师却有说“工四人”,郑玄注:是工为乐人之总称也,燕礼中所指的“工四人”指的是其中包括大师在内的乐工的总数。“是乃言大师者,大师或瑟,或歌也”,燕礼并没有格外强调大师在诗乐演奏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说倘若大师擅长鼓瑟,就可以在乐队中负责鼓瑟;倘若大师更擅长演唱,也可以诗乐演奏的乐队中负责演唱诗乐。


三、饮酒礼中的舞蹈

舞蹈起源于上古社会,是先民们表达内心情感的一种方式,当歌曲或音乐不足以表达自己内心情感时,舞蹈就是最好的表达方式。上古时期,诗、乐、舞具有一体性,周代的巫舞与前朝的有所不同,因为在周之前的朝代,没有人把娱神的乐舞拿来给自己欣赏,而到了西周,巫舞已成为专门娱人的舞蹈。巫舞作为原始宗教萌芽状态中的一种表现形式而贯穿先秦舞蹈的始终,实质上它是先秦人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达到控制自然和其他人的一种方式。周代的主要巫舞有:蜡祭、雩祭、祀高禖等。

在饮酒礼举行的过程中,除了音乐演奏的环节外,往往会有配合着音乐节拍的“屡舞仙仙”,人们会情不自禁地伴歌起舞。饮酒礼中的舞蹈形式有两种:一是为了融洽宾主关系,活跃氛围,设宴主人组织乐队演奏音乐之时,会伴随有大型的舞蹈表演;二是在众人在酒酣之时,也往往会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

饮酒礼中,主人设宴组织的舞蹈表演,往往会有一定的等级限制,舞蹈的人数和种类都有不同的规定。舞蹈的表演人数与种类也表明了宾客的身份与主人对宾客的敬重的程度,与众人酒酣之时翩翩起舞一样,都具有活跃气氛,增进宾主友谊的功能。“合乐”后可以兴舞也可以不舞,为不定之礼,如果诸侯愿意,“合乐”后可以舞。

《仪礼·燕礼》中:“若舞,则《勺》

贾公彦疏:“言‘若’者,或为之舞,或不为也舞,在于君意,故以不定而言。”

此礼舞《勺》,舞时,庭中舞入跳《万》舞,堂下吹奏《勺》乐、堂上歌《勺》诗。

《仪礼·燕礼》“若舞,则《勺》”

郑玄注:“既合乡乐,万武前奏之。”

贾公彦疏:“云‘舞慰《勺》’者,谓为之舞,则歌《勺》诗以为曲。……云‘万舞而赛之’者,释经舞时,作周万舞之舞,而奏《勺》诗。

舞蹈是古代的饮酒礼仪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屡舞仙仙”就是最好的证明。例如《诗经·小雅·伐木》中的“坎坎鼓我,蹲蹲舞我”,写了周天子与人们伴着鼓声欢乐起舞的场景;《宾之初筵》中的“籥舞苼鼓”、“舍其坐迁,屡舞仙仙”、“屡舞僛僛”、“屡舞傞傞”等的诗句,都较细致地描绘了在酒酣之时,宾主离开座位,衣冠不整,暂时放下阶级等级限制,伴着音乐尽情舞蹈,尽情享乐的场面;《诗经·鲁颂·有駜》中的“鼓咽咽,醉言舞”,将君臣酒酣伴乐而舞体现得淋漓尽致,也描写了鲁国君臣饮酒享乐,众人手执白鹭羽毛或者像白鹭一样舞蹈。上述例子都体现了舞蹈在饮酒礼仪中的重要性。


四、所用乐器的社会功能

饮酒礼仪式举行的过程中,音乐的演奏是为了达到活跃气氛,增进感情的目的。下面以饮酒礼中常用的六首诗所用的乐器为例,分析一下乐器的使用情况:

雅  

  • 《宾之初筵》 钟鼓既设,籥舞苼鼓。 

    钟、鼓、籥、鼓 打击乐器2种、吹奏乐器2种

  • 《彤弓》 钟鼓既设 

    钟、鼓 打击乐器2种

  • 《鹿鸣》 鼓瑟吹笙,吹笙鼓簧,鼓瑟鼓琴。 

    瑟、琴、笙、簧 吹奏乐器2种、弹拨乐器2种

  • 《常棣》  如鼓瑟琴。  

    琴、瑟  弹拨乐器2种

  • 《伐木》  坎坎鼓我。  

    鼓  打击乐器1种

颂  

  • 《有駜》  鼓咽咽  

    鼓  打击乐器1种

从中可以看出,在饮酒礼中,钟鼓类的乐器是必不可少的,它经常以独奏或者合奏的形式出现在隆重的场合,以融洽氛围,增进宾主之间的情谊,体现出礼乐文化的精神和其重要的社会功能。

在先秦典礼重要的场合中,“风”、“雅”、“颂”中的一些诗歌经常被配乐演奏,以表现其鲜明的阶级意识。而在这些诗乐演奏中,所用乐器也体现了强烈阶级意识,是权力的象征,所使用乐器的多少及种类是非常严格的,这与职位的尊卑与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不同阶级所拥有的乐器种类是不一样的,“天子诸侯锺、磬、镈具,卿、大夫、天子士已下亦无镈。”各个阶级享受的奏乐乐器种类也因其地位尊卑高低而有严格的规定。天子和诸侯所拥有的乐器的各面都有锺、磬、镈,而从天子士及其以下就没有镈这种乐器了。

其次,不同阶级所使用乐器的排列方位是不同的。君主所用乐器可以排列东西南北四面,诸侯所用乐器可以排三面,大夫所用乐器可以排列两面,而士所用乐器只可以排列一面。这与《周礼·春官》中有:“王宫悬,诸侯轩悬,大夫判悬,士特悬”相对应。

第三,不同阶级所拥有的乐器的数量也是不同的。

《周礼·小胥职》中郑玄注:“钟磬者,编悬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虞谓之堵。钟一堵、磬一堵谓之肆。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也,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

将十六枚钟悬挂在东边的同一个木架上叫做一堵,将十六枚磐悬悬挂在西边同一个的木架上也叫一堵,这样的钟磬合为一肆。天子的卿、大夫的乐器可以排放在东西两面,各有钟磬一肆,在东、西两面立架上各悬挂编钟十六枚,编磬十六枚。诸侯的卿、大夫所拥有乐器的数量是天子的卿、大夫的一半,所以就是分一肆钟磬在两面,东边悬磬十六枚,西边悬编钟十六枚,不会再像天子的卿和大夫那样东西两面都有钟磬,这样的被称为“堵”。天子的士乐器的总数量又和诸侯的卿大夫是一样的,而悬挂的方式略有差异。依照这样的数量关系,以此类推,诸侯的士又是天子的士乐器数量的一半,只在东边或阶间悬挂十六枚编磬。

诗、乐、舞是饮酒礼和燕礼举行时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随着饮酒礼和燕礼的发展完善而不断完善,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发展,可以独立于饮酒礼之外而单独出现。在周代,饮酒礼中的诗、乐、舞形式伴随着饮酒礼自身,共同起到了巩固统治、沟通感情、娱乐宾主的政治和社会作用。


第三节 周代饮酒礼中的射礼与投壶


一、射礼

射礼是周代贵族阶级必须熟习的技能,古代射礼在周代是十分为盛行的,在宗主观念、尚武观念和神灵观念思想的支配下,在周人长期推行德政和礼治等政治影响和学校射艺教育、奖赏与择士制度、战争与田猎环境的背景影响下,无论是在种类和规模还是礼节内容方面,周代的射礼都较商代有了极大的发展。西周射礼举行的目的或为巫术诅咒,或为德行考察,或为笼络感情,或为军事训练,或为人才选拔;具有规格高、种类多、场面宏大、礼节仪式逐渐繁琐的特点。在周代,射礼礼仪己完全制度化和程式化,射礼不仅具有一定的政治目的,其娱乐性也日益增强;而且在举行程序与时间上,有一套严格的制

度与规定,还有一定的技术标准。

射礼是中国古代社会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礼节规程而举行的象征性的射箭礼仪和矢弓射箭比赛。它主要包括燕射礼、乡射礼、射牲、大射礼、宾射礼、射余获、军中射礼、射侯、学射、巫术性射礼以及由射礼衍生出来的投壶。射礼多用于祭神典礼、朝中宾礼和军礼等重大场合,是我国古代社会礼乐制度中的一种较为重要的礼仪。射礼是有不同等级和不同名称的,“大射”是天子、诸侯祭祀所用的礼仪;“燕射”是贵族平常休息时间的射艺比赛;“宾射”是诸侯朝见天子或者诸侯相会的射礼;“乡射”是地方官员为了荐贤举士而举办的。周代时期每到春秋两季,地方官员都会以主人的身份邀请本地的卿大夫、士和学子到庠中举行射礼。主持人由德行操守高的处士担任,靶位放在正南方三十丈较开阔的地方,弓、箭、算筹等用具都盛放在西堂。射礼有三轮比射,射手每轮过程都以发射四支箭为限。射礼中一般伴随有燕饮,于是后人以“燕射”为其总称。因为本论文涉及到乡饮酒礼与燕礼,所以乡射礼与大射礼的介绍是有必要的。

关于射礼仪式的记叙在《礼记》中有两篇,分别是《大射礼》、《乡射礼》。大射礼则是诸侯与群臣习射之礼;乡射礼是州长于春、秋两季在州学会民习射之礼。无论是大射礼还是乡射礼中都伴随有饮酒,《礼记·射义》曰:“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


1、射礼的主要礼节

备礼:做好举行射礼的各种准备工作。布置好场地,组织好参礼以及观礼人员。把弓、箭、筭筹等所用器具搬到西堂下陈设好。司射、有司、射者则在西堂下面向南列队站好。主人在场地外迎接宾的到来。

迎宾:宾至,主人上前迎接,相互行揖礼入场,登堂而立。

开礼:司射自堂西取弓及箭,登堂报告宾,“弓矢既具,有司请射”。宾辞让,对曰:“某不能。为二三子。”许诺。司射踏在阶上,东北面告于主人,曰:“请射于宾,宾许。”在射礼全过程中,司射都需挟乘弓矢。如果弓箭匮乏,可不做强求。

配耦:按照射艺相近者两两配合为一组,司射将六名射者分为三组,就是所谓的“三耦”:上耦、次耦、下耦,每耦分别有上射和下射各一名。

纳射器:即司射命令射者取纳弓箭用具。司射下阶,面向西命射者“纳射器”。上耦两人取各取弓一把,箭四只。

倚旌:即司射命令获者以旌旗为射者指示靶心的位置。司射命获者,“倚旌于侯中”。获者把旌旗倚靠于侯的中央,为了指示全场箭靶中心的位置。司射下命令于三耦:“依次而射,不得杂越!”上耦便脱去左手外衣的衣袖,并在右手的拇指上戴上钩弓弦所用的扳指,右手臂上带好护臂,左手拿弓,右手执箭,摆好姿势,准备射击。

诱射:即司射为众射者做示范。其详细的礼节过程:由堂西行揖礼,然后进。到阶下时,北面行揖礼。踏上阶,揖。走上堂,揖。先将左脚踩在射位符号上,射者面朝西然后扭头向南,注视靶的中心位置,表示心志在射箭上,然后俯身调整双足和步武,最后开弓射箭, 并将四支箭全部射完。获者在其射完后,自乏后出,把箭取回,插到堂西的箭架上,然后返回原位。

一番射:即第一轮射箭。一番射是习射,不管是否射中,都不计算成绩。首先上耦的射手上堂射击,根据司射的要求眼光要盯住靶心,在射位站好,等待司射下命令。当司射在堂下命令:“无射获,无猎获!”(即不要射伤报靶者,不要惊吓报靶者!),上射向司射行礼后开始射出一箭,接着由腰间抽出另一支箭搭在弓弦上做准备,再由下射射,两人这样轮流更替,直到将自己的四支箭全部射完,报靶者高声向堂上报告射击结果;然后是上耦下堂,次耦再上堂,在西阶前碰面时,双方相揖致意,次耦以相同的习射的礼节射箭;最后次耦下堂,再由下耦上堂习射。当下耦习射完毕后,司射上堂对宾客行礼,向宾禀告:“三耦座射”(三耦的习射已完毕)宾行揖礼还。

二番射:即第二轮射。参加射礼者除了三耦外,还有主宾。主与宾需要配合为一耦,为了表示谦敬,主人担任下射。第二番射是正式比赛,要根据射箭的成绩分出胜负。

首先由三耦比射。司射命令上耦首先射击,两位射手相互行拱手礼后上堂,报靶者迅速离开靶位。司射命令:“不贯不释!”(凡是没有射穿箭靶的一律不计入成绩!)两位射手轮流开弓射箭,像第一番射那样。倘若射中了箭靶,有司(负责计算成绩)会抽出一支筭筹放在地上来计算成绩,上射的筭筹放在右边,下射的筭筹则放在左边,直到三耦全部射完。

接下来是由主宾搭配成的耦上堂比射。比射的程序与计算中靶的方法与之前是一样的。比射完毕后,有司会拿起剩下的筭筹向宾报告:“左右卒射”(左右射都已射完),然后有司开始按照之前的方法,统计出最后的射礼比赛成绩并向宾报告。

比射之后的罚酒及献酒环节。司射命令三耦和主宾耦:“……胜者皆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皆袭,说决、拾、却右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执弣。”(获胜的一方射手戴上扳指,脱去左衣袖,套好护臂,手拉紧弓弦表示能射;失败的一方射手则要脱下扳指和护臂,穿上左手衣袖,并将弓弦松开。)各耦射手依次上堂,比赛负方的射手要站着将罚酒喝完,再向胜方射手行拱手礼。司射要到靶前的左中右三方分别致祭,并酌酒向报靶者献酒;司射再酌酒,向堂下释筹的有司献酒,至此第二番射也完成。

三番射:与二番射的程大致相同,三番射的过程只是在比射时多了音乐的伴奏。乐工演奏《诗经·召南·驺虞》一曲,乐曲的节拍演奏的整齐匀称,司射会在堂下高喊:“不鼓不释!”(不按鼓的节奏射箭的不计分数!),与二番射的程序相同,三番射先由三耦比射,然后再由主宾耦比射。只要是对应鼓的节拍射中靶心,有司就会抽出一支筭筹扔在地上,最后再将比赛的成绩向宾禀告:胜方赢若几筹或者双方射平。三番射射毕,三耦和主宾依序上堂,罚负方的射手喝酒。三番射也至此结束。

射礼的过程制度化而且严格、复杂,其间的罚酒环节以及音乐伴奏使得射礼又富有趣味,射礼的举行不仅仅考察射手的技艺,增强趣味性,重要的是联络了宾主之间的感情,起到一定的政治作用。

2、射礼与饮酒礼

射礼是周代的社会上层贵族阶级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尤其是西周时期,上至周朝天子,下至一般奴隶主贵族都经常会在诸如天子与群臣宴饮、诸侯与卿大夫士宴饮、卿大夫与其宾客宴饮以及奴隶主贵族之族人宴饮要行燕射礼,诸侯朝见天子、或是诸侯相朝、或是卿大夫出使聘问要行宾射之礼,乡大夫和士在乡学则要在举行乡饮酒礼之后再行乡射礼等之时遇到这一礼仪。即使是身份、地位较低的官吏仆人,有时也需要作陪射。这些射礼的举行不仅使射礼自身的价值与作用得以充分的体现,而且也使射礼在使用场合上得以较广泛的推行,在地域范围上得以不断扩大。

射礼中的“升歌”部分与饮酒环节使得射礼的内容更加丰富。饮酒礼中,在乐宾礼毕,在立司正后即开始正式的射礼。在射礼开始前要迁堂上之乐于堂下以避射位,其仪节如下:首先乐正来到西阶的西边,命令弟子相“升歌”之工转移至堂下。弟子就像登堂时那样相之,“升歌”乐工在阼阶东南离堂九尺的地方面话而坐,乐正面北而坐于其南。

《仪礼·乡射礼》:“乐正适西方,命弟子赞工迁乐于下。弟子相工如初入。降自西阶,阼阶下之东南,堂前三苛,西面,北上,坐。乐正北面立于其南”。

郑玄注:“当辟射也。苛,矢干也。”

迁乐后即开始“三番射”,即举行三次射箭比赛。其中在举行第三番射时会有乐以助。其仪节有请乐、奏乐这二个环节。首先司射请乐,司射先请命于宾,然后命于乐正、上射。其仪节为:司射登堂至西阶之西,向宾请示奏乐,宾同意后,司射退下堂对乐正说已经请命于宾,并且宾已经同意奏乐,然后司射在堂下两阶间面北命令堂上的上射曰:“射箭若没有与乐节相应即为不算数。”上射答应。

请乐之事毕,即开始奏乐以节射,乐正面朝东命令大师奏乐,大师在堂下席中不起身而应之,开始奏乐。乐正返回其位。

射礼“三番射”中以第三番射最难,因为在此时射者不仅要求其容貌、体态符合礼节,而且射箭的节奏也要与乐节相符合,同时还要命中才算数。节射之乐在堂下,有歌有奏。其歌由瞽矇为之,其乐以鼓而不以琴瑟。射礼中的罚酒及献酒环节也体现着礼节。第二番射完毕后,双方的各耦射手都要上堂,负方的射手要站着将罚酒喝完,还向胜方射手行拱手礼。司射再酌酒献酒给报靶者,并到靶前的左中右三方致祭;司射最后酌酒献酒给堂下释筹的有司,至此第二番射完成。至第三番射毕,三耦、宾、主人顺序上堂,负方射手喝罚酒。“三番射”也才算结束。

礼制是古代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法则,是人们言行的标准和伦理道德规范。射礼作为中国古代礼制中重要的一部分,其为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国家政治服务的目的是非常强烈和非常明确的。首先周代的射礼体现了亲亲尊尊、贵贱有别的思想。其次周代的射礼体现了安抚与威服并重的统治思想,其主要方面是周天子以礼相待来京朝见的诸侯,通过燕、饮、射、食、赏赐等手段进行安抚和拉拢。另一方面周天子则会在都城外的地方举行射礼,并通过飨、饮、射等手段以考察诸侯。


二、投壶


1、投壶之礼的来源

投壶属于投掷游戏,注重的是立德正己与君子之争,投壶之义即暗含礼射之义。投壶是从西周时的“射礼”演化而来的。司马光的《投壶新格》关于投壶的缘起:“其始必于燕饮之间,谋以乐宾,或病于不能射也,举席间之器以寄射节焉。”宋·吕大临在《礼记传》中解释:“投壶,射之细也。燕饮有射以乐宾,以习容而讲艺也。”明·汪裎在《投壶仪节》中说:“投壶,射礼之细也,燕而射,乐宾也。庭除之间,或不能弧矢之张也,故易之以投壶。”

上述提到了两种情况下的投壶:第一种是宾客中有人不习射箭,另一种饮酒场合不适和来比射,因此才设投壶来代替射艺,由此看出,投壶是一种变形的简单的射礼形式,春秋时期,两者没有严格区分。一般来讲,射礼属于重大礼仪活动,排场隆重且规模宏大;而投壶则是一种以矢代箭、以壶代靶即席的小型射礼,一般在礼宾燕饮场合下,用来遣兴娱宾、晋献才艺,还有习容讲礼的重要目的。

投壶器具最初的形制一般使用的是的酒器,即将短矢投入盛酒的壶中;后来投壶所用的器具发展改进,有了专门为游戏而制成的壶和矢,在不同时期,其形制也是有差别的。根据《礼记·投壶》篇的描述“壶颈修七寸,壶、腹修五寸,口径二寸半,豆斗五升……”我国最早出土的投壶在1974年出土于河北平山战国中山王墓中,这是一件铜质投壶,其形是三犀足的圆形筒,壶体上刻有生动流畅的细线花纹,纹饰和造型都十分美观,据考证它是专门用来投壶的“贯耳”壶。周代的射礼对后人投壶的游戏有着较大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投壶的规则沿袭了射礼的程序。

贯耳壶


2、投壶的主要礼节

投壶之礼是由射礼衍化而来的,因此,两者的礼节大致相同。为了宾主相娱,周代上层贵族在迎宾上也多采用这一程序。

投壶之礼,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执壶。主人请曰:某有枉矢哨壶,请以乐宾。宾曰:子有旨酒嘉肴,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辞。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固请。宾曰: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固辞。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固以请。宾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 

由此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各阶级参与者在参与这个活动时,都要有谨慎恭敬的态度,使得投壶可以有序的进行,主宾要经过“三请三辞”的礼节来表现双方谦让礼遇的风度。由于投壶是有射礼演化而来的,参与投壶的主宾,也要按照射礼的程序完成规定的礼节,整个过程还要做到“毋憔,毋敖,毋俏立,毋跄言”,即为了表示对礼节的尊重,过程中不可懈怠,不可傲慢,不可背对比赛站立,也不可分心失神在现场谈论其他事情。由于周人的投壶活动不是以金钱作为赌注,而是以罚酒为惩罚,罚酒在古代的饮食礼仪中是一种变相的奖赏,因此投壶也被为一种高雅之举。

《礼记》中有《少仪》和篇《投壶》记载了先秦时期投壶的规则。古人投壶的地点是依时间而定:日中则于室,日晚则于堂,太晚则于庭。投壶时以壶口为准,投壶所用的箭矢一般使用柘木制成的,矢的长度要依场所而定,室中长二尺,堂中长二尺八寸,庭中长三尺六寸,宾主按规定的距离(离壶五到九尺不定),投完八矢为一局。投壶必须依照规则进行,设有“司正”一职,主持礼仪程序,掌正宾主之礼,并且另外指定“司射”为裁判,“获者”执掌报靶,“释获者”负责统计耙数,“酌者”为负方酌酒。参与投壶比赛的主宾双方六名射者按照射艺相近者两两配合为一“耦”,共有三组,司射分别称他们为上耦、次耦、下耦。投壶比赛开始后,主人先持矢交给宾先投,每人四支矢为一局,负责统计靶数的“释获者”面朝东站立,以“算”来计数。(“算”是计数的筹码)报数以单数称为奇,双数则称为纯。一算是一奇,二算就是一纯,依此类推。

正式比赛中,倘若主人投中一矢,就从盛算器中抽出一“算”放在左边;宾投中一矢,从盛算器中抽出一“算”放在右边,最后由各自中矢的多少来计算比赛的成绩。每胜一局为一马,比赛一般“三番而止”,方可定出胜负。倘若宾主双方均未投中,则为“败壶”,需要重新比赛。倘若宾主双方投中的数量相等,则为“钧”。同射礼一样,在投壶之礼进行时,也有相应的音乐演奏,“小雅”二十六篇中可演奏的有八篇:《鹿鸣》、《鹊巢》、《采蘩》、《采蘋》、《伐檀》、《狸首》、《白驹》、《驺虞》。投壶所演奏的音乐也有礼的等级规定。音乐的演奏不仅会助兴投壶,同时也起到娱宾的作用。

周代的投壶礼仪是周王室举行饮酒礼或礼宾场合中的一种价位重要的娱乐手段,活动有着严格的礼仪规定,参与者依据礼节比射,可以从中观朝政和君子的品德修养。在礼宾外交等重要场合,投壶更代表着国家的外交荣辱,参与者和从事者都不轻易怠慢。《礼记·射义》说:“射者,所以观盛德也。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由此可见,投壶的比赛如同现代的考场,其中依礼行事的表现被视为品德资质的重要内容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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