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获奖励 60岁以上每年领960元2015年06月10日 07:51 3.死亡;4.发生其他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情形。 另外,如果申请人出现下面这三种情况之一,也将停发或收回奖励扶助金: 1.享受奖励扶助后因合法生育、收养子女而不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停发奖励扶助金;违法生育和违法收养子女的,停发奖励扶助金并由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收回已经发给的奖励扶助金。 2.应参加年审的人员当年2月底前未按要求参加年审且未向街道办事处(乡、镇)说明正当理由的,停发奖励扶助金,退出奖励扶助。 3.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助金或奖励扶助对象死亡后其他人员以其名义冒领的奖励扶助金应予退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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