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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丨南宁良庆法院开庭审理大规模传销案 15名传销头目受审

 昵称39856387 2017-06-16

警醒丨高额回报引诱逾千人前往南宁加入传销组织,15名“老总”受审


庭审现场

合议庭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5名“老总”出庭受审


打着高额回报的幌子,通过不断发展下线,迅速从传销组织底层升为老总级别。昨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传销案,王某、穆某等15名“传销老总”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他们以“资本运作”的方式,引诱外省人员到南宁从事传销活动,涉及传销人员逾千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目前已经扣押冻结资产1300多万元。当天,因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庭审从上午持续到下午,此案将择日宣判。


80后传销“老总”下线超过120人


80后“传销老总”王某虽然只有30多岁,但经数年“打拼”,目前已经是传销组织里的“老总”,在当日受审的被告中,不少人都与他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前,王某在陕西省周至县从事工程生意,生意做得不错,日子也过得殷实。2011年底,传销人员薛某(另案处理)邀请他来南宁考察。在薛某的不断鼓吹之下,王某对传销深信不疑。王某于当年12月由薛某发展交钱申购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成为薛某线下人员。


经法院查明,王某加入传销组织后,发展了多名下线,随着下线人员的滚动增加,于2013年4月成为传销组织的“老总”,并于2015年从薛某体系独立出来后成为管账“老总”。此后,王某负责管理所在传销体系的账目、指挥伞下“老总”、计算提成、指定申购款接收账户等重要工作。


据查,王某所在传销组织内部人员超过120人,层级超过3级,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王某于2016年7月5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1日经良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执行逮捕。


高额回报引诱下线申购虚拟份额


据公诉机关控诉,王某、穆某等15名“传销老总”分别于2011年至2015年期间,在良庆区大沙田参与以薛某、王某等人为首,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的“资本运作”传销组织,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交钱申购虚拟份额,并依照层级网络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来获取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据查,该组织的运作模式是:加入行业必须交钱申购组织内的虚拟份额。


买第一份是3800元,从第二份起每份3300元,加入时需交纳69800元入门费申购21份份额,即3800×1+3300×20=69800元,次月即返还19000元,因此也可缴纳50800元即可申购21份份额。


该传销组织的组织结构通过每个人发展三个直接下线形成网络层级结构,以累积份额数量多少对人员级别进行分类。


申购份额1~2份是业务员级别,3~9份是业务组长级别,10~64份是业务主任级别,65~599份是业务经理级别,600份以上是老总级别。


同时,该传销模式规定,老总级别名下份额要在600份以上且三个直接下线必须是经理级别,上线人员按照级别高低对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根据组织网络层级排位和发展下线的数量以固定比例进行提成。


伞下成员超过千人涉案金额巨大


为了诱骗新人参与,该传销组织还以老总级别传销人员作为示范。据了解,王某、穆某等15名“传销老总”伞下成员逾千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目前已经扣押冻结资产1300多万元。


其中,2人伞下人员超过120人,层级超过3级,13人伞下人员超过30人,层级超过3级。4个被告人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


在当日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穆某等15名“传销老总”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从事拉人头买份额的传销活动,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当天,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庭审从上午9时30分持续到下午5时30分时。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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