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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病病因三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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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卷第
1
期安徽中医学院学报
Vol22No1
2003
年
2
月
JOURNALOFANHUITCMCOLLEGEFeb2003
·理论研究·
温病病因三辨
李洪涛
(安徽中医学院临床医学一系,安徽合肥
230038
)
摘要:对温病新感和伏气概念源流及其有关邪伏部位和时间等进行剖析,认为新感、伏气学说
虽在温病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然因理论阐述难以自洽,临床实际无法验证,不宜作为归纳发
病类型的可靠依据。
关键词:温病;病因;发病类型;新感;伏气
中图分类号:
R25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2219
(
2003
)
01-0003-03
关于温病的病因,笔者曾以普通高等教育中医
药类规划教材《温病学》(彭胜权主编,上海科学技术
出版社,
1996
年版。简称“规划教材”)为主要研究
对象,就温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伏寒化温”的
温热病邪等,分别略陈陋识
[
1
,
2
]
。鉴于温病包括众
多具体病种,每一温病各有与致病原因紧密联系的
初起临床表现,如何认识和归纳发病类型,成为历代
医家研究病因的焦点。特别是持续千余年的新感和
伏气发病的学术争辩,迄今仍乏基本认同的结论,值
得深入探讨。
1
新感和伏气概念源流
规划教材指出:“新感温病又简称‘新感’,指感
邪后立即发病的一类温病”;“伏邪温病又称伏气温
病,简称‘伏邪’(按:又云‘伏邪’或称‘伏气’),指感
邪后未即发病,邪气伏藏,逾时而发的温病。”此谓新
感和伏气相对,以感邪后是否立即发病为概念内涵。
查检文献可知,最早直接涉及于此者是晋代王叔和,
他说:“冬时严寒……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
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
(《伤寒例》)论中虽无新感、伏气之名,从“中而即病”
和“不即病”来看,其义已寓含于中,只不过伤寒即发
属新感,温病后发为伏气。也就是说,温病亦由寒邪
所致,只有伏气而无新感,所谓“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伤寒例》)宋·庞安常《伤寒总病论·天行温病论》
云:“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者,皆由冬时触冒寒毒所
致(按:此出《伤寒例》)……即时发温病者,乃天行之
病耳”,“感异气而变成温病也”。郭雍《伤寒补亡论·
温病六条》曰:“冬伤于寒,至春发者,谓之温病;冬不
作者简介:李洪涛(
1938-
),男,教授,硕士生导师。
伤寒,而春自感风寒温气而病者,亦谓之温。”上述表
明,温病不再是与伤寒相对的单一病种,外延有所扩
充,致病原因各不相同,已有新感和伏气两种发病类
型。时至明代,汪石山进而指出:“冬伤于寒,至春而
发,不感异气,名曰温病;若更遇温气,变为温毒,亦
可名曰温病,此伏气之温病也。又有不同冬月伤寒,
而至春病温者,此特春温之气,可名曰春温,如冬之
伤寒、秋之伤湿、夏之中暑相同,此新感之温病也。”
(《重订广温热论》引汪石山语)自此“新感温病”和
“伏气温病”获得正式定名,并纳入温病学术体系。
2
新感和伏气理论困惑
新感和伏气彼此互为前提,以感邪后是否立即
发病为立论依据,追溯本源则肇始于《素问》所述“冬
伤于寒,春必病温”;“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
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王叔和在整理撰次
仲景《伤寒论》时,于《伤寒例》中提出上述注释。然
因其说缺乏符合临床实际的审慎论证,从而招致不
少医家的反驳和责难。如宋·陈无择《三因方·伤暑
叙论》曾谓:“伤暑者……此是夏间即病,非冬伤寒至
夏变为热病也。”又如明·吴有性《温疫论·伤寒例正
误》指出:“风寒所伤,轻则感冒,重则伤寒。即感冒
一证,尚尔……当即为病,不能容隐,今冬时严寒所
伤,非细事也,反能藏伏过时而发也?更问何等中而
即病,何等中而不即病……何等中而不即病者,感则
一毫不觉,既而延至春夏,当其已中之后,未发之前,
起居如常,神色声色,纤毫不异,其已发之后,势不减
于伤寒?况风寒所伤,未有不由肌表而入,所伤皆营
卫,所感皆系风寒,一者何其蒙懵,藏而不知,一者何
其灵异,感而即发,同源而异流,天壤之隔,岂无说
耶?”再如清·钱天来《伤寒溯源集·痉湿日曷三证》亦
1
曰:“《伤寒论》中并无一字涉及《内经》者,亦并无即
病与不即病之说。乃叔和……云:‘不即病者,寒毒
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殊不知
《玉机真藏论》云:‘风寒之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
肤闭而为热,当是之时,可汗而发也’。风寒之中人
如此之速,岂有寒毒而能安然久处于肌肤之中,半年
三月,自冬徂春而始变温,自冬至夏方变暑病者乎?”
秦伯未也说:“无论伏气自发,或由新感引起,或者引
用现代语言说成是潜伏期,总之伏藏一个季度而又
不确定伏藏的部位是很难说通的。”(《谦斋医学讲稿
·温病一得》)应该说诸家之议是极有见地的,若不予
正面合理的解答,“冬时伏寒变为温病”的观点势必
无法确立。但令人遗憾的是,“对伏气学说等没有轻
易否定”的规划教材亦无奈地指出:“新感与伏邪的
概念是根据感邪后是否立即发病而相区别,但实际
上对发病的迟早难于确定。”反言之,如果发病的迟
早在实际上难于确定,则根据感邪后是否立即发病
区别新感和伏气的概念就是错误的。因此,该书非
只是直接地否定自己厘定的新感和伏气的定义,更
从立论依据上暴露其根本缺陷,实不可取。其次,假
设赞同感邪可伏而后发,就必须阐明邪伏何处,对此
同样不能回避。自叔和提出“寒毒藏于肌肤”后,尚
有肌骨、肌肉、经中、少阴肾、三焦脂膜等不同见解,
规划教材在“发病迟早难于确定”的情况下,转换提
出“病发于表者为新感温病,病发于里者多系伏邪温
病”。通常而言,表里相对,可泛指人体内外部位,与
前人所述肌肤等相较,更具概括性。但“多系”表明
病发于里者并非尽属伏气,致使两者界限趋于模糊。
证之临床实际,通过分析规划教材“赅称为温邪”的
风热病邪等所致具体温病的发病类型是:
!
风温、暑
湿、秋燥病发于表,归于新感至为允当。
"
春温、暑
温病发于里,按《伤寒例》所述均为伏气。规划教材
认为:春温是伏气,而暑温尽管“初起以阳明里热证
候为主”,却非伏气而系新感。理由是喻嘉言曾谓:
“盖暑病乃夏月新受之病,岂有冬月伏寒春时不发,
至夏始发之理乎?”问题在于为什么冬寒内伏至春发
病确切无疑,却不能稍延“至夏变成暑病”?更为重
要的是,“冬时伏寒变为温病”早被前人质疑,可否据
而谓春温亦非伏气?如何取舍,还应仔细斟酌。
#
湿温、伏暑初起见有表里同病的证候,是介于两者之
间的第三发病类型,可称作病发表里。规划教材以
“新感引动伏气”解释伏暑发病机制,谓其为伏气。
但该病何以不能“伏邪自发”?若必由“秋冬寒凉之
气激发”,初病为何不见表寒证?如冬寒不可内伏至
夏,暑邪怎能隐藏至冬?至于湿温的发病类型,从湿
热病邪的形成与湿温发病季节的一致性来看,应归
于新感。据上可知,即使是新感就已经三种发病类
型皆备,病发于表或里当然不是新感和伏气的划分
标准。再者,无论新感和伏气均由温邪引起,究竟所
有温邪都可感而即发和伏而后发,还是某邪只能感
而即发或伏而后发?这对阐明发病类型同样有重要
作用。按照规划教材“感邪后是否立即发病”的概念
表述无疑指温邪,至少是“赅称为温邪”的六种具体
温邪均可感而即发和伏而后发。但实际表现则为风
热、湿热、燥热感而即发,温热伏而后发,仅暑热、暑
湿两者并见。何以存在如此差异,该书未予提及。
鉴于凡温邪均需具备“温热性质”和“外在病邪”的条
件,而温热病邪系“感受寒邪后,寒邪内伏,并从热
化”而成,虽属温热性质却非外邪。若谓外邪必指初
感之寒邪,但寒邪决无温热性质。在温热病邪可否
归于温邪尚且存疑的情况下,进而断言“春温是由温
热病邪内伏而发”难免流于妄谈。总之,欲使新感和
伏气学说得以确立,必须将发病时间、邪处部位和病
邪种类有机联系起来,缜密论证,解疑释难,使概念
准确,体系健全,规划教材于此尚欠圆满,有待改进
提高。
!
伏气和伏邪迥然有别
伏气和伏邪本非同一概念,各有特定的内涵。
“伏气”首载于王叔和《平脉法》,“伏气之病,以意候
之”。金·成无己《注释伤寒论》云:“冬时伏寒,藏于
经中,不即发病者,谓之伏气。”伏邪见于吴有性《温
疫论》,“温病乃伏邪所发”,又说:“凡邪所客,有行
邪,有伏邪……假令行邪者,如正伤寒始自太阳,或
传阳明,或传少阳,或自三阳入胃,如行人经由某地,
本无根蒂。”而“温疫之邪,伏于膜原,如鸟栖巢,如兽
藏穴,营卫所不关,药石所不及。”由此表明,温病伏
邪针对伤寒行邪而言,与温病体系内的新感与伏气
迥然有别。伏气原指冬寒内伏,后虽扩展至暑邪等,
总属六淫范围。温病伏邪,则专指疠气内伏。吴有
性认为温病即温疫,具有明显的传染流行特征,其本
质就在于病因是疠气,所以极力反对六淫(包括寒温
在内)致温的观点。《温疫论·原病》指出:“伤寒与中
暑,感天地之常气;疫者,感天地之疠气。”因为“寒热
温凉乃四时之常,因风雨阴晴,稍为损益,假令秋热
必多晴,春寒因多雨,较之亦天地之常事,未必多疫
也。”这是说六淫由气候变化形成,经常广泛地显现
于自然界中,可直接侵犯人体而引起伤寒等病,与传
染没有必然联系。疠气则是物质性(实即生物性)致
病因素,只有疠气经由一定途径袭入机体,并发生正
邪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斗争,才能形成传染。若“感之
"
深者,中而即病;感之浅者,邪不胜正,未能顿发,或
遇饥饱劳碌,忧思气怒,正气被伤,邪气始得张溢
……故病热”(《温疫论·原病》)。传染的普遍发生,
形成群体现象就是流行。因此,伏邪是客观存在的,
但只能指生物性的疠气而非六淫,伏气不宜与之混
称。至于邪伏的具体部位和时间,受历史条件和中
医固有理论体系的限制,不必也无需刻意探求,可以
引申过渡到现代传染病学加以讨论。由于疠气虽可
从整体上说明传染流行的发生,却未相应形成完整
的诊治体系;临床则以六淫特征归纳证候属性,指导
辨证论治,故笔者力主建立六淫和疠气二元病因体
系,藉以准确阐释外感病发生、发病规律。发病指机
体由正常生理状态转化为疾病的过程,决定于正邪
之间力量强弱的动态对比。若发病,必然表现为一
系列的具体症状,唯此才是认识和归纳发病类型的
根本前提和可靠依据,余则皆系空泛之议。综合各
种外感病(包括温病)的初起证候,不外病发于表、病
发于里和病发表里三种类型(《中医外感病学》,安徽
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3
年版)。
4
新感和伏气历史价值
如所周知,新感和伏气学说滥觞于王叔和对《素
问》有关论述的注释,认为温病只有伏气而无新感。
后世既有专崇其说者,也有在遵从其说的同时提出
温病亦有新感者,还有独主新感而否定伏气者,从而
引起持久的学术论辩。正是在这种争鸣氛围中,创
建了疠气和温邪病因学说、卫气营血及三焦辨证纲
领,使温病学摆脱伤寒理论体系的束缚,成为独立存
在的专门学科。因此必须承认新感和伏气学说在温
病学术发展过程中曾经作出巨大贡献,占有重要的
历史地位。但该学说的确存在内涵矛盾和逻辑紊乱
等固有缺陷,不仅临床无从验证,且理论亦难自圆其
说,无视于此,同样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其
实,就“冬伤于寒,春必病温”而言,叔和所述只是经
文字面的表层含义,而谓“寒毒藏于肌肤”则纯系臆
测,不足征信,故另有医家予以不同训释。如钱天来
《伤寒溯源集》曾言:“《内经》之冬伤于寒,寒乃北方
坎水……在人则为两肾。两肾者,人身之冬脏。两
肾之中为真阳伏蛰闭藏之处,所以冬令之寒水受伤,
藏阳不密……致卫外之阳气不密,腠理疏张,不能捍
御外邪,所以冬令之寒邪入之则为伤寒,春令之风邪
中之则为中风,春尽气暖之时温邪袭之而为温病。”
(《痉湿日曷三证》)“故曰冬伤于寒,春必温病,此皆外
感之内因也。故有内因则病,无内因则邪气不能
入。”(《伤寒论无发斑说》)其论解“寒”为“肾”,与“冬
不藏精,春必病温”呼应,可资参考。当然,此说亦系
一家之言,学者如不赞同,自可发挥个人见解,乃至
存疑于斯,留待他日再行深研。
参考文献:
[
1
]李洪涛
.
温病病因辨[
J
]
.
安徽中医学院学报,
ZUU1
,
ZU
(
5
):
3!5.
[
Z
]李洪涛
.
温病病因再辨[
J
]
.
安徽中医学院学报,
ZUUZ
,
Z1
(
1
):
1!3.
(收稿日期:
ZUUZ-1U-16
)
敬告作者、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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