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mihu16 > 馆藏分类
配色: 字号:
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
2017-06-16 | 阅:  转:  |  分享 
  
内容提要

《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分为上篇、中篇、下篇和附篇。上篇对中医书写中药处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中篇对中药调剂人员的调剂技术要求作出规范;下篇对中医内科、妇科、儿科、外科、皮肤科、肛肠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以及口齿科主要病证的处方组成、单味药名、饮片规格、炮制、调剂、煎用方法及用药禁忌等方面的技术操作要求作出了规范;附篇为法律、法规、规章及附录(索引)。该书不仅为深圳医疗卫生单位提供了中医药行业规范,而且可作为中医临床、中药调剂、加工炮制技术人员和医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医疗(药)卫生和中医药管理工作者的工具书。





编者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卫生局组织市内专业技术力量,进行科研攻关,编写了《中药调剂与处方规范》。目的在于:①推进《药品管理法》、《中国药典》和中医药法规以及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中医药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②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倡导中药科学炮制,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中药处方及调剂行为,减少中药不良反应,确保用药安全,提高中医临床治疗效果;③为从事中医药管理、中医临床、中药调剂、中医药科研教学、医药生产等流通环节工作者提供方便实用的工具书。

“总则”是解释和正确使用《中药调剂与处方规范》的基本原则,并把与正文有关的共性问题加以规定,避免在全书中重复说明。

附录中收载了本书依照的、也是中药工作中常常要用到的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重要数据资料等。

药名

一、除了个别药材鲜用的情况,临床中草药处方中应使用饮片名。原药材不能直接用于临床,必须经过炮制成为饮片后,才能供医生开方使用。凡临床医疗处方上出现的中草药名,都默认为是饮片名。中药炮制生产使用的处方和中药制剂配制中前处理工艺过程中使用的处方例外。

二、饮片名必须使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称《中国药典》)上规定的法定名称,对现行《中国药典》上没有收载的品种,如果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颁标准(包括还在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已收载的,使用局颁(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上收载的名称。以上标准均没有收载的品种,使用权威书籍(如《中药大辞典》)上记载的名称。

三、如果饮片是由药材经简单的炮制方法(如“净制”、“干燥”、“切丝”、“切片”、“切段”、“捣碎”等)处理而成,饮片名可与药材名相同,如天葵子、酸枣仁、王不留行、地黄、大青叶、白鲜皮、甘草、白及、防风、首乌藤、砂仁等。

四、如果在上述简单炮制基础上,还要进行进一步加工炮炙(如“炒”、“烫”、“煅”、“制炭”、“蒸”、“煮”、“炖”、“燀”、“酒制”、“醋制”、“盐制”、“姜汁炙”、“蜜炙”、“油炙”、“制霜”、“水飞”、“煨”等)的饮片,按下列原则定名:

(一)如果《中国药典》将炮制品作为一种饮片品种单列的,则直接用《中国药典》饮片名。如“制草乌”、“制川乌”、“制何首乌”、“炙甘草”、“炙红芪”、“炙黄芪”、“炒瓜蒌子”、“胆南星”、“法半夏”、“熟地黄”、“煅石膏”、“干姜”、“炮姜”等。

(二)如果《中国药典》没有将炮制品作为饮片品种单列,而在该品种“炮制”项下收载了炮制品名的饮片,如“炒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前”、“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决明”、“阿胶珠”等,则处方中药名又分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调配该处方的药房中备有这类炮制品,则处方中这类炮制品的书写格式应为《中国药典》该品种“炮制”项下列出的炮制品名,即直接写成“炒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前”、“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决明”、“阿胶珠”等。

2.如果调配该处方的药房中没备有这类炮制品,只有相应的净药材,临床上需用炮制品用时,在医生知道药房可以进行临时简单加工或能够向病人交代清楚怎样加工处理的前提下,则处方中饮片书写格式可写为“王不留行(炒)”、“白前(蜜炙)”、“白芍(酒炒)”、“白术(土炒)”、“地榆(炭)”等,也就是用脚注格式开写处方。

3.本书中采用的药名格式说明:

首先,处方中的药名应根据理法方药原则选则净药材还是炮制品,选择何种炮制品。

(1)如果选择炮制品,则炮制品的书写格式则原则上采用《中国药典》该品种“炮制”项下列出的炮制品名:如“炒王不留行”、“土白术”、“地榆炭”、“煅石决明”等。

(2)如果选择净药材,则净药材的书写格式根据以下原则来定:

①有毒药材需生用时,处方中必须在净药材前注明“生”字,如生川乌、生草乌、生南星等。凡是出现“生”字的饮片,隐含有毒性饮片的意义,对调剂人员产生“警醒”作用。

②一般药材需生用时,必须用净药材,处方中不要写出“生”字,如“大黄”、“地黄”、“王不留行”等生用时,处方中写成“大黄”、“地黄”、“王不留行”。强调不要在非毒性饮片中使用“生”字,以强化“生”字的“警醒”作用。

编排

五、本书正文分为三大部分排列:上篇为中药处方规范;中篇为中药调剂规范;下篇为临床各科处方用药规范。附篇为法律、法规和规章。附录为中药饮片规格(炮制品)炮制方法与要求和方剂索引。

六、上篇的中药处方规范部分以中药调剂工作规范为核心,同时也涉及到与调剂工作密不可分的一些外延的工作规范与技术规范内容,如中药采购工作规范与药库工作规范、中药包装工作规范以及中药工作人员职责与制度等。

七、中篇的中药处方规范旨在将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具体落实在中药处方调剂实际工作中,并对中医临床各科处方书写中要注意的问题进行集中阐释。

八、下篇的临床各科处方用药规范按内、妇、儿、外、骨伤、皮肤、肛肠、眼、耳鼻喉科顺序分列为九“章”,每“章”下面按病证大类分为几个“节”,每“节”下面给出了针对临床典型的、常见的具体“病证”用药的规范化处方的实例。

九、每一个“病证”名下简要说明其病因与病证(含西医学中对应的疾病名),并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不同的“证型”。各“证型”下按顺序可分别列以下项目:“主方”、“组成”、“炮制与应付”、“功能”、“主治”、“煎用方法”、“注意”、“常用中成药”、“验方”、“衍方”等。

项目及要求

十、“主方”项下包括处方名称及其出处。

十一、“组成”项下处方饮片名称应符合上述“药名”标准化原则。如需要进行简单的炮制加工处理(如“打碎”、“榨汁”、去非药用部位、炮炙等)、有特殊的煎服要求(如“先煎”、“后下”、“包煎”、“泡服”、“烊化”、“冲服”、“兑服”等)时,可以脚注的形式写在圆括号内,放在该饮片名称的右上角。

十二、“炮制与应付”项下书写要求。

(一)分类排列主方中饮片的简要炮制方法

1.先列出简要相关的炮制方法,炮制方法相同的饮片排列在一起。炮制方法排列先后按现行《药典》附录②D“药材炮制通则”中炮制方法排列的先后次序,次序为:净制、切极薄片、切薄片、切厚片、切段(或切短段,或切长段)、切块、切丝、捣碎、清炒、麸炒、烫法、煅制(或明煅,或煅淬)、制炭(或炒炭,或煅炭)、蒸、煮、炖、酒制(或酒炙,或酒炖,或酒蒸)、醋制(或醋炙,或醋煮,或醋蒸)、盐制(或盐炙,或盐蒸)、姜汁炙、蜜炙、油炙、制霜、水飞、煨等。以上炮制法中主方没有涉及的方法省去。

2.“净制”方法后只列主方中只需进行净制、不需其他炮炙的饮片名。

3.一种饮片涉及上述所列炮制方法(除了净制外)中先后两种方法时,该饮片以炮制先后为序按第一种炮制方法分类,第二种方法用圆括号标记在饮片名后。如“炙甘草”炮制方法为先切厚片再蜜炙,故列在“切厚片”方法后表述为“甘草(蜜炙)”;“姜黄连”的炮制方法为先切薄片后用姜炙法,故列在“切薄片”方法后表述为“黄连(姜炙)”;“姜半夏”的炮制方法为先用水浸泡至无干心,另取生姜切片煎汤,加白矾与半夏共煮透,切薄片,故列在“煮”法后表述为“姜半夏(切薄片)”。

4.一种饮片可用上述所列炮制方法(除了净制外)中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方法时,该饮片按第一种炮制方法分类,备选方法用圆括号标记在饮片名后。如“滑石”的炮制方法为粉碎成细粉或照水飞法水飞,故列在“粉碎”方法后表述为“滑石(或水飞)”;“何首乌”的炮制方法为切厚片或块,故列在“切厚片”方法后表述为“何首乌(或切块)”。

(二)个别应付说明

如果有必要,可以对主方中的饮片应付进行说明。

十三、“功能”、“主治”项内容应遵循中医药理论,并符合逻辑关系。

十四、“煎用方法”项必须写明以下要点:用药剂量、煎煮溶媒、溶媒量、冷浸所需时间、脚注中有特殊煎法要求时应遵照执行、煎煮次数、用法等。

如无特殊说明,水煎煮时的用水为符合国家饮用标准的的自来水。

煎煮时间从溶媒沸腾开始记时。

十五、“注意”项下系指主要的禁忌和不良反应。属中医一般常规禁忌者从略。

十六、“常用中成药”项下必须注明以下要点:中成药名、剂型、用量、用法等

十七、“验方”项下收载的方剂应写明方名,标明中医典籍、教材或学术刊物的方剂出处;对方剂组成的要求同主方;对“炮制与应付”项与主方饮片相同的部分可省;“注意”项要求与主方同。

十八、“衍方”项下。同“验方”。

计量

十九、本书采用现行《中国药典》采用的计量单位

(一)法定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如下:

长度:米(m)、分米(dm)、厘米(cm)、毫米(mm)、微米(μm)、纳米(nm);

体积:升(L)、毫升(ml)、微升(μl);

质(重)量:千克(kg)、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

密度:千克每立方米(kg/m3)、克每立方厘米(g/cm3)。

(二)温度以摄氏度(℃)表示:

热水系指70℃~80℃;

微温或温水系指40℃~50℃;

室温系指10℃~30℃;

冷水系指2℃~10℃;

放冷系指放冷至室温。

(三)百分比用“%”符号表示,系指重量的比例;但溶液的百分比,除另有规定外,系指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此外,根据需要可采用下列符号:

%(g/g)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ml/ml)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ml/g)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g/ml)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说明书、包装、标签

二十、药材标签和中成药说明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说明书的规定。

二十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符合药用要求并应无毒、洁净,与内容药品应不发生化学反应,并不得影响内容药品的质量。

二十二、中药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必须有规定的特殊标识。

二十三、《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是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试行的行业规范,解释权属深圳市卫生局。





《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编辑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上篇中药处方规范管理



处方又称药方。广义的处方指载有药品名称、数量等内容和制备任何一种制剂的书面文件;狭义的处方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中药处方是载有中药名称、数量、煎服用法等内容和制备任何中药制剂的书面文件,是医师辩证论治的书面记录和凭证,反映了医师的辩证理法和用药要求。中药处方的规范化是体现医疗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医药人员的综合素质,它既是医师给中药调剂人员的书面通知,又是中药调剂工作的依据,也是计价、统计的凭证,具有法律意义,同时又具有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意义。

本篇以中药处方规范为中心内容,对不同中药处方的管理、中药处方的书写格式与要求、处方用药的原则和特殊人群用药等层面进行了规范,旨在推进医疗(药)卫生单位中药处方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与合理。

目录



上篇中药处方规范管理



第一章中药处方的管理······································30

第一节中药处方规范·····································3 1

第二节中药处方的管理································34

第三节中药处方的色标管理···························37

第四节协定处方管理····································40

第五节贵重药品的处方管理······························42

第六节中药麻醉药品处方管理····························43

第七节医疗用毒性中药处方管理··························44

第八节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处方管理··············46

第九节中药处方的时效性································48

第二章中药处方书写格式与要求···································50

第一节处方前记书写格式································50

第二节处方正文书写格式································52

第三节处方后记书写格式································58

第四节中药处方式样举例··································68

第三章处方用药原则·········································67

第一节合理、安全用药原则···································67

第二节简便经济用药原则···································69

第三节中药配伍禁忌····································70

第四节中药服药饮食禁忌································70

第五节中西药物联合应用································71

第四章特殊人群的处方用药··························73

第一节孕产妇处方用药··································73

第二节儿童处方用药···································73

第三节老人处方用药····································75

第四节功能障碍病人处方用药································76





第一章中药处方的管理



中药处方关系着病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了正确开处方,医生除必须掌握丰富的临床知识外,还要很好地掌握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不良反应、制剂、规格、剂量与用法,及某些重要的理化性质等。医生和药剂人员都必须以极端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本章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中药处方进行了规范。同时,对中药处方权、调配权、核对权的授予与管理;中药处方的色标和时效性;协定处方、毒麻处方和医保处方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第一节中药处方规范

本节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中药处方进行了规范。

一、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药处方特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开具、审核、调剂、保管中药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三、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中药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四、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五、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六、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中药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须请医师重新签名,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若医生对处方进行修改,需签字确认。药名、剂量、字迹模糊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处方,为不合格处方,调剂人员可以拒绝调配。

八、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九、处方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

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

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中成药处方应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中药饮片处方应分列饮片名称、数量、煎煮方法和用法用量。

(三)后记

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十、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十一、处方书写要求: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七)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九)中药饮片处方中关于用法用量的描述应包括:每日剂量、是否用水煎煮(或用酒泡用、打粉用、制蜜丸用、装胶囊用、熏蒸用等)、每剂药煎煮几次、煎液是否合并,合并后分几次用、内服还是外用、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两次,合并煎液,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十)中成药处方用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一)为便于中药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二)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三)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剂(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十二、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十三、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十四、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第二节中药处方的管理

本节根据中药处方的特点,对中药处方进行了分类,并且对中药处方权、调配权、与核对权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一、处方的种类

在医疗、药剂工作的实践中,应用的处方种类繁多,分类的角度和方法也不同,一般来说处方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

(一)根据药事管理法规,处方可分为麻醉处方、精神药品处方、普通处方

1.麻醉处方:开写麻醉药品的特殊处方。

2.精神药品处方:开写精神药品的特殊处方。

3.普通处方:开写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的处方。

4.急诊处方:开急诊病人急需药品的处方。

5.儿科处方:开14周岁以下儿童患者所需药品的处方。

在医疗实践中处方还可分为门诊处方、病房处方;中医处方、西医处方等。

(二)根据处方来源的不同,中医处方分为古方、经方、时方、法定处方、协定处方、验方(偏方)、秘方、医师临证处方等类型。

1.古方:泛指古医籍中所记载的方剂。

2.经方:指《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备急千金要方》、《肘后备急方》、《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普剂方》、《景岳全书》等经典著作中记载的方剂。

3.时方:广泛指从清代至今出现的方剂。

4.法定处方:主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卫生部颁布的药物制剂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医师开写法定制剂时均需按照此规定。

5.协定处方:是指医院或某地区根据工作的经常性需要,由医药双方协商制定的处方,药房按此方批量配制药物。适用于大量配制与储备,便于控制药物的品种和质量,提高配方速度,减少病人取药时间。多用于门诊及急诊病人。

6.验方(偏方):指在民间流行,有一定疗效的简单处方。

7.秘方:有一定的独特疗效,且秘而不传的处方。

8.医师临证处方:是指根据患者诊断、预防、治疗疾病需要,而开写的处方。这是医师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写的,针对性强的特定处方,是临床实践中广泛应用的处方,又称医疗处方。

此外,处方还分为急诊处方,毒麻处方和贵重药品处方等类型。常用不同颜色的纸质加以区分,如淡黄为医疗保险处方、白色为普通处方、淡红色为毒麻处方等,且毒麻药处方有专门的管理规定。

二、处方的意义

处方在技术、经济及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意义:处方写明了医师用药的名称、剂型、剂量及用法用量等信息,是药师配发药品和指导患者用药的重要依据。

经济意义:处方是表明患者已经缴纳药费的凭证,也是统计医疗药品消耗,预算采购药品的依据。

法律意义:在调查和处理医患纠纷时,处方是重要依据。若处方书写或调配错误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医师或药剂人员应负法律责任。

三、处方权的管理

处方权是指取得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合法生效处方的权利。

(一)处方权的资格: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被所在医疗单位聘用者具有处方权。

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处方,其处方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方可生效。

(二)处方权的获取:医师处方权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根据有关规定(执业资格、医疗水平)提出,经院领导或医务(教)科批准,享有处方权。

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科主任根据有关规定(执业资格、医疗水平)提出,经院领导或医务(教)科批准方有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内的处方权,将签字字样送药剂科,进修结束时即取消处方权。

(三)留样:医(教)务科将审核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式样登记备案后交到药房以作鉴别。药房凭此签字式样接受处方,配发药品。医师不可擅自更改签名字样,需更改签名字样必须重新登记留样备案,否则无效。

(四)麻醉药品处方权:主治医师以上及麻醉师经区或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才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字字样除送药剂科、医(教)务科外,并报区县以上卫生局备案。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家属开方取药。

(五)院外会诊处方,须由经治医师签字后方可取药。

(六)无处方权的进修、试用、实习医师、研究生需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开写处方,处方经带教医师审核后加签全名生效。

(七)修改处方医师开写的处方,各项目不得涂改,如需修改,修改处必须重新签名,标明修改日期。药剂科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或处方内药品缺少,但可用其他药品代替时,应通知开方医师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名后才予调配。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四、调配权的管理

调配权是指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具有相应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资质的人员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Disease,10threvision,ICD-10)标准,即ICD-10标准;

中医诊断可采用“病”或“证”或“病”“证”结合方式,鼓励采用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及相关国家标准应用,如《中医内科疾病诊疗常规》等书籍中的专业术语。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日期书写格式

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表式,年、月、日不能缺项。



第三节处方的色标管理

为提高医师、药师视觉警惕感,防止用药失误,保障用药安全,处方分四种颜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一、处方色标的种类

现有4类处方用不同的颜色的纸张印刷:麻醉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为白色。

二、处方色标的警示内涵

(一)淡红色处方警示医药工作人员,这是麻醉药品处方专用处方。药房接到该类处方须特别注意,应严格按《国务院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执行,保证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处方资格。

六、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诊断,医师、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

七、调剂麻醉药品处方应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处方日期、科别、患者姓名、病历号、性别、年龄、诊断、罂粟壳用量、医师姓名、调剂人、核对人。

八、建立专用逐日进销存明细台帐,内容包括:“日期”,“事件摘要”,“进、销、存数量”,“发药人”,“核对人”。发药处方逐张登记,在“事件摘要”项下应登记病人姓名和处方号等。

九、根据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罂粟壳必须在复方中使用才能报销。

十、中药麻醉药品处方应按时间顺序单独集中装订,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第七节医疗用毒性中药处方管理

毒性中药是指药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中药。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制定以下医疗用毒性中药处方管理办法。

一、目前开具毒性中药处方没有专用处方。

二、医疗机构调剂毒性中药,凭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

三、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四、配剂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五、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六、毒性中药应设立专用帐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上应写明患者姓名,年龄,单位、联系方法、使用药品名称、数量及期限,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姓名、核对人姓名。

七、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八、列入毒性中药品种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红娘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白糖参、朝鲜红参、玳瑁、冬虫夏草、蜂蜜、蛤蚧、狗宝、海龙、海马、红参、猴枣、琥珀、羚羊角尖粉、鹿茸、马宝、玛瑙、牛黄、珊瑚、麝香、西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粉)、紫河车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阿胶、阿胶珠、八角茴香、白果、白芷、百合、鳖甲、鳖甲胶、薄荷、莱菔子、陈皮、赤小豆、川贝母、代代花、淡豆豉、淡竹叶、当归、党参、刀豆、丁香、榧子、佛手、茯苓、蝮蛇、甘草、高良姜、葛根、枸杞子、龟甲、龟甲胶、广藿香、何首乌、荷叶、黑芝麻、红花、胡椒、花椒、黄芥子、黄芪、火麻仁、核桃仁、胡桃仁、姜(生姜、干姜)、金钱白花蛇、金银花、红、菊花、菊苣、决明子、昆布、莲子、灵芝、芦荟、鹿角胶、绿豆、罗汉果、龙眼肉、马齿苋、麦芽、牡蛎、木瓜、南瓜子、胖大海、蒲公英、蕲蛇、芡实、青果、全蝎、肉苁蓉、肉豆蔻、肉桂、山楂、桑椹、桑叶、沙棘、砂仁、山药、生晒参、石斛、酸枣仁、天麻、甜杏仁、乌梅、乌梢蛇、鲜白茅根、鲜芦根、香薷、香橼、小茴香、薤白、饴糖、益智、薏苡仁、罂粟壳、余甘子、鱼腥草、玉竹、郁李仁、枣(大枣、酸枣、黑枣)、栀子、紫苏。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1986年10月15日在“简化字总表”中公布的简化字,切勿自造异字。药品名称不能使用拉丁文,但是用法用量可以使用拉丁文缩写。

五、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以下各节分述处方书写的具体的格式与要求。

第一节处方前记书写格式

处方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一、机构名称格式

对医疗机构来说,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完全一致。机构名称位于处方上部正中,一般已按固定格式印刷在处方上,开具处方时不需要临床填写。

二、处方编号格式

处方编号是处方识别的唯一号,印刷在处方上,处方编号由各医疗机构自行编制。开具处方时不需要临床填写。

三、费别书写格式

费别即收费类别。目前费别种类可分为:自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统筹医疗、其他。

一些临床处方用药(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时用药、社会公益用药等)可归在“其他”项。

一般已将费别的各类别的缩写印刷在处方的右上角,开具处方时可打“√”选择。

有的机构制定了专用的自费处方笺、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笺、统筹医疗处方笺等,还有机构采用样式明显不同的收费印章(且印章上有费别的文字描述)作为收费付乞标志,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省去费别的选择。

四、患者姓名书写格式

可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方式填写,一般用中文填写,英文姓名可用英文,也可用音译汉字填写。

在采用了门诊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机构,英文以外的外国姓名应翻译成中文或英文姓名;手写处方可用英文以外的外国姓名,但也最好其后在括号内附上中文或英文姓名翻译,便于取药叫号。

五、性别书写格式

可用填写方式,也可用选择方式。

六、年龄书写格式

年龄是医师确定用药剂量的依据之一,也是药师审核用药安全的依据之一。

年龄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应用具体数据表示,不得以描述性文字(如“成”、“儿”等)代替。

(一)7岁以上的人群年龄以“岁”为单位。单位可用临时选择的方式,也可临时填写的方式,但处方中必须出现“岁”字。

(二)7岁以下儿童应写清“岁”龄和“月”龄。格式如:“2岁5月”

(三)3个月内婴幼儿必须应写清“月”龄和“日”龄。格式如:“2月12天”。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七、门诊或住院病历号书写格式

门诊病友处方按门诊病历上病历号填写;住院病友处方按住院病历上病历号填写。

八、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书写格式

“科别”应按医疗机构临床专业最细分科填写,如该医疗机构只有一级分科,“科别”项可填“外科”,如果外科有二级分科,“科别”项可填“普通外科”而不能填“外科”;如果外科有三级分科,“科别”项可填“肛肠外科”而不能填“外科”或“普通外科”。

门诊病友处方填写科别。

住院病友处方填写科别、病室和床位号。



九、临床诊断书写格式

中西医结合医师、西医师开具中成药处方已很普遍,中药处方中“诊断”项可按西医诊断,但鼓励用中医诊断。

西医诊断病名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Disease,10threvision,ICD-10)标准,即ICD-10标准;

中医诊断可采用“病”或“证”或“病”“证”结合方式,鼓励采用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及相关国家标准应用,如《中医内科疾病诊疗常规》等书籍中的专业术语。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日期书写格式

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表式,年、月、日不能缺项。

第二节处方正文书写格式

处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饮片包括处方饮片名称、剂量、剂数、用法;中成药处方应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一、中药饮片处方正文内容

中药饮片处方正文包括处方饮片名称、剂量、剂数、用法用量。

中药饮片不能与西药或中成药同开在一张处方上。

(一)饮片名称

1.除了个别药材鲜用的情况,临床中草药处方中应使用饮片名。原药材不能直接用于临床,必须经过炮制成为饮片后,才能供医生开方使用。凡临床医疗处方上出现的中草药名,都默认为是饮片名。药材鲜用时,应注明,如“鲜地黄”、“鲜芦根”。

2.饮片名必须使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称《中国药典》)上规定的法定名称,对现行《中国药典》上没有收载的品种,如果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颁标准(包括还在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已收载的,使用局颁(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上收载的名称。以上标准均没有收载的品种,使用权威书籍(如《中药大辞典》)上记载的名称。

3.如果饮片是由药材经简单的炮制方法(如“净制”、“干燥”、“切丝”、“切片”、“切段”、“粉碎”等)处理而成,饮片名可与药材名相同,如天葵子、酸枣仁、王不留行、地黄、大青叶、白鲜皮、甘草、白及、防风、首乌藤、砂仁等。

4.如果在上述简单炮制基础上,还要进行进一步加工炮炙(如“炒”、“烫”、“煅”、“制炭”、“蒸”、“煮”、“炖”、“燀”、“酒制”、“醋制”、“盐制”、“姜汁炙”、“蜜炙”、“油炙”、“制霜”、“水飞”、“煨”等)的饮片,按下列原则定名:

(1)如果《中国药典》将炮制品作为一种饮片品种单列的,则直接用《中国药典》饮片名。如“制草乌”、“制川乌”、“制何首乌”、“炙甘草”、“炙红芪”、“炙黄芪”、“炒瓜萎子”、“胆南星”、“法半夏”、“熟地黄”、“煅石膏”、“干姜”、“炮姜”等。这类饮片不容易临时加工炮制,有用药要求医疗机构中药房应有炮制好的饮片备用。

(2)如果《中国药典》没有将炮制品作为饮片品种单列,而在该品种“炮制”项下收载了炮制品名的饮片,如“炒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前”、“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决明”、“阿胶珠”等,则处方中药名又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如果调配该处方的药房中备有这类炮制品,则处方中这类炮制品的书写格式应为《中国药典》该品种“炮制”项下列出的炮制品名,即直接写成“炒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前”、“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决明”、“阿胶珠”等。

②如果调配该处方的药房中没备有这类炮制品,只有相应的净药材,临床上需用炮制品用时,在医生知道药房可以进行临时简单加工或能够向病人交代清楚怎样加工处理的前提下,则处方中饮片书写格式可写为“王不留行(炒)”、“白前(蜜炙)”、“白芍(酒炒)”、“白术(土炒)”、“地榆(炭)”等,也就是开写处方时用到脚注格式。

(3)有毒中草药需生用时,处方中必须在净药材前注明“生”字,如生川乌、生草乌、生南星等。凡是出现“生”字的饮片,隐含有毒性饮片的意义,对调剂人员产生“警醒”作用。

一般药材需生用时,必须用净药材,处方中不要写出“生”字,如“大黄”、“地黄”、“王不留行”等生用时,处方中写成“大黄”、“地黄”、“王不留行”。强调不要在非毒性饮片中使用“生”字,以强化“生”字的“警醒”作用。

(4)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处方中饮片排列应先按横行从左到右开写、上行排满再排下行。处方中饮片名称之间不要标点符号,但要留一定空隙。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5)处方中每行排列饮片2~4味,可根据整张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但每张处方要求格式统一,每行排列的药味数相同,并要求上下排列整齐。最后一行如果药味数少于上一行时,前面不留空、格式不居中、上下仍对齐、后面留空位。

(6)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斜线的上端应达到处方最后一味药后面的空白位置。表明在此处截止,他人无法在该处方后加药。一般情况下用形状为“/”的大斜线,在未行只排列了1味饮片的情况下,可用形状如“\”的大斜线。



(二)剂量

剂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饮片剂量应当尽可能使用公制单位,一般饮片重量以克(g)为单位,“g”紧随数值后。少数极昂贵的饮片,如“麝香”、“牛黄”等、一些毒性极强的中药,如“砒霜”、“蟾酥”、“斑蝥”等,可用毫克(mg)、微克(μg)为单位。

虽然鼓励用公制单位,但由于行业特点,还有少数中药饮片在处方中使用公制单位有困难,如“蛤蚧”、“蜈蚣”、“金钱白花蛇”、“罗汉果”等,一直用“对”、“条”、“个”等为单位,用“g”作单位则因要求拆分,影响饮片质量等级。这类饮片的非公制单位暂可保留。



(三)剂数

饮片剂数以“剂”或“付”为单位。

剂数应用大写中文字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有些医院(如一些中医专科医院)可能定制了饮片处方,“剂数”和剂数单位字样“剂”或“付”等字样一般印刷在处方特定位置,只需填写剂数数值。

很多综合性医院采用通用处方笺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在大斜线下部明确写明剂数,如“叁剂”。

饮片处方一般不超过7剂,急诊中药饮片处方不超过3剂,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四)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书写应紧随剂数之后。

中药饮片用量。一般应按照现行《中国药典》2005年版中的常用剂量使用,《中国药典》没有收载的饮片,按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局颁标准》(或还在生效的原卫生部《部颁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中草药处方中关于用法用量的描述应包括:

1.每日用药剂量;

2.是否用水煎煮(或用酒泡用、打粉用、制蜜丸用、装胶囊用、熏蒸用等);

3.每剂药煎煮几次;

4.煎液是否合并,合并后分几次用;

5.内服还是外用;

6.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

例如:“每日1剂,水煎两次,合并煎液,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二、中成药处方正文内容

中成药处方正文中应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中成药名称(含剂型)、规格、数量写在一行,用法用量紧接着写在下一行。

中成药不能与西药或中药饮片同开在一张处方上。

中成药处方中,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一)中成药名称

中成药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要求用中文书写。中成药没有商品名。中成药处方不得与西药混开

剂型是药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省略。

处方中要使用规范的中成药剂型名,不要使用已取消不用的剂型名,如“冲剂”、“冲服剂”等。现行《中国药典》一部附录制剂通则中收载的法定中成药剂型有:丸剂(分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浓缩丸)、散剂(分内服散剂与外用散剂)、颗粒剂(分可溶颗粒、混悬颗粒和泡腾颗粒)、片剂(分含片、咀嚼片、泡腾片、阴道片、肠溶片)、锭剂、煎膏剂(膏滋)、胶剂、糖浆剂、贴膏剂(分橡胶膏剂、巴布膏剂、贴剂)、合剂(单剂量合剂称口服液)、滴丸剂、胶囊剂(分硬胶囊、软胶囊、肠溶胶囊)、酒剂、酊剂、流浸膏剂与浸膏剂、膏药(分黑膏药、白膏药)、凝胶剂、软膏剂(包括乳膏剂)、露剂、茶剂(分块状茶剂、袋装茶剂、煎煮茶剂)、注射剂(分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未、注射用浓溶液)、搽剂、洗剂、涂膜剂、栓剂、鼻用制剂(分滴鼻液、洗鼻液、鼻用喷雾剂、鼻用软膏剂、鼻用乳膏剂、鼻用喷雾剂、鼻用散剂)、眼用制剂(滴眼剂、眼膏剂)、气雾剂、喷雾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每一种中成药须另起一行。处方中药物排列一般以静滴、静注、肌注、皮下注射、口服药、外用药的次序排列。立即执行的用药应放在处方最前方。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形状为“/”的大斜线,以示处方完毕。表明在此处开药截止,他人无法在该处方后加药。

(二)规格

中成药规格表述格式有两种:

1.制剂规格(如:“0.4g/片”,“10ml/支”等);

2.包装规格(如:“0.4g×24片/盒”,“10ml×12支/盒”等)。

要求拆零发药的处方应采用制剂规格。采用制剂规格方式的优点:适应临床各种给药量需要;缺点;发药时不能每次都给出药品厂家标签和说明书,药品信息不全;药品易污染;调剂工作效率低;占用更多调剂空间;错药率变大且患者难以自我辨错。

要求按包装单位整包发药的处方应采用包装规格。优点:可克服拆零发药的缺点;缺点:当厂家设计的最小发药包装规格不合理时,可造成用药不足或过度开药。

鼓励厂家推出适合门诊调剂的合理的包装规格,临床按最小发药包装规格开具处方。

(三)数量

中成药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有含量的中成药应注明含量。

中成药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数量写在规格的后面,常常与规格浑然一体,表示为:“规格”ד数量”。

格规数量一体化表述格式有两种:

1.当采用制剂规格时,规格数量一体化表述格式为:“制剂规格”ד数量”,如:“0.4g×18片”,“10ml×12支”等,或0.4g/片×18片”,“10ml/支×12支”等,后者多在实行电子处方系统的处方上采用。

2.当采用包装规格时,规格数量一体化表述格式为:“包装规格”ד数量”,如:“0.4g×24×1盒”,“10ml×12×2盒”等),或“0.4g/片×24片/盒×1盒”,“10ml/支×12支/盒×2盒”等,后者多在实行电子处方系统的处方上采用。

(四)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可用中文书写,也可用拉丁文书写。

中成药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必须紧跟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后面,并另起一行书写,行首有用法行的标志:中文中“用法”,拉丁文用“Sig.“。

必须注明以下内容:①口服还外用;②每日使用次数;③每次使用数量;

还可注明以下内容:①用药时间(如饭前、饭后、两餐之间、晨起、睡前等);②服药方式(如温开水、冷开水、盐汤、生姜汤送服等);③用药次序(同服几种药物的情况下);④其他医生认为应该交待的事宜。

中文标注时,服药次数和服药剂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法用量标准格式举例:中文用法用量表示为:“用法:口服,一次6克,一天3次”,拉丁文表示方法为:“Sig.:p.o.6gT.i.d.”。

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第三节处方后记书写格式

处方后记:包括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签名、盖章是医药卫生工作者行使专业技术权的形式,同时也是担负相关责任的承诺,具有严肃性。医、药人员应按留样式样签名,不可随意改变签名样式;应按备案的专用签章盖单,不可另备其他印章。

签名、或盖章都意谓权利和责任,医、药人员可采用其中一种方式或两种同用。但签名与盖章的意义侧重点仍有区别,签名侧重排他性、方便性和个性(个性化太强时可能导致辨认不便);盖单侧重严肃性、高效性和共性(专用章一般格式字体统一,易于辨认)。

鼓励医药人员在医疗文书上同时采用签名与盖章,可同时体现排他性、严肃性、个性化和易认性;有时专用章不是总在手边,用签字的方式简单方便;有时需要同时签署大量医疗文书,而且排他性不是特别重要的情况下,盖章的方式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一、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开方医生都应按医疗机构处方权管理办法首选取得处方权,有处方权(或不完全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式样要留样,专用签章应备案。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鼓励医生开具处方时同时采用签名和盖章的方式。

院外会诊处方,须由院内经治医师签字后方可在院内取药。

没有办理临时处方权的进修(或试用)医师,开具处方时,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处方权的执业医师采用“冠签”方式,即放在进修(或试用)医师签名的前面。

实习医师在带教(或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处方,其处方必须经带教(或上级)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方可生效,带教医师采用“冠签”方式,即放在实习医师签名的前面。

二、药品金额

处方上的金额是整张处方所有药物费用的总和。处方具有经济意义,是药房经济核算的依据。

药品金额计在“药费”栏中,一般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以元为货币单位。要求计价准确,精确到人民币0.01元。

药费格式为:“整数”+“小数点”+“小数”,“元”字可省,小数点后的“0”不要省,小数点后数字应有明显标志,如将小数位略提升并加下划线。如“12.54”、“23.00”。

已交费的处方应在药品金额上加盖收费付乞印章,印章上有收费员姓名或代码的,可不要求收费员签名,否则,收费员收费后要签名或代码。

三、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都应按医疗机构处方调配权或处方调剂权管理办法首选取得处方调配权或处方调剂权,有处方调配权或处方调剂权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要留样,专用签章应备案。

调配权指调配处方(即按处方药名、规格、数量从药房药柜上准确取下药品)的权利。调剂权是指收取处方、审核处方、调配处方、核对发药、指导用药的权利。可调配权只是调剂权的一部分。

没有办理临时处方调剂权的进修(或试用)药学人员,调剂处方时,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调剂权的药学人员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有处方调剂权的药学人员采用“冠签”方式,即放在进修(或试用)药学人员签名的前面。

实习药学人员在带教(或上级)药师指导下调剂处方,其处方必须经带教(或上级)药学人员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方可生效,带教药学人员采用“冠签”方式,即放在实习药学人员签名的前面。

鼓励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操作后同时采用签名和盖章的方式,但考虑到工作效率,可以只采用盖章的方式。

鼓励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操作过程分别由4位不同的药学人员分别完成。根据各医疗机构工作模式的不同,除了调配与核对必须由两个不同药学人员操作外,其余过程可由同一人兼任,但每一个步骤都不能省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完成。

第四节中药处方样式举例

中药处方内容应符合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但具体样式不作硬性规定,由各医疗、预防、健机构自行设计。处方样式设计的原则为:依法安排内容;力求简洁明确;方便开方与签名;机构内不同处方笺风格统一。

本节将中药处方格式(大小、尺寸)和书写式样进行了规范。



一、普通门诊中药处方样式: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岁月天年月日

科别病历号地址或电话

临床诊断肾阴虚



熟地黄30g牡丹皮10g

山药15g泽泻10g

山茱萸15g茯苓15g



(本处方为白纸、黑字)



3剂,每日煎服一剂,早晚各一次。





内服□外用□





二、急诊处方样式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岁月天年月日

科别病历号地址或电话

临床诊断



























内服□外用□





三、儿科处方样式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统筹其他



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岁月天年月日

科别病历号地址或电话

临床诊断





























内服□外用□





四、麻醉处方样式: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岁月天年月日

科别病历号地址或电话

临床诊断





























内服□外用□



















五、住院中药处方大小式样:23cm14.5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杨XX性别男/女年龄28岁2005年9月13日

科别中医科病历号56789地址或电话1392XXXXXXXX

临床诊断感冒,风寒束表证























(本处方为白纸、黑字)













内服□外用□





六、标准中成药处方样式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杨XX性别男/女年龄28岁2005年9月13日

科别中医科病历号56789地址或电话1392XXXXXXXX

临床诊断胃痛,肝胃气滞血瘀证





























(本处方为白纸、黑字)



内服□外用□











第三章处方用药的原则

药物除了治疗疾病作用外,还有毒副作用。《神农本草经》收载了365种药物,并把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标明了大、中、小毒性,初步提出了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概念。“十八反”、“十九畏”已成为中药配伍禁忌的代名词。药品使用的不良反应问题已成为用药安全的一大隐患十八反:即两药相配后可产生毒性反应或剧烈的副作用。有:甘草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藻戟遂芫藜芦?二、十九畏:即两药同用,引起对抗或降低药效。有: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本方由丁香、木香、沉香、藿香、乳香、降香、香附、檀香、诃子肉、僵蚕、郁金、天麻、礞石、瓜蒌仁、莲子心、甘草、麝香、琥珀、朱砂、牛黄、苏合香、安息香、冰片等药物组成:牛黄?白花蛇?乌梢蛇?威灵仙两头尖天麻全蝎首乌龟板麻黄贯众炙甘草?羌活?官桂?藿香?乌药黄连熟地黄?大黄?木香沉香细辛?没药乳香赤芍丁香僵蚕青皮骨碎补白豆蔻附子?黄芩茯苓香附玄参白术防风葛根虎胫骨(须代用品)?当归?血竭地龙犀角(须代用品)?麝香松脂冰片人参朱砂草豆蔻天竺黄白芷安息香黄连木香沉香我国医药学家对服药时饮食禁忌的认识,至少可追溯至两干多年前的秦汉之际,后世许多医方药书均有服药饮食禁忌,具体在服药期间,一般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粘滑及有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引起消化不良、胃肠刺激,或助热、助升散,以及敛邪等不良作用。寒性病忌食生冷;热性病忌食辛热油腻;胸痹患者,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白酒;肝阳上亢者,忌食胡椒、辣椒、大蒜、酒等辛热助阳之;脾胃虚弱或消化不良者,忌食油炸、粘腻、寒冷固硬等不易消化的食物;疮疡、皮肤病患者,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外感表证忌油腻类食品;等等。服药食忌,具有科学性,对指导临床用药,使药、食有机地结合意义重大,亦是消除不良反应、提高疗效的重要环节,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影响药物吸收

有些中西药成分发生沉淀或络合反应则会影响吸收。如汉肌松注射液、枳实注射液等含生物碱类成分,在酸性条件下稳定,如与碳酸氢钠、青霉素等碱性注射液混合,则生物碱游离产生沉淀;而黄芩注射液、何首乌注射液在碱性条件下稳定,故与葡萄糖注射液等酸性注射液配伍,则会使黄酮、蒽醌类溶解度降低。黄酮类成分多与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含此类成分的中药如与西药制剂碳酸钙、硫酸亚铁,氢氧化铝等同用,会因络合影响药物的吸收。

(二)、影响药物排泄

尿液的酸碱度会影响肾脏对弱酸性或弱碱性药物的排泄。如山楂、乌梅等能酸化尿液,使利福平阿斯匹林等酸性药物吸收增加,加重肾脏的毒性反应;而与碱性药物四环素、红霉素同用,使其排泄增加,疗效降低;其与磺胺类药物同用,使乙酰化后磺胺溶解度降低,易在肾小管析出结晶,引起血尿、尿闭等症状。

(三)、改变药物的作用

含生物碱、鞣质的中药如与酶类制剂如胃蛋白酶、乳酶生等同用,会引起蛋白质变性,使酶失效。酸性中药如与西药制酸药氢氧化铝、胃舒平等同用,会因酸碱中和,降低或失去制酸药的治疗作用。

(四)、产生有毒物质

中药酊剂和药酒中含乙醇,如与水合氯醛合用能产生有毒的醇合三氯乙醛,严重者可以致死。

中西药发生化学或物理变化既可能在体外也可能在体内。对于体外发生的配伍禁忌多是由用药前中西药相互混合引起,因此临床应用时不应轻率地将不同的药液混合。

二、中西药发生药效作用的拮抗

药效拮抗会使药物作用降低或丧失。如麻黄碱具有中枢兴奋作用,如与镇静催眠药氯丙嗪、苯巴比妥等同用则会产生药效的拮抗。枳实抗休克的有效成分N-甲基酷胺、对羟福林主要作用于α-受体,当与α-受体阻断剂酚妥拉明同用,会使药效降低。中药鹿茸中含糖皮质激素,使血糖升高,故不宜与降糖药同用。

三、中西药合用产生或加重毒副反应

(一)中西药的药理作用相加产生毒副反应

有些中西药均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合用后药理作用相互加强产生毒副反应。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强心甙和生物碱类药物。强心甙有较强的生理效应,如过量会引起中毒。因此蟾酥、罗布麻、夹竹桃等含强心甙成分的中药及其制剂不宜与洋地黄、地高辛、毒毛旋花子甙K等强心甙类同用。而能增强强心作用的麻黄、鹿茸等也不宜与强心甙同用。元胡和氯丙嗪有类似的安定和中枢止呕作用,同用会产生震颤麻痹。

(二)影响药物药代动力学过程而引起毒副反应

这涉及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过程。如硼砂及其制剂能使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吸收增加,使耳毒作用增强,而且排泄减少,药物分布于脑中的浓度增加,影响前庭功能,导致暂时或永久性耳聋及行动蹒跚。药物代谢多与酶有关,中西药合用也会因酶活性变化产生毒副反应。如乙醇会增加药酶活性,中药药酒与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同服,会使这些西药代谢加速,药效降低;药酒如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多虑平等同服,会使代谢产物增加,增加抗抑郁药的不良反应。痢特灵、优降宁等西药可以抑制体内的单胺氧化酶,使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等神经介质不被破坏而贮存于神经末梢中,如此时服用麻黄及其制剂,会促使这些介质大量释放,发生高血压,严重者导致高血压危象和脑出血。

























第四章特殊人群的处方用药

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由于生理.、代谢等方面的原因,用药和成年人用药相比,更加容易导致中毒、致畸等不良反应。本章对特殊人群的生理特点进行分析后,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第一节孕产妇处方用药

一、孕妇用药与胎儿的关系

胎儿虽不是直接用药者,但很多药物均能通过胎盘屏障均匀地分布至胎儿,势必对胎儿产生效应,少数药物对胎儿较为安全,但大部分药物由于药物自身的性质和胎儿生理及代谢功能不健全等诸多因素,致使胎儿中毒或致畸,因此对孕妇用药应十分慎重,切不可疏忽滥用。

二、妊娠期禁忌的中药

能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有致畸作用,甚至造成堕胎的中药为妊娠禁忌用药。妇女在怀孕期间应避忌或慎用。

妊娠禁忌药有毒性大小、性能峻缓之别,对胎儿及母体影响程度也有差别。据此,现在临床又习惯将其分为禁忌用药与慎用药两大类。

妊娠禁忌用药多为剧毒或性能峻猛的中药,凡禁用的中药绝对不能使用。

妊娠慎用药一般包括活血祛瘀、破气行滞、攻下通肠、辛热及滑利类的中药,慎用的中药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酌情使用。但没有特殊需要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一)、禁忌用药有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蜈蚣、马钱子、川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芫花、京大戟、红大戟、牵牛子、商陆、麝香、水蛭、虻虫、三棱、芒硝、莪术等。

(二)、慎用药有牛膝、川芎、红花、桃仁、姜黄、丹皮、槐花、干姜、枳实、瞿麦、大黄、番泻叶、天南星、芦荟、肉桂及冬葵子等。

第二节儿童处方用药

一、小儿生理特点

关于小儿生理特点,古代医家论述甚多,可归纳为生机蓬勃,发育迅速;脏腑娇嫩,形气末充两方面。

(一)生机蓬勃,发育迅速

这是小儿生理特点之一,用来比喻小儿时期的生长发育非常快速。

(二)脏腑娇嫩,形气未充

这是小儿生理的另一特点,脏腑是指五脏六腑,形气是指形体结构、气血津液和气化功能。小儿出生之后,五脏六腑都是娇柔嫩弱的,其形态结构、四肢百骸、筋骨肌肉、气血津液、气化功能都是不够成熟和相对水足的。五脏六腑功能皆属不足,尤其以肺、脾、肾三脏更为突出。其主要表现为:肺脾常不足;心肝常有余;肾常虚。

二、小儿疾病发病原因与病理特点

小儿疾病的发生,其病因虽与成人基本相同,但由于小儿的体质特点,故还有共特殊性。小儿疾病的发生,—是机体正气不足,御邪能力的低下,二是由于对某些病邪的易感性所致。小儿肺脏娇嫩,形气未充,抗病力差,不耐外邪侵袭,容易发生外感疾病,尤其是外感时行疾病。小儿病理特点,主要有两个方面,即发病容易,传变迅速;脏气清灵,易趋康复.

(一)发病容易,传变迅速

发病容易是指小儿容易感染病邪而发病。传变迅速是指小儿在疾病过程中容易发生转化,变化多端,其主要表现为“易虚易实”、“易寒易热”。

(二)脏气清灵,易趋康复

小儿感染疾病传变迅速,寒热虚实错综复杂,但小儿体禀纯阳,生机蓬勃,活力充沛,组织再生和修补的过程较快.且病因比较单纯,疾病过程中情志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相对较少,所以轻病容易治愈,重病若及时诊治,护理得宜,大多数也能获得痊愈。

三、小儿用药原则

(一)治疗要及时、正确和谨慎小儿体属“稚阴稚阳”,病理特点之一为变化迅速、易虚易实,因此争取时间,及时治疗非常重要,用药时必须做到治疗快、用药淮、剂量适宜,公则容易造成疾病的发展,轻病变至,重病转危,且不少病例可以急逻间导致死亡。

(二)治疗要中病即止小儿机体柔弱,如草木之方萌,对药物的反应,较成人灵敏,应用时须根据患儿个体特点与疾病的轻重,区别对待,特别是大苦、大寒、大辛、大热和有毒、攻伐之品,应用时更须审慎,苦寒能削伐生发之气,辛热足以耗损真阴,攻伐之剂用之不当会引起气阴亏损,应用时必须中病即止。

(三)运用儿科中药新剂型煎剂能够随症加减,在体内吸收也较快,但对于危急患儿,煎剂缓不济急,,加上小儿服药困难,故治疗时应注意运用儿科中药新剂型。冲剂、糖浆剂、片剂、浸膏剂、针剂、栓剂等应用方便。

(四)掌握小儿中药的煎煮方法煎煮小儿汤剂,一些先煎、后入、包煎和烊冲药物的处理与成人汤剂基本相同,煎出的药量,根据年龄大小来决定:婴儿60—l00mI,幼儿及幼童150一200m1,学龄期儿童200一250ml。小儿服中药应根据疾病的性质,确定服药次数,新病、急病要分数次服,慢性疾病可少几次。对服药次数多的,药量可适当增加。必须掌握正确的喂药方法,小儿服汤药不能急于求成,尤其乳幼儿,可以吃几口药,喂少许甜食。对拒服药物的小儿,可固定头部,用小匙将药液送至舌根部,使其自然吞下,切勿捏鼻,以防呛入气管。可以在中药中加适量调味品,如白糖、冰糖等,若方中有苦寒药黄芩、黄连等,也可加入适量甘草以减轻苦味。婴儿服用九剂、片剂,须研成细末调服。昏迷的患儿,可用鼻饲法给药,鼻饲散剂必须调得非常稀薄,最后还应注入少量温水,以免造成鼻饲管阻塞。

四、药物用量折算

小儿用药剂量,常随年龄大小、个体差异、病情轻重、医者经验而不同,由于小儿服药多有浪费,所以药用剂量相对较大,但辛热、苦寒、攻伐之剂用量须谨慎,如麻黄、附子、纫辛、乌头、大黄、巴豆、芒硝等。为计算方便,可采用下列比例用药;新生儿用成人量的1/6,乳婴儿为成人量1/3一l/2,幼儿及幼童为成人量的2/3或用成人量,学龄儿童用成人量。

第三节老人处方用药

一、老年生理特点

生长壮老死,是人类生命的自然规律,变老是人类生理过程必然归宿。而且变老是个多环节的生理过程,早在老年到来之前就已经开始,人体的阴阳、脏腑、气血津液及精神等方面无不如此。现简述如下;。

(一)阴阳人类进入老年.体内阴阳仍应是相对平衡、相互协调的,只不过这种平衡与协调同一般成人相比,是低度的,稳定性亦较低,对外界的适应力亦较差。如果某些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就会使这种阴阳低度平衡的稳定性道到破坏.发生阴阳失凋,从而导致疾病的发生。

(二)脏腑老年人脏腑的生理特点是“五脏皆虚”,抗御病邪的能力明显降低,自我调节和恢复能力也不足。

(三)气血指人体内的气和血。老年人宗气虚弱、所以呼吸短弱,语言迟缓.声音低弱;同时,宗气弱使全身气血循行缓慢,脏腑组织得不到充分的气血濡养,机能活动亦减弱。老年人营血常不足,出现皮肤于涩皱褶,面色少华,四肢末端欠温,脏腑生理功能也相应低弱。卫气虚弱,失其固表能力,津液不能内守而外泄,故自汗出.过动则气耗,稍事活动则诸证加重。同时,由于卫外功能低下,一旦外邪侵袭,很易引起病变。老年人血虚是导致衰老甚至夭亡的重要原因。

(四)津液老年人五脏皆虚.水谷化生来源减弱,因而津液不足,脏腑失其儒养,皮肤失其滋润,津液不足不能濡养皮肤,皮肤就会变得干燥粗糙,皱纹也逐渐增多,甚至出现面容憔悴,精神颓落的老态。

(五)精和神肾精亏损是老年人之所以衰老和产生疾病的重要原因。神充则身强,神衰则身弱,神存则生,神亡则死。老年人由于神的基础和给养受到损害,表现出神志衰退。

二、老年病理

老年病的发生也有内外两个方面的原因,外因有六淫、疫疠、饮食、情志、劳伤等,与一般成人、儿童发病无异,但因老年人正气虚衰,抗病力减退,所以比青壮年、儿童容易受外邪入侵而生病,也容易因自身正气衰退,滋生内邪而患病。



三、老年人处方用药原则

(一)补勿过偏治疗老年病虽以补虚为主,但运用补法要恰到好处,适可而止。宁取循序渐进。不可峻补太过;特别是不能一见补之有效,便求其速成,大剂猛进,补之太过,会适得其反。

(二)攻勿过猛老年病虽以虚症居多,但虚实挟杂者亦有,特别是实邪重者,非攻不除.故攻法在老年病中仍需应用,由于老年人元气衰弱,若攻之过猛太过.则邪虽去而正不复也,达不到治疗目的,甚至造成正虚不救之势。

(三)杂而不乱由于老年病病情复杂者多,往往几种病互相交在—起,因此用药就难免不杂。尽管要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但次要矛盾也不能不管。老年入调节机能减弱,如不解决次要矛盾,则次要矛盾也易上升为主要矛盾。所以用药就显得‘杂”些,但这种“杂”是以辨证为依据。并在一定法则指导下的“杂”。药物间的有机配合,互相协调,要杂而不乱、才能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但对老年急、重病者则病愈复杂,用药愈要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才能挽救危急。

(四)其他老年病用药,剂量要小,从70岁开始,量宜减半,弱者一般3—6克就可。特别是苦寒药1—3克即可,泻下药不超过5克,发汗药在9克以内。要中病即止,药性宜平和,剧毒之品不宜乱用,剂型亦应多样化。久病,慢性病以丸、散、膏剂较好;服药时要注意饮食宜忌等。



第四节功能障碍病人处方用药

临床病人很多同时合并有几种疾病,因而用药时必须考虑病人的病理状况后,慎重选用药物,保证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本节对循环系统、肝脏、肾脏、胃肠道功能障碍的病人用药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一、循环系统障碍病人应用中药的原则

(一)地高辛不宜与含钙类中药联合应用珍珠母、龙骨、牡蛎以及石决明、石膏、寒水石、虎骨、瓦楞子、蛤壳、龙齿、海螵蛸等中药,含有大量的钙离子,对神经有抑制作用,并能减低血管通透性。钙离子浓度增加时,肌肉和神经的应激性降低。钙离子对心脏的作用与洋地黄类强心甙类似,能加强心肌的收缩力,抑制Na+,K+-ATP酶。当含钙的中药与洋地黄类药物合用时,能增加强心甙的作用,使之毒性增强,并可引起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同时,由于钙能加强强心贰的作用及毒性,故加用钙剂容易引起强心甙中毒,对洋地黄化的病人尤甚。因此,凡含钙离子的中药及其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时服用。地高辛不宜与含有麻黄的中成药并用通宣理肺丸、麻杏止咳片、麻杏石甘汤等制剂均含有麻黄,而中药麻黄中的主要成分为麻黄碱,具有兴奋心脏,受体和受体的作用,能兴奋心肌,使心肌收缩力加强。当含麻黄的中药制剂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服时,能加强强心甙的作用。但麻黄碱除了能加强地高辛的治疗作用外,还能增强地高辛对心脏的毒性,引起心律失常。因此麻黄及其制剂与强心成类不可合用,尤其对洋地黄化病人更当禁忌。

(二)地高辛不宜与含枳实的方剂同用 “大承气汤”等方剂中的枳实,含有对羟福林、N-甲基酪铵等成分,具有兴奋,受体和受体的作用,可增强心肌的收缩力,并升高血压,能增强洋地黄类强心甙的作用,同时增剧其毒性,引起心律失常等反应。因此凡含枳实的各种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时服用。

(三)洋地黄类不宜与含强心式中药同用北五加皮、冰凉花、干蟾皮、蟾酥、罗布麻、万年青、荚竹桃、海葱等中药,含有强心甙或强心物质,具有与洋地黄类强心甙相似的强心作用。这些含有强心甙的中药,若与洋地黄类强心药合用,则总剂量无形增加,易引起强心甙中毒,出现心动过缓,甚至停搏等严重中毒症状。因此,凡含强心甙类中药,一般不宜与强心甙并用,必要时要减量,同时应加强临床观察,对洋地黄化的病人尤当慎重,以免导致洋地黄类强心甙中毒。

(四)洋地黄类不宜与罗布麻片联合应用罗布麻根含加拿大麻甙,毒毛旋花子甙元以及K-毒毛旋花子次甙-等成分,若与毒毛旋花子甙合用,能引起窦性心律不齐、房性异位心律、不同程度的心脏传导阻滞和电解质失去平衡。据药理实验,罗布麻根中所含加拿大麻甙能使离体及在位猫心收缩幅度增大、心率变慢,然后心律不齐,终于使心跳停止于收缩期,其作用性质和速度与毒毛旋花子甙相似。用罗布麻根提取物对在位猫心进行实验,亦表现强心甙样作用,同属植物(如加拿大麻)用于心房纤维颤动的患者,效力较洋地黄差,如用至足以控制心律紊乱的剂量,往往引起恶心、呕吐和腹泻。因此复方罗布麻片及罗布麻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时服用。

(五)洋地黄不宜与含有甘草的方剂并用甘草(复方甘草片、中药甘草饮片等)内含主要活性成分甘草甜素,经体内酶水解生成甘草次酸,其化学结构类似于糖皮质激素,具有去氧皮质酮样作用,能保钠排钾,使体内钾离子减少。如长期服用,有可能导致药源性低血钾,而低血钾容易诱发洋地黄中毒。因此,甘草及其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长期合用。

(六)洋地黄类不宜与含鞣质类中药并用大黄以及五倍子、诃子、石榴皮、地榆、四季青、虎杖、老鹳草、祐蓄等中药含有大量鞣质,在胃肠道中可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和其他甙类西药结合。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之不易被胃肠道吸收利用,从而减低其疗效。因此凡应用洋地黄类强心甙及其他甙类西药时,不宜同服含鞣质类中药。

(七)洋地黄类不宜与煅、炭类中药并用煅龙骨、煅牡蛎、蒲黄炭以及血余炭、荷叶炭、艾叶炭、生地炭等众多煅、炭类中药,因具有很强的吸附作用,当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服时,能减少其在肠胃道中的吸收,从而降低强心甙的治疗效用。因此,凡煅、炭类中药及其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时服用。)洋地黄类不宜与含生物碱类中药并用黄连、黄柏以及黄芩、苦参、三颗针、十大功劳等中草药,含有生物碱成分,在胃肠道中具有很强的抑菌作用,由于肠道内菌群的改变,当服用强心甙时,可使一部分洋地黄类强心甙被细菌代谢的因素减少,血中强心甙的浓度升高,易发生强心甙类中毒。因此,当服用洋地黄类强

心甙时,不宜用具有抑菌作用的生物碱类中药。

(八)洋地黄类不宜与含颠茄类中药并用 “胃痛散”以及洋金花、天仙子、曼陀萝、莨菪、颠茄、华山参等,这些中药的主要成分是东莨菪碱、莨菪碱、阿托品等,服后能抑制胃肠道蠕动,使胃排空延缓减慢,增加洋地黄类强心甙的溶解和吸收,易发生洋地黄中毒。而地高辛的溶解及吸收本来较慢,当使用“胃痛散”后,能减慢胃排空时间,增加地高辛溶解及在肠中特定部位的吸收,使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增加,对已洋地黄化的病人易引起地高辛中毒。因此,凡含颠茄类生物碱的中药及其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时应用,对已洋地黄化的病人忌用。

(九)亚硝酸异戊酯不宜与含有朱砂的方剂并用亚硝酸异戊酯等亚硝酸盐类,属还原性西药,若与含朱砂的冠心苏合丸、苏合香丸、紫雪丹等同服时,易与其中的汞离子结合,形成有毒沉淀物,而导致药源性肠炎。因此,不宜与含朱砂的中成药及各种复方制剂同服。

(十)心可定不宜与含有钙离子的牡蛎、龙骨等中草药并用牡蛎、龙骨以及龙齿、石膏、珍珠母等中药,均含钙离子,对神经有抑制作用,与心可定等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西药合用,可以引起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其机理参见“地高辛与含钙类中药”。在需用心可定治疗时,不宜同服含钙离子的中药及其复方制剂。

(十一)心痛定不官与含钙离子的珍珠母等并用珍珠母及牡蛎、龙骨、龙齿、石膏等含钙离子的中药,对神经有抑制作用,当与心痛定等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西药合用时,可引起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在需用心痛定治疗时,不宜同时服用含钙离子的中药及其复方制剂。

(十二)利血平不宜与鹿茸并用中药鹿茸具有糖皮质激素样作用,呈现水钠潴留和排钾效应,还能促进糖原异生,加速蛋白质和脂肪的分解,用甘油、乳酸及各种成糖氨基酸转化为葡萄糖。当其与多元环碱性较强的西药利血平等同服时,可产生沉淀反应,使吸收减少,疗效下降。因此在使用利血平等降压药时,不宜同服鹿茸及其复方制剂。

(十三)利血平不宜与含有大黄的中药方剂同用中药汤剂及“麻仁丸”中的大黄,含有大量的鞣质,若与利血平等生物碱类西药同用时,能够结合形成不溶性鞣酸盐沉淀物,影响药物的吸收与利用,从而减低其疗效。凡应用利血平及其他生物碱类西药时,不宜同时服用大黄及其复方制剂。

(十四)利血平不宜与含甘草的中药方剂同用甘草及甘草制剂如甘草浸膏甘草粉有糖皮质激素样作用,呈现水钠潴留及排钾效应。若与利血平、降压灵、复方降压片等降压西药并用时,甘草能引起高血压及发生低血钾,与利血平等降压药相拮抗。甘草能与碱性较强的生物碱类西药利血平等发生沉淀反应,影响药物的吸收,从而减低降压药的降压疗效。因此,在使用利血平等降压西药时,不宜同服甘草及含甘草的复方制剂。

(十五)降压药不宜与含有麻黄的中药方剂同用中药麻黄中的麻黄碱,有拟肾上腺素样作用,可兴奋中枢神经系统而升高血压。麻黄及其中成药制剂如咳定喘丸、气管炎丸、半夏露、哮喘冲剂、保金丸、麻黄石甘汤、川贝精片等,若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时,可使毒副反应增加,血压升高,导致高血压危象和脑出血。在服用降压药“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时,忌与中药麻黄及其复方制剂同用。

(十六)优降宁不宜与罗利降压片、红虎降压片等并用 “罗利降压片”及“红虎降压片”等中西药复方制剂,含有利血平,其与优降宁联用时,不仅达不到提高降压效果的目的,有时反而使血压升高,加剧病情。因利血平主要是通过抑制囊泡膜的肢泵(Mg++-ATP)而降低递质主动再摄取,未回收的递质不断地被单胺氧化酶破坏。致使递质减少乃至耗竭而发挥降压作用。而优降宁则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使递质不被破坏,两药相互桔抗,可产生上述不利反应。同理,含优降宁的中西药复方制剂如“舒乐”、与利血平等降压药联用时,也可产生上述类似现象。因此两类中西药复方制剂不能同时应用,属配伍禁忌。

二、肝脏是人体内进行解毒及药物转化的器官,最容易遭受药物或毒物侵袭而损及肝脏的结构和功能。在肝病患者中,临床上常会遇到伴有其他一些慢性病或急性病需要治疗,而在应用可能损害肝脏的各种药物时,应予足够的注意。

(一)避免选用有肝毒性药物,宜用以原形经肾脏直接排出的药物。

中药黄药子、诃子、五倍子、地榆、苦楝根皮、贯众黑面神(黑面叶、铁甲将军、青漆)和四季青等对肝脏有一定的毒性。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药物治疗反应。在应用可能致肝损害的药物时凡可不用者,应尽量不用;凡必须用者,就尽量采用不致肝损害的其他药物来替代;非用不可者,可短期或交替使用。凡对肝病患者禁用或慎用的药物应尽量予以注意,切不可滥用。

(二)对以肝代谢为主要消除途径的药物小心使用或更换药物。对每个肝病或黄疸病人,应详细询问有无可疑的服药史,判别病人的肝脏异常是不是由于药物所诱发的,应尽量早期诊断、及时停药,以及造成更严重的肝损害。

(三)注意调节给药剂量,实行个体化给药。

(四)不宜选用经肝代谢活化而起效的药物。如贯众中毒时可发生黄疸,甚至肝坏死。因此,对应用可能损及肝脏的药物特别是对长期用药者,要定期作肝功能检查,以便及时判断出肝功能损害而及时停药,其中转氨酶对肝实质损害最为敏感。

三、肾功能不全患者,不但药物排泄缓慢,而且药物代谢也会发生改变,如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在动物急性毒性实验、多次给药、长期少量用药中分别出现肾脏功能衰竭而死亡、蓄积毒性反应和慢性肾间质纤维化。因此,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进行药物治疗时,有必要在剂量和品种上作更慎重的考虑和选择,并应注意对肾脏有毒性药物不宜同时使用。肾功能不全病人用药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宜选用有肾毒性药物,宜用以肝脏代谢为主的药物。

(二)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选用药物,调整剂量或更换药物。按肾功能损害程度,递减药物剂量。

(三)不宜选用经肾代谢活化而起效的药物。按药物的有效成分由肾脏排泄的百分率选择药物和用量,要了解药物对肾脏的损害因素是很多的,在实际应用中可按药物的有效成分,由肾脏排出的百分率,估计药物肾毒性。

四、其他功能障碍处方用药需注意:

(一)胃肠功能障碍:瓜蒂、藜芦等药,易伤胃气,大戟、芫花、甘遂、商陆、巴豆等峻下逐水药作用峻猛、有毒,能致强烈腹泻,应予慎用。板蓝根可引起上消化道出血。此外,明党参脾虚泻泄者慎用。在应用苦楝根皮、槟榔、砒石、樟脑、过江龙、防己、番泻叶、胡椒等中草药时,剂量不宜过大,并应密切观察胃肠的反应。

(二)青光眼、心动过速:洋金花、莨菪会引起眼内压升高。







(梁奇杨惊宇袁劲松)









































中篇中药调剂工作规范



中药调剂是一项集中了多学科理论知识的综合性应用技术工作。狭义的中药调剂是指根据医生处方,按照调剂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配和发放药物,并指导药物使用的过程。广义的中药调剂则包括狭义中药调剂及与狭义中药调剂相配套的所有技术过程,包括中药的采购、验收、炮制、保管、养护、调配、煎药等。因此中药调剂是集中医基础、中药学、方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等中医药专业知识为一体的应用技术。

本篇以医疗机构中药调剂为中心内容,同时也包括了与其密不可分的中药药库工作、采购工作、中药炮制与煎药工作规范、中药包装工作规范、中药工作人员职责与制度等,旨在推进医疗(药)卫生单位的中药调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人民用药安全与有效。

中篇中药调剂工作规范



第一章中药调剂工作规范·································80

第一节中药调剂工作规范·····························81

第二节中药调剂室的布局·····························85

第三节中药调剂室的设施·····························91

第四节中药调剂室的斗谱编排·························95

第二章中药药库工作规范·································105

第一节中药采购工作规范·····························105

第二节中药库工作规范·······························107

第三章中药炮制工作规范··································110

第一节中药炮制技术规范······························110

第二节医院中药炮制室工作规范························114

第三节中药调剂室下设炮制室工作规范··················117

第四章中药煎药工作规范··································119

第一节基本设施要求···································119

第二节煎药操作规程····································119

第三节煎药质量、技术的基本要求························120

第四节煎药注意事项···································120

第五节煎药室的管理制度······························121

第五章中药包装工作规范··································123

第一节中药包装袋种类································123

第二节包装材料及要求································124

第三节小包装饮片的装量差异要求······················124

第四节包装上的标签内容要求··························125

第六章各级工作人员职责与制度····························127

第一节各级人员职责··································127

第二节规章制度······································131



第一章中药调剂工作规范

医院调剂工作在医院药学工作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中药调剂是医院调剂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医疗安全与有效,影响病人对医院的满意程度。因此,很有必要制定中药调剂工作规范,使调剂人员更加严谨、科学,严格执行遵守操作规程,从而加强调剂工作的规范管理。

本章对调剂人员的行为与要求、调剂管理工作、调剂室的布局、硬件设施等进行了技术层面的规范。

中药调剂工作规范

本节对中药调剂工作的硬件要求、调剂人员的行为、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以方便病人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划价、收款与调剂室(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调剂室)的最佳位置,标识明显。病人就医取药流程合理顺畅,尽量缩短划价、交款和候药时间。

二、设立与日门诊量相适应的候药室和一定量座椅。病人可方便地查询药品价格表。应有用药知识宣传栏。

三、根据实际情况改善窗口条件,满足取药需要。增加划价、交款和调剂工作的透明度,缩短与病人之间的距离。

四、调剂室内布局科学合理,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各功能区(如更衣区、二级中转库、中成药区、中草药区、办公区等)明确清晰。工作流程顺畅,工作区不放无关杂物。

五、工作环境整洁、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平整洁净,无污染。照明、通风、调温和洗手等设施齐全。药房内的药品应分类摆(存)放,标签清晰规范。调剂台平整、清洁,并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如废X光胶片等)调剂饮片。

六、饮片中转库的面积与辅助设施必须满足实际工作量,能及时添充药斗;必要时可经挑检、过筛等处理,保证药斗内饮片无杂质、灰尘等。

七、严格执行物价规定,快速准确划价和收款。应具备计算机划价系统,条件不具备时,手工划价误差应小于±5%。给病人提供中成药或饮片收费清单。

八、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用药、超时间用药、妊娠忌药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如病情恶化或有缺药,医师更正处方内容必须经医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否则拒绝调配。

九、协定处方应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备案。依据协定处方调配的药品及中药饮片代煎剂不得冠以成药名称或代号,病历中开具的协定处方和调配的协定处方应书写调配的各药品名称。

十、中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取得中药调剂人员资格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具有中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中药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中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或药品零售企业留样备查。

十二、中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调剂人员要严格遵守收方、审方、调剂、复核、发药程序。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名: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形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中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中药饮片除外)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十三、中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中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一)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二)剂量、用法;

(三)剂型与给药途径;

(四)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五)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十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十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十六、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十七、除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十八、非单剂量包装中药饮片调配应正确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度量衡应由计量部门定期检测,并贴有合格标示。中药饮片应一秤一药,称量姿势正确、剂量准确,严禁以手代秤,估量抓药,应当准确调配。调剂重量误差小于±5%。对周岁以下小儿用药或毒剧药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十九、拆零用于调配的药品应按品种、批号分批使用。拆零以后的药品,应采用原包装贮存,如采用其它容器贮存,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应符合药用包装要求和药品贮存要求,并应贴有药品标准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的标签。

二十﹑认真复核处方和缴费清单后发药。将处方与电脑清单药品、剂量、剂数进行核对,如发现错误,应通知收费处更改。

复核处方所开的药味、药量与剂数,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的现象;检查饮片有无生虫、发霉及变质;有无以生代制、生制不分的应付错误;有无应捣未捣的情况。调配人员及核对人员应及时在处方上签字,调剂复核率100%。中药饮片调剂复核后,对一些特殊用法的中药(如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必须单包加以注明,贵重药品亦应单包,直接交给病人。处方调配完毕后应自查确认无误后,调配人签字交他人复核。

二十一、调配好的饮片包装袋均应注明病人姓名、剂数、煎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每种中成药发出时应张贴注明具体用法用量的小标签;外用药要有外用标志。耐心向病人讲解用药方法、禁忌和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患者对调剂质量满意率应达95%以上。

二十二、调配的药品发出后,处方全部装订整齐归档,按规定期限保存。

二十三、定期组织检查药品质量。调剂室内不得出现伪、劣药(包括中药饮片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等),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退回药库并记载,以免误投。中药饮片调剂室内无串斗和落地药品。药房3个月内将过期失效的药品要有明显的有效期警示,警示率应当达到100%。

二十四、健全规章制度,合理配置和使用人员,明确职责。划价、收款及调剂要指派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的同志进行业务指导。

二十五、工作人员实行“上岗证”制度。从事调剂工作的无职称人员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基础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发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

二十六、调剂上岗人员必须建立体检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患传染病者不得上岗。

二十七、毒麻药品、贵重药品的管理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十八、如实填写差错事故登记,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九、调剂等有关人员必须衣帽整洁,文明待患,服务热情,操作迅速、熟练、准确,杜绝生、冷、硬、顶等不文明现象。

三十、必须建立单位内外、医患监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评议工作。



中药调剂室的布局

中药调剂室必须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才能充分保证药剂质量、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本节对中药调剂室布局、功能、设置、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中药调剂室在医院总布局中的安排

调剂室的设置应根据医院的性质、等级、床位数及业务量而定。

(一)中药调剂室的设置

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一般医院门诊中药调剂量较大,故均应设门诊中药调剂室。大型中医专科医院和有较多中医病房的特大型综合性医院,由于住院病人的中(草)药使用总量也很大,故可设住院中药调剂室。

由于一般中药的体积相对较大,所以中药调剂室、尤其是中草药调剂室需要的工作面积也较大。在住院病人中药使用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一般医院(包括大多数大型综合性医院)只设一个中草药调剂室,同时负责门诊和住院病人的中草药调剂工作。此时该药房的准确名称应叫作“中药调剂室”,但由于通常没在门诊部,故也被称为“门诊中药调剂室”。

由于大多数医院只设一个门诊中药调剂室,以下主要讨论门诊中药调剂室的布局。

(二)门诊中药调剂室在医院的位置安排

门诊中药调剂室在医院的位置安排应在附合病人就医流程前提下,考虑以下要求:

1.一般位于门诊的中央且楼层偏低的位置中医专科医院的门诊中药调剂室要及时调配所有中医临床医生开出的处方,综合性医院除中医科以外的临床科室也有医生开中草药处方的情况,开中成药处方的情况更是很普遍,因此将门诊中药调剂室与门诊西药调剂室一样安排都在门诊部的中央,整体上可为病人取药提供最大的方便;由于药品出入库数量很大,而医院的一级药库一般不会安排在门诊大楼,将门诊中药房安排的楼层较高时会增加院内药品(和/或医药公司药品)运输工作量和难度,会占用更多的门诊楼内宝贵的电梯资源,也影响工作效率。

2.与收费部门相邻便于病人收费取药同时进行,实行一条龙服务,并方便及时协调更正收费差错。

3.与其他门诊调剂室相邻,方便病人取药和药剂科集中管理。

4.综合性医院中药调剂室与中医科室距离不宜太远毕竟综合性医院门诊中药调剂室与中医科室联系最多,相距较近可方便工作协调。

5.最好与一级库距离不宜太远方便药品调度。

二、中药调剂室的组成

中药调剂室的组成一般分为:①中成药房(组);②中草药房(组);③中成药二级库;④中草药二级库;⑤办公及生活区;⑥杂物存放区。也可以在一整片较大的空间内分隔成相对独立的工作区。中药处方调剂任务较小的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将中药调剂室往下细分,但应尽可能将调剂室按功能区布局。

(一)中药房(组)

中药房(组)主要用于调配中药汤剂处方。分为中药窗口发药区、中药柜及调剂台区、简单加工处理区等。

(二)中药二级库

中药二级库主要用于暂存从中药一级库领出的中药饮片,以便及时往中药柜补充中药饮片。在没有中药一级库的医院,中药二级库还应增加入库验收、药库中药饮片出入库管理功能。

(三)中成药房(组)

中成药房(组)主要用于调配中成药处方。分为中成药窗口发药区、调剂台区、中成药柜区等。有条件的医院应尽可能设立中成药房,并配备中药专业人员,体现专业化管理,便于提供专业化药学服务。

(四)中成药二级库

中成药二级库主要用于暂存从中成药一级库领出的药品,以便及时往中成药柜补充中成药。在没有中成药一级库的医院,中成药二级库还应增加入库验收、药库药品出入库管理功能。

(五)办公及生活区

办公区用于中药调剂室排班安排、管理记录、业务工具书存放和查阅、文件保管等;生活区主要用于工作人员饮水、吃工作餐、洗手、小憩、看报,暂放手提包、随身衣物、毛巾等一些小件个人物品的区域。条件有限时办公区与生活区可以合并。

(六)杂物存放区

杂物存放区主要存放中药调剂室的日常工作中所需的消耗材料,如大、中、小外包装手提袋,中草药袋、另包药袋,发药标签、管理用表、汇总处方,办公卫生用品等。

三、中药调剂室内的布局

(一)布局的原则与要求

1.方便病人取药。合理设计划价取药工作流程,减少病人排队次数;应根据工作量决定设置的窗口数,避免病人排长队;不同窗口标示应明确醒目;应为等候取药的病人设置一定数量的座椅;在硬件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量增设一些便民措施。

2.方便病人与药师交流。不宜设计成封闭式后台操作型调剂室,因为病人看不到药师的调剂操作,也不方便病人与药师之间的交流。国内外很多医院为了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加强药师与患者面对面的勾通,已提倡柜台式发药。加强发药窗口的透明度,加强药师与患者的自由交流,提供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服务,这是窗口工作改革的核心。

3.面积应满足工作需要。一般中药调剂室用房面积(包括审方、调配、发药、药材储存、办公等用房面积)应与调剂工作量相适应;同时应合理分配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面积比、二级库与药房面积比、中成药与中草药调剂业务用房面积比。

4.人流物流顺畅。物流应尽可能短,做到顺流不逆;尽量首先从设计上避免人员工作中的无效流动和相互干扰。

5.减轻药师工作强度。合理编排中药饮片斗谱和中成药摆放位置,减少来回走动距离和时间,缩短发药路线。

6.合理设计药房药物贮备量。原则上药房储用量不超过日消耗量的30倍,不低于日消耗量的10倍。

7.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可以使药房药物避免一些生活污染的影响,以及减少因生活污染带来虫蝇、老鼠的机会;同时也可便工作区更加整洁。

(二)举例

以下是某医院中药调剂室布局平面示意图,供参考。

























































图某医院中药调剂室布局示意图

第三节中药调剂室的设施

本节对中药调剂室的设施如药柜结构、服务功能、中药养护、调剂用器具等技术层面进行了规范。

一、房屋及其要求

中药调剂室应有足够的面积和空间,室内墙面、地面、顶棚应光滑、无缝隙,不得有颗粒性物质脱落。墙面最好采用防水防潮防霉装修材料,可耐受擦洗。

室内所装上下水道、电线均应暗设;采光、照明、颜色、空气调节符合卫生学要求;工作室要有良好的水、电供应;有空气调温、调湿等设施;有防潮、防霉、防火、防鼠、防水、防盗、遮阳等设施。

二、中药柜

主要用于存放饮片供调剂处方使用,一般市场没有成型的中药柜商品,多为医院自行设计和定做,其规格视调剂室面积大小和业务量而定。

传统的中药柜多为木制抽屉式中草药柜。一个抽屉设置2~6个药格,故药格空间有大有小,根据中药饮片质地和用药频率确定采用合适的药格。此类抽屉本身易受鼠咬、虫蛀,抽屉转角处常有虫卵附着,使用时间长的情况下隔板变形摇动,易致饮片互相串斗。而且清扫药斗时费工耗时。现在中药柜多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材料制作,不但可克服木制药柜的弊端,而且美观、结实、可用的存药空间大。

三、中成药柜

主要用于存放中成药供调剂处方用。可在市场上定购可调式货架安装成中成药架,也可自行设计。

四、二级库药架

主要用于在二级库内存放药物(中药饮片或中成药)。可在市场上定购可调式货架安装成二级库药架,也可自行设计定做。

五、冷藏柜(贵重药柜)

主要用于存放贵重或容易变质的中药饮片。可在市场上直接购买带锁的冷藏柜,也可在市场上定购带锁的铁门柜作为贵重药柜(这时需另配冷藏柜存放容易变质的中药饮片)。

六、毒麻药柜

主要用于存放毒、麻中药饮片。可在市场上定购带双锁的厚制铁门柜,或直接采用保险柜。没有毒麻中药的中药调剂室可不配备毒麻药柜。

七、调剂台

主要用于调配、核对药物,临时对个别中药饮片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如果中草药或中成药柜上设计有调剂台,可不再另配调剂台。

八、中药计量用具

现多使用电子秤、天平和大、小台秤。要求计量用具应按时由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贴上有关合格标志。

戥秤(又称戥子)是传统的中药调剂计量用具,属于杆秤的一种。由于杆秤准确度不高,戥秤已逐步被其他新的计量器具替代。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月日《关于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

四、斗谱举例

配方单元1配方单元2

荆芥炭 血余炭 蒲黄炭 藕节炭 侧柏炭 黄芩炭 栀子炭 地榆炭 荆芥炭 血余炭 蒲黄炭 藕节炭 侧柏炭 黄芩炭 栀子炭 地榆炭 猪苓 桔核 土鳖虫 番泻叶 海风藤 宽筋藤 络石藤 石南藤 猪苓 桔核 土鳖虫 番泻叶 海风藤 宽筋藤 络石藤 石南藤 茯神 川楝子 郁金 五味子 太子参 玄参 栀子 土茯苓 茯神 川楝子 郁金 五味子 太子参 玄参 栀子 土茯苓 远志 香附 延胡索 山茱萸 麦冬 南沙参 知母 天花粉 远志 香附 延胡索 山茱萸 麦冬 南沙参 知母 天花粉 酸枣仁 木香 丹参 枸杞子 山药 杜仲 桔梗 百部 酸枣仁 木香 丹参 枸杞子 山药 杜仲 桔梗 百部 泽泻 砂仁 红花 桃仁 苦杏仁 法半夏 川贝母 紫苑 泽泻 砂仁 红花 桃仁 苦杏仁 法半夏 川贝母 紫苑 调剂台 调剂台 薏苡仁 陈皮 党参 白术 茯苓 甘草 金银花 款冬花 薏苡仁 陈皮 党参 白术 茯苓 甘草 金银花 款冬花 牡丹皮 地黄 熟地黄 白芍 当归 川芎 连翘 菊花 牡丹皮 地黄 熟地黄 白芍 当归 川芎 连翘 菊花 赤芍 黄芩 黄柏 黄芪 苍术 防风 柴胡 桑叶 赤芍 黄芩 黄柏 黄芪 苍术 防风 柴胡 桑叶 鸡血藤 益母草 佛手 枳壳 厚朴 荆芥 葛根 薄荷 鸡血藤 益母草 佛手 枳壳 厚朴 荆芥 葛根 薄荷 鱼腥草 白花蛇舌草 蒲公英 竹茹 枇杷叶 紫苏叶 淡竹叶 蝉蜕 鱼腥草 白花蛇舌草 蒲公英 竹茹 枇杷叶 紫苏叶 淡竹叶 蝉蜕

图最常用饮片斗谱示意图(两个配方单元分别独立使用一组饮片柜)

丝瓜络 莲子心 荷叶 芒硝 矮地茶 琥珀 胆南星 神曲 鸡内金 大腹皮 山楂 麦芽 薤白 木瓜 制何首乌 升麻 熟大黄 大黄 炙甘草 糯稻根 细辛 没药 石斛 穿山甲 紫河车粉 海桐皮 焦山楂 生麦芽 枳实 路路通 天冬 白芷 黄连 牛膝 制附子 石菖蒲 麻黄 乳香 天麻 阿胶 乌梢蛇 肉桂 白扁豆 谷芽 车前子 炒王不留行 黄精 前胡 苦参 川牛膝 乌药 萆解 桂枝 磁石 马勃 鳖甲 五灵脂 桑白皮 大枣 莱菔子 决明子 白芥子 玉竹 浙贝母 龙胆草 三棱 白及 瞿麦 紫苏梗 滑石粉 海金沙 龟甲 合欢花 桔红 菟丝子 地肤子 蒺藜 瓜蒌皮 巴戟天 威灵仙 重楼 莪术 白茅根 萹蓄 皂角刺 龙齿粉 蒲黄 地龙 百合 青皮 补骨脂 蛇床子 苍耳子 瓜蒌子 狗脊 秦艽 大血藤 姜黄 藕节 茵陈 钩藤 龙骨粉 侧柏叶 僵蚕 厚朴花 白鲜皮 益智 柏子仁 牛蒡子 梨干 肉苁蓉 独活 射干 虎杖 茜草 金钱草 忍冬藤 牡蛎粉 大蓟 蜈蚣 辛荑 地骨皮 女贞子 火麻仁 蔓荆子 胖大海 仙茅 羌活 板蓝根 三七(片) 三七(粉) 石苇 桑枝 珍珠母 仙鹤草 全蝎 野菊花 青蒿 桑椹子 郁李仁 苇茎 紫苏子 续断 藁本 紫花地丁 刘寄奴 广藿香 木通 桑寄生 石决明 紫草 香薷 大青叶 夏枯草 墨旱莲 炙枇杷叶 芦根 豆蔻 淫羊藿 伸筋草 败酱草 泽兰 佩兰 通草 首乌藤 石膏 图较常用饮片斗谱示意图(两个配方单元共用一组饮片柜)

龟甲胶 王不留行 明党参 鬼箭羽 阳起石 五倍子 鹿角胶 蜂房 吴茱萸 浮小麦 柿蒂 亚麻子 白附子 干姜 槟榔 麻黄根 姜炭 槐花炭 寒水石 海蛤壳 儿茶 鹿角霜 莲须 椿根皮 丁香 莲子 桔核 使君子 黄药子 高良姜 绵马贯众 土牛膝 山楂炭 生地炭 冰片 钟乳石 血竭 土鳖虫 槐花 秦皮 小茴香 芡实 荔枝核 草豆蔻 白前 姜半夏 银柴胡 地榆 地榆炭 杜仲炭 自然铜 浮海石 灵芝 水蛭(粉) 鸡冠花 五加皮 花椒 乌梅 青果 木蝴蝶 制远志 炙麻黄 胡黄连 九节菖蒲 栀子炭 木贼 紫石英 赤石脂 制南星 水牛角粉 葛花 合欢皮 大枣 肉豆蔻 青天葵 葶苈子 炙黄芪 两面针 山慈菇 沉香 黄芩炭 浮萍 朱砂 煅瓦楞子 天竺黄 夜明砂 腊梅花 冬瓜皮 龙眼肉 金樱子 茺蔚子 炒苦杏仁 当归尾 防已 白头翁 檀香 侧柏炭 鸡骨草 海风藤 煅龙骨 淡豆豉 蚕砂 扁豆花 赤小豆 沙苑子 覆盆子 青葙子 马兜铃 南沙参 千年健 岗梅根 降香 藕节炭 溪黄草 宽筋藤 煅牡蛎 猪苓 蕲蛇 密蒙花 冬葵子 胡芦巴 诃子 焦栀子 罗汉果 锁阳 制川乌 山豆根 苏木 蒲黄炭 马鞭草 络石藤 煅石决明 茯苓皮 桑螵蛸 谷精草 冬瓜仁 楮实子 石榴皮 半枝莲 昆布 骨碎补 制草乌 白薇 土牛膝 血余炭 车前草 石南藤 白矾 青黛 海螵蛸 旋覆花 番泻叶 珍珠草 田基黄 半边莲 海藻 透骨草 鹿含草 豨莶草 艾叶 荆芥炭 灯芯草 徐长卿 枯矾

图不常用饮片斗谱示意图(多个配方单元共用一组饮片柜)

第二章中药药库工作规范

中药药库工作是医院药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中药库是医疗机构内药品流通过程中的重要场地,在药剂(学)(械)科(部)的领导下,制定药品采购计划,负责药品采购,入库验收、在库检查和养护、出库验发等工作,积极配合临床,保证药品供应和安全有效。因此,中药药库工作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合理的库存量控制和严格的帐务管理可提高医院的经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堵塞经济漏洞。

本章对中药采购、验收、在库管理和领发等操作程序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规范。

第一节中药采购工作规范

中药采购工作既是保证医院临床用药和药库管理的第一道程序,又是保证药品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同时该岗位比较敏感,如果没有严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严格执行,比较容易出现差错。因此,本节对中药采购工作作出相应的规范。

一、中药采购工作在药剂(学)(械)科(部)的领导下,依据临床各科用药的计划,报请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剂(学)(械)科(部)应设置药品采购员岗位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相应的中药工作经验。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和宴请。药品采购人员应廉洁奉公,秉公办事,公道正派,每两年轮换一次。

三、采购药品必须是向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学)(械)科(部)应建立客户档案(包括单位名称、许可证号及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从中标单位采购。严禁从无证照、证照不全的药商购药。

四、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照本单位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主管领导初审,药事委员会审批。

五、采购的中成药标签必须注明品名、注册商标、正式批准文号、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同时附有使用说明书,大包装内有质量合格标志。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字号非药保健品。

六、采购进口中成药时,应当要求供货单位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七、采购的中药饮片包装应选用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中药饮片的发运必须有包装,每件包装上应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八、采购中药材和饮片时必须遵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采购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省药品质量标准,严禁擅自以次充好,提高中药材和饮片收购等级,为个人或单位牟取私利。鼓励实行中药饮片招标采购。

购入的饮片的质量必须符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要求:

(一)根茎、藤木、叶、花、皮类,泥沙和非药用部份等杂质不得超过2%;

(二)果实、种子类,泥沙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3%;

(三)全草类,不允许有非药用部位,泥沙等杂质不得超过3%;

(四)动物类,附着物、腐肉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五)矿物类,夹石、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六)茵藻类,杂质不得超过3%;

(七)树脂类,杂质不得超过3%;

(八)需去毛、刺的药材,其未去净茸毛和硬刺的药材不得超过10%。

九、采购中药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十、药品采购实行进药单位、购入品种与数量、购入各品种价格“三公开”,药剂科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和药事委员会汇报药品采购品种、渠道、库管、质量、价格、金额等情况,年终应有书面总结备查。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者分离的管理制度,各负其责,避免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而产生购药中的不正之风。采购人员负责采购,质检员负责是否准入,财务科负责是否付款。医院药事委员会行使对药品采购的监督权;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审计,检查结果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形成书面总结备查。应建立药品购销记录制度。

十二、采购人员建立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妥善保管每次采购计划和审批手续,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的内容之一。

十三、药剂(学)(械)科(部)主任每月检查药品的采购情况,有检查记录,如发现采购人员擅自从个人或证照不全、未经批准的渠道采购药品,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奖金、警告或调离岗位等处分。

十四、首次引入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药剂(学)(械)科(部)初审,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二节中药库工作规范

本节对中药库管理工作如硬件要求、验收把关、堆码存放、领发药品等具体工作程序作出相应规范。

中药库在药剂(学)(械)科(部)的领导下,负责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领发等工作。设置中药饮片库、中成药库。对于库存环境、面积和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要注意安全,另设仓库单独存放。

一、药库的面积应与医疗用药量的需要相适应。应有必要的避光、通风、温湿度检测及调节、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等设施。有特殊储藏要求的,应当按相应要求储藏药品。应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二、药库应采取分区或色标管理。色标统一标准为: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三、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四、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由内到外依次或分开堆码。

五、库存中药应当分类摆放,整齐有序。中成药按剂型定位存放,饮片按药用部位定位存放,标签药名应规范而清晰。贵重药品、毒麻药品应设专人、专册、专帐、专柜、加锁重点管理。药库内外的环境应整洁,不得存放无关杂物。

六、对于验收进口中成药时,应当要求供货单位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七、对于验收中药饮片时,对饮片入库记录要查对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中药饮片的发运必须有包装,每件包装上应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验收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省药品质量标准,并遵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八、饮片入库记录应注明名称、批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结论,有验收人员双签名,验收记录需保存2年以上。

九、对于验收毒性中药饮片时,必须检查生产和经营毒性中药的资格,经2人以上在场验收。强化药品质量验收制度,采取三级验收制度。一级验收,由保管员和本部门检验员验收;二级验收,由上级主管药师验收;三级验收,报送药检交检验部门验收。严格把好药品出入库质量关,如发现质量问题,数量有误,坚决拒绝入库,任何人不得干涉,杜绝过期、变质、失效药品。

十、验收中成药质量时,应按规定同时检查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合格标志等项内容。“食”、“妆”、“消”、“械”等字号非药品不能验收入库。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中成药入库记录,中成药入库记录应注明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结论,要有两名验收人员双签名,验收记录保存2年以上。

十一、中药领发工作。由药房指定专人负责,领取药品,必须填写领药单,一式三份,药库、药房、院财务各一份;领发药品应按出库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领、发二人在出库单上双签名。未经查对和许可,私人处方药品不得直接在药库领取。

十二、药品进出库要严格执行验收领发制度,入库验收、领发记录准确及时登记。帐册应按药品类别科学分类,帐目清楚。库存药品每月盘点一次,有统计药品制度,帐物相符。

十三、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建立效期警示牌。对库存商品要加强养护,定期检查,防止变质失效。对于过期失效、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或被污染的药品不得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后销毁处理。对于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在警示牌上,警示率应达到100%,并重点关注和向上级汇报。

十四、药库管理人员要注意全库的仓储条件,根据天气的变化确定科学的保管措施。中药库一般为常温库(温度为0℃~3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每天应当上、下午定时记录药库的温度、湿度两次,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调控。

十五、定期对储存药品的质量进行检查。过期、失效、霉变、虫蛀变质的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并有明显的标识,同时对这些药品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和记录。

十六、对病人质量投诉、内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十七、加强药库工作质量管理,各项指标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药品供应品种齐全,满足临床需要达90%以上;出库差错率应<1%;库存药品保管完好率:中成药100%,饮片95%(金额),建立提前向临床通报库存药品有效期并及时指导用药制度,并及时核销过期、变质、失效药品;药品报损率:中成药<0.5%,饮片<1%(金额);库存药品应帐物相符,中成药100%,饮片≤±5%。

十八、建立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购进药品验收登记率应达到100%。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十九、如果一级库实行零库存管理,则在二级库应具备入库验收、在库养护、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功能。

二十、必须配备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药库工作,非药学技术人员经过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在药库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二十一、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第三章中药炮制工作规范

中药炮制是我国的一项传统制药技术,也是中医药学的一大特色,炮制工艺与临床疗效有着密切的关系,炮制工艺是否合理,方法是否恰当,直接影响到临床疗效。中药生药,必须经过一定的炮制处理,才能用于治疗疾病,才能充分发挥其药效。临床工作根据不同药材的性质和治疗要求采取不同的炮制方法,有的药物不但要加适宜的辅料,还需注意操作,掌握恰当的火候,正如陈嘉漠所说: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性味反失。第四章中药煎药工作规范

中药煎药工作是中药制剂和调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剂中药的煎药工序、加水量、时间、火候等环节都会影响汤药的质量。中药汤剂是中药剂型之一。中药汤剂煎煮质量是保证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为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本规范。

第一节基本设施要求



一、中药煎药室的面积应根据煎药量和煎药设备的大小合理配置,应设有煎药间、清洗间、值班间、物料贮藏间(或区)、药渣留样间(或区)等。

二、中药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室内有排烟、排气、消防设施,工序布局合理,便于操作。

三、煎药工作台面平整、清洁。

四、贮药容器应密封,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

五、煎药工作量大的尽可能配置煎药机和包装机。

六、用过的盛药器具应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盛药。

七、室内应备有储药柜、冰箱、量杯、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二节煎药操作规程

要严格按医嘱和本操作规程煎药。煎药容器可用砂锅、瓦罐、搪瓷器皿、不锈钢锅,禁用铁器。在煎煮过程中,做到各个环节准确无误,防止差错。

一、一般药物的煎熬法

(一)煎药前除粉剂等不宜清洗的药物外,应先清洗干净,然后用冷水浸泡20-30分钟。

煎药用水,以一般常用的清洁水即可。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3厘米。花、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情加水量。

(二)煎药时间,应根据药剂的性能确定。解表药、清热药、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沸后15~20分钟即可;一般药煎3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中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药约40分钟至1小时。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使药料受热均匀。药剂第二煎的时间略缩短。每剂药一般煎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三)煎药量:儿童服用一般煎至每剂50~150毫升,成人服用一般煎至每剂200-300毫升。

二、特殊药物的煎熬法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要求的中药,应按医嘱进行,确保煎药质量。

(一)“先煎药”应煮沸10~15分钟后,再加入其它药同煎。

(二)“后下药”宜在一般药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下同煎5分钟即可。

(三)另炖或另煎药: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开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另煎药应切成小薄片,一般煎2小时左右,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熬时间(用水适量)。

(四)溶化药(烊化):应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时,将溶化之药置于去渣药汁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使之溶解即可。

(五)泡服药:用开水半杯或将煎好的药汁趁热浸泡(须加盖)10~15分钟,待降至适当温度时滤出药汁。

(六)冲服药:将冲服药调入适量煎好药汁或开水中冲服。

(七)布包煎:凡有绒毛或细小籽粒等需包煎药物应装入布袋扎紧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

第三节煎药质量、技术的基本要求

(一)药渣煎透度:做到三无(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合格率≥90%;

(二)药汁浓度:做到汁浓味厚,合格率≥90%;

(三)住院病人对中药汤剂质量满意度≥95%;

第四节煎药注意事项

一、实行煎药卡(或复写的原始处方)全程跟踪制。领药、(小包装饮片)拆包、洗药、泡药、煎药、装药、送药等各道工序均要认真核对药物与煎药卡(或复写的原始处方)是否相符;操作过程中,煎药卡(或复写的原始处方)应作为标签放在该药物的醒目位置。

二、煎药时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

三、注意特殊药物的投下时间和煎煮方法。

四、内服药与外用药应用不同颜色或形状的容器严格区分和标示。

五、煎好的药液一定要装入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的容器,严防污染。

六、煎好的药液应有服用方法标签。

七、完成一个病人的煎药工作后,要对煎药容器进行清洗,才能开进行下一个病人的煎药工作,防止交叉污染。煎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场,重复使用的装药容器应及时清洗并高温消毒。清场、消毒情况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八、药渣保存24小时备查。

第五节煎药室的管理制度

一、中药煎药室归口药剂部门管理,接受中医科(中西结合科)以及临床各科的业务指导。药剂部门负责人应做好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要定期召开煎药人员会议,讨论、分析煎药质量情况,制定有关措施,解决煎药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并做好详细的记录。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药剂部门指定一名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士)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培训、操作方法指导、质量把关分析等。

三、煎药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基础专业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中医、中药知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煎药工作做好。

四、煎药工作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受聘参加中药煎药工作。

五、建立煎药人员体检档案,煎药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患传染病者不得上岗。体检每半年进行一次。要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煎药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在煎药前要保持手的清洁并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

六、中药煎药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薄弱环节制定《煎药室工作制度》、《中药煎药室操作规程》。

七、煎熬药剂要附有复写的原始处方或煎药卡。复写的原始处方由临床医生签发(也可由药剂人员根据临床医生处方填写煎药卡);调剂人员按调剂操作规程配药;煎药人员在领取药剂时应核对复写的原始处方或煎药卡上列写的病人姓名、科别、床号、日期、普通药及特殊药物的用法、煎熬法和药剂数量以及调剂人签名;经核对后,煎药人员在“中药煎药领取收册”上签收。煎药人员在煎药后要认真填写“煎药登记册”,以备核查。复写的原始处方或煎药卡随装有煎好的中药汤剂容器一同返回汤药发放点或病房护士办公室。

八、住院病人的中药煎好后按时分送到病房护士办公室,或由护士按时领取,领取时要经复核后在“煎药登记册”上签收。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取)。煎好的汤剂送到患者床前时的温度不得低于50度。要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门诊病人的代煎中药煎好后返回汤药发放点,发药人在“煎药登记册”上签收。

九、传染病病人用过的盛药器具必须先用消毒液浸泡并冲洗干净后高温消毒。传染病房盛药容器清洗应与普通病房分开。

十、加强煎药的质控、监测工作。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临床医生也可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煎药室应每月认真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做到有文字资料可查。

十一、建立业务指导考核制度。药剂科负责人每半年要对煎药人员的业务进行总结、考核和评价。煎药人员和指导人员的考核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优者奖,劣者罚。



















第五章中药包装工作规范

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包装种类较多,中药的包装材料(尤其是直接接触中药的包装材料)牵涉到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装量差异直接影响临床用药剂量,包装标签可提供重要的药物质量信息、质量跟踪信息、药物煎服信息、并可负载咨询、查错、宣传等功能。由于包装不规范而影响中药质量的问题较多,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医疗机构中药包装规范。

第一节中药包装袋种类

一般医疗机构中常使用的中药包装袋有如下几种:

一、中药饮片单剂量小包装袋

常简称“小包装袋”,用于包装单味中药饮片,中草药处方调剂时可直接配方,不必要再称量分戥。小包装规格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和医疗机构习惯通常有3g、5g、10g、15g、20g等,也可能有其他规格。小包装由饮片生产厂家提供并完成封口。

二、中药饮片中包装袋

常简称“中包装袋”,用于包装某种散装饮片或小包装饮片,便于质控、验收、贮运和药房上斗。中包装由饮片生产厂家提供并完成封口。

三、中草药复方单剂包装袋

常简称为“中草药袋”,用于将中草药处方中一个服用剂量的各味中药饮片(即一付中药)包装在一起,便于病人核药、携带、贮存和依方煎药。中草药袋一般由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和定制。

四、中草药另包袋

常简称为“另包袋”,用于单独包装处方中个别需特殊处理(如先煎、后下、烊化等)的饮片,另包袋一般较小,与中草药袋订在一起。

五、代煎中药汤药单剂量包装袋

常简称为“汤药袋”,用于包装煎好的汤剂,一般1付中药煎液分两袋包装,由专用包装机热压密封。汤药袋包装材料由医疗机构从专业药包材厂商定购,一般汤药袋版面由医疗机构自行设计。

六、通用发药包装袋

常简称为“发药袋”或“背心药袋”,用于将窗口发出的药物集中放在一起,方便病人携带。发药袋由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和定制。

七、其他

如,医院制剂包装材料等,因品种和设备而异,由医院制剂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控制,不列入本规范适应范围。

第二节包装材料及要求

一、通则

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包装材料必需具备以下基本特征:保护药物不受环境条件的影响;与包装物不发生反应;无毒。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高温,冷藏条件下对抗拉强度和柔韧性影响小,有一定的透光性。

(六)通用发药包装袋:对材料无特殊要求,但要有较强的抗拉强度。

第三节小包装饮片的装量差异要求

小包装饮片直接用于配方,不再进行称量,因此应对其进行重量差异控制。

因小包装饮片与茶剂中的煎煮茶剂型非常类似,故重量差异茶剂重量差异检查法取供试品10包,分别称定每包内容物的重量,每包的重量与标示量相比较,。

──────────────────────────────────

标示重量重量差异限度

──────────────────────────────────2g或2g以下%2g以上至5g±12%5g以上至10g%10g以上至20g±6%

20g以上至40g±5%

40g以上±4%

──────────────────────────────────

第六章各级工作人员职责与制度

医院中药调剂工作属药剂科管理,是药剂科的专业技术工作的一部分。药剂科还有很多业务工作也包含了中药调剂管理的内容,药剂科的职责与制度同样对中药调剂工作有约束力。本章述及的医疗机构中药工作人员的职责与制度,促进中药工作规范。

第一节各级人员职责

现将药剂科各类人员职责分述如下:

一、主任职责

(一)在医院院长领导下,负责药剂科的工作。

(二)负责药剂科的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协调药剂科与职能科室与临床业务科室的关系。

(三)保证国家、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药品管理法规、基本医疗制度的实施,组织制定和修订本科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职责以及考核奖惩办法,领导本科员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做到管理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组织编写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或审批中药饮片、药品预算,采购计划,组织实施。

(五)负责密切配合临床工作,组织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搜集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做好新药临床疗效评价、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资料、临床药物遴选、淘汰工作,负责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有关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中的问题。

(六)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与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七)组织开展或指导中药的加工炮制和剂型改革、药品贮藏保管、养护、以及药品检验、中药鉴定等业务技术工作。

(八)督促和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九)督促检查各组室、病室小药柜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十一)领导科内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制定进修学习、培训和岗位轮换计划,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十二)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

(十三)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实习和外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十五)审定科室设备、仪器计划、督促落实设备、仪器的使用管理。

(十六)审定本部人员轮班和值班。

(十七)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组工作计划,安排日常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定期总结,督促落实各类人员责任制,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二)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一般问题,在职责范围内的可组织处理,若有重大问题及严重差错事故,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三)加强与临床、科室内各组室的联系,了解用药需要,积极配合,及时准确调配处方,配制制剂,做好药品供应,推荐新药,新制剂等工作。

(四)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贵重营养自费药,短缺药品的管理,须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要求建立帐目,搞好统计,一般药品按时盘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负责组织本组业务学习或技术研讨会。督促落实并检查本组工作质量。(六)负责本组的考勤工作及病、事假、休假的安排。

(七)负责组织药学院学生实习及进修人员的安排及业务指导。

(八)填写科内规定各项统计报表,负责仪器、设备、设施、家具的保管维修工作,年终按有关规定负责清理制剂单、领料单、帐卡及有关质量管理的原始单据的整理、装订、封好、签字、存档。

三、药品会计职责

(一)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负责“药库药品”、“药房药品”、“药品进销差价”的明细分类核算,列出增值或减值情况。

(二)负责药品采购的结算、付款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承付、拒付或暂缓付款的处理。

(三)负责各类验收单的登记审核和入库单填写,对原始发票号码、供货单位、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产地等均应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验收单和入库单均应有采购员、保管员、科室负责人和药品会计的签名盖章。

(四)负责加工炮制和各种制剂的成本核算,掌握制剂生产进度和利润情况。

(五)参与盘点工作,按月按季进行药品进、销、存各个管理环节及药品盈亏和报废情况分析,作好盘盈盘亏的帐务处理。

(六)参与制定药品统计管理的品种范围,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将信息汇总报科室。

(七)负责统计全科工资情况,参与科室奖金核算。

(八)负责填制科室记帐凭证,登记汇总金额帐。按月搞好会计报表,做到帐物相符,帐表相符,调拨单与汇总金额相符,并及时报科室和有关部门。

(九)负责有关业务联系和协调工作,完成科室交办的有关事宜,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负责室内及划区内的卫生打扫,加强电源、水源、火源管理,作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主任(中)药师的主要职责

(一)在行政主任的领导下,指导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二)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三)督促检查毒、麻、精神、贵重等特殊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四)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五)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制剂、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六)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学习。做好各级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副主任(中)药师职责

协助主任(中)药师工作,在无主任(中)药师的情况下,执行主任药师的职责。

六、主管(中)药师主要职责

(一)在行政主任领导下和主任(副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品检验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法定标准的规定。

(四)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备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五)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六)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七、(中)药师职责

(一)在行政主任领导下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加工炮制和药品保管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品检验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法定药品标准的规定。

(四)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备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五)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六)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辅导,指导药剂士、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八、(中)药剂士职责

(一)在行政负责人领导和药剂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炮制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三)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各类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五)经常检查和校正仪器与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六)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九、(中)药剂员职责

(一)在行政负责人和药剂师、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处方调剂和一般制剂工作。

(三)协助药剂师、士进行灭菌制剂的配制和消毒。

(四)协助药剂士进行药品的出纳、分发、保管、洗晒、消耗、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工作。

(五)负责所在工作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根据实际情况经科主任批准可参加药剂科值班。

第二节规章制度

现将中药麻醉药品管理、毒性中药管理、贵重中药管理、中药制剂室药品检验室、临床药学工作室等有关制度分述如下:

一、中药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药罂粟壳已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中药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依照《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应管理办法,对中药麻醉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二)购用中药麻醉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医院中药麻醉药品管理由药剂科负责。中药麻醉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中药麻醉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三)中药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包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四)中药麻醉药品应存放在有防盗设施的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五)中药麻醉处方只能由取得了医院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开出,药剂师必须凭麻醉药品专用处方配药。中药麻醉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中药麻醉药品。

(六)中药麻醉药品的用量:每张处方不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七)中药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淡红色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诊断,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

(八)中药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

(九)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中药麻醉药品的制剂。

(十)建立完善的中药麻醉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变质的中药麻醉药品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市药监局监督销毁。处理过程至少两人参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二、医疗用毒性中药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二)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在炮制毒性药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三)毒性中药需设毒剧药柜,实行专人、专帐、专柜加锁保管,并帖明标签。

(四)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中药,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1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五)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中药,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六)群众自配民间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要持有本单位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方可发售。每次购用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七)毒性中药应设立专帐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上应写明患者姓名,年龄,单位、联系方法、使用药品名称、数量及期限,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二年,以备后查。

(八)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有和主任监督下进行,并在帐卡上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九)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者,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罚。情节严重、致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1:毒性中药品种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一)各调剂室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应纳入贵重中药管理的品种。一种中药是否应纳入贵重中药管理的品种管理,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1、价格因素:这是主要考虑因素,各调剂室应制定相应的纳入标准,一般以使用一日某药物所需费用作指标;2、传统习惯:中药贵重药认定有一定的特殊性,一些老百姓耳熟能详的著名的补益药,即使由于大量栽培价格并不太高,由于这些药容易流失,故也一般作为贵重中药管理。3、管理可行性:由于贵重药管理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纳入贵重药管理的品种不宜太多,应量力而行。

(二)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以贵重补益饮片为主,也可纳入少量极昂贵的中成药,须建立明细收支台帐,实行专人专锁管理,换人时应有交班记录。二类贵重药以中成药为主,须建立逐日领发登记本,实行每日总量统计。

(三)凡属一类贵重药品,明细收支台帐的内容应包括:“日期”,“事件摘要”,“进、销、存数量”,“发药人”,“核对人”。发药处方逐张登记,在“事件摘要”项下应登记病人姓名和处方号等。

凡属二类贵重药品,逐日领发登记本的内容应包括:“日期”,“事件摘要”,“进、销、存数量”,“统计人”,“核对人”。不必将发药处方逐张登记,只须登记处方发药总量(一天可分几次统计登记或只下班最后一次统计登记),“事件摘要”项下只注明是“发药”还是“领药”字样即可。

(四)相关管理人员应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贵重药处方应集中存放。

(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目录,严禁将自费药品转换成医保药品。

(六)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的现象发生,易变质的药品应存放于带锁的冷柜中。

(七)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结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八)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时调剂的贵重药品,可在第二天补办有关管理手续。

四、中药柜的管理制度

(一)查缺药

查缺药是调剂室的日常工作之一,主要目的是掌握消耗量,判断是否需要添加药物,记录下要补充的药物,以保证配方需要。同时也是作一次巡回质量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一般一天至少应查缺药一次,检查时间应根据各调剂室的工作规律和特点,安排在处方调配任务最少的时间段。

(二)上药

从二级库领出的饮片应及时装斗。装斗前应将斗格与正在装斗的饮片名称、规格等核对清楚。装斗时发现药斗有串斗、灰屑或虫霉等现象应及时清理,注意新加饮片应放在屉斗的后半部分或下层,以保证所剩老药先用完。饮片装斗不宜过满,一般装入饮片的体积为该斗格容量的3/4至4/5即可。

中成药上药时应严格按药名标签与货位号放药,应将中包装拆成最小发药包装。注意比较原有存药与新添药品的批号或出厂日期,远期者放于外面或上层,同品名有不同厂牌规格者应分开存放,各占一个货位。

(三)成药架与饮片屉斗药物的保养

每月必须全面检查在架在斗药物1至2次,5月至7月间为药物易霉变、生虫月份,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查斗时需“簸斗”以了解饮片质量,及时清除杂质和分开串味物;查中成药时,一般每批次抽查3盒左右,合格则不必将该批次药品剩余量全部查完,如果3盒中有一盒有质量异常,则应该将该批次中成药全部查完。;

春夏空气湿度大,湿度变化也大,特别在霉雨天气应尽量关严屉斗,称取饮片时减少饮片外露时间,减少湿空气进入屉斗。夏末秋初之高温天气,注意拉开屉斗,翻动饮片,以利散热,或“簸斗”散热。

五、制剂室工作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原则,制定以下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医院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配制制剂应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二)制剂室在药剂科的领导下,设立制剂室、药检室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与岗位人员的职责应明确,并配备具有相应素质及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剂室和药检室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应管理的实践经验,有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的能力。制剂室和药检室的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三)从事制剂配制操作及药检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凡有特殊要求的制剂配制操作和药检人员还应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四)制剂室要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制剂配制过程造成污染。制剂室应有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设施。制剂室的房屋和面积必须与所配制的制剂剂型和规模相适应。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室。

(五)各工作间应按制剂工序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布局。一般区和洁净区分开;配制、分装与贴签、包装分开;内服制剂与外用制剂分开;无菌制剂与其它制剂分开。各种制剂应根据剂型的需要,工序合理衔接,设置不同的操作间,按工序划分操作岗位。洁净室应附合相关规范要求。

(六)制剂室应具有与所配制剂相适应的物料、成品等库房,并有通风、防潮等设施。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等必须与其后续工序严格分开,并应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七)制剂配制和检验应有与所配制制剂品种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与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应符合制剂配制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操作、维修和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用于制剂配制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制剂配制和检验的要求,应定期校验,并有合格标志。校验记录应至少保存一年。

(八)建立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标准操作规程。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

(九)制剂配制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与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制剂配制所用的物料应符合药用要求,不得对制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所用的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合理储存与保管。合格物料、待验物料及不合格物料应分别存放,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不合格的物料,应及时处理。

(十)各种物料应按其性能与用途合理存放。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挥发性物料的存放,应注意避免污染其它物料。各种物料不得露天存放。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检验。

(十一)制剂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不得流失。

(十二)制剂室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和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配制间不得存放与配制无关的物品。配制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十三)配制间和制剂设备、容器等应有清洁规程。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配制操作和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十四)洁净室(区)仅限于在该室的配制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十五)配制人员应有健康档案,并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制剂配制工作。

(十六)制剂室应有下列文件:制剂许可文件;配制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其中制剂配制管理文件主要有: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配制记录;配制制剂的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剂质量稳定性考察记录,检验记录;

(十六)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修改。如需修改时必须按制定时的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

(十七)为防止制剂被污染和混淆,配制操作应采取下述措施:(1)每次配制后应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每次配制前应确认无上次遗留物;(2)不同制剂(包括同一制剂的不同规格)的配制操作不得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如确实无法避免时,必须在不同的操作台配制,并应采取防止污染和混淆的措施;(3)在配制过程中应防止称量、过筛、粉碎等可能造成粉末飞散而引起的交叉污染;(4)在配制过程中使用的容器须有标明物料名称、批号、状态及数量等的标志。

(十八)根据制剂配制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验。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

(十九)每批制剂均应有一份能反映配制各个环节的完整记录。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记录,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复核人及清场人签字。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更改人应在更改处签字,并需使被更改部分可以辨认。

(二十)新制剂的配制工艺及主要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制剂质量的主要因素,如配制工艺或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配制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以及配制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所有验证记录应归档保存。

(二十一)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药检室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检验。制剂质量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自检应有记录并写出自检报告,包括评价及改进措施等。

(二十二)医院制剂应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原则并结合剂型特点、原料药的稳定性和制剂稳定性试验结果规定使用期限。

(二十三)制剂配发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或凭据。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应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记录,填表上报。保留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

(二十四)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制剂室。

(二十五)建立制剂室主任、部门负责人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处理业务、工作事务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内容之一。

(二十六)部门负责人每天检查配制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科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配制环境、设备、人员是否符合配制制剂的要求,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配制记录、质检记录、清场记录量否详细完整。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依据。对违规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酌情经予扣罚奖金、调离岗位或待岗的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药品检验室工作制度

(一)药品检验室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自制制剂、院内批量炮制品的检验工作,直属药剂科领导。

(二)药品检验人员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药师以上专业人员担任,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记录要完整、清晰,及时完成,不得任意修改,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四)自制制剂与院内批量炮制品必须批批全检,并有正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及时、准确,对不合格制剂应提出处理意见,报药剂科批准后执行。必要时,检品可送药检所复核。

(五)药检人员定期深入药库、药房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可进行抽验,必要时可送药检所复核。每半年写一份本院药品质量情况综合报告,经科主任审阅后,上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六)执行留样观察制度,自制制剂留样至该批制剂有效期或使用期后一个月,批量炮制品留样至使用期后一个月,定期对留样制剂进行质量考查及质量分析。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设置中药鉴定室、标本室。

(七)质检室应设置与自制制剂、中药批量饮片炮制规模、种类、质量检验要求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校正准确,规范操作,用前检查,用后还原,并按规定登记。

(八)仪器应定期检验,确保仪器的准确、可靠。

(九)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试剂、溶液,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妥善处理废弃物,防止发生意外。

(十)各种试剂、对照品、标准液应符合法定标准。标准液倒出后,未用完部分不得倒回原容器。

(十一)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各种仪器、用具、试药、对照品、器皿等均应有合理的固定存放位置,排列有序,用后还原或经必要的处理后放回原处。

(十二)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

(十三)建立科室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十四)药品检验室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品检验技术人员及进行药品检验工作的所需仪器设备、专业资料,作为考核医院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五)药品检验室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检验人员执行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的工作情况,检查有记录,作为奖惩依据。

(十六)药剂科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原始记录、操作技能及自查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发生检验差错,视情况而定,轻则批评教育,扣罚奖金,重则调离岗位、待岗学习。

七、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一)临床药学室应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临床药学技术人员、设备、专业书刊、药政法规等。

(二)临床药学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药师以上专业人员担任。

(三)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处方分析、新药疗效评价、老药再评价、药物不良反应以及血药浓度监测等工作。

(四)临床药学人员要定期参加查房、疑难病历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根据临床需要,制定个体给药方案。

(五)掌握国内外药学发展的动向,负责药学情报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工作,定期出刊《药讯》,举办药学专题讲座,开展咨询工作。

(六)临床药学室的图书、资料、杂志应专人管理,登记在册,严格借阅制度。

(七)所有仪器、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养,并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册。

(八)仪器应定期检验,确保仪器的准确、可靠。

(九)保持室内清洁,物品陈列有序,有必备的安全措施,下班后应关闭门、窗、水源及电源。

(十)建立科室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十一)临床药学室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临床药学技术人员及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所需设备、专业书刊,作为考核医院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二)建立临床药学室工作综合目标责任制,列出工作任务图表。临床药学室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药剂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图书资料管理、仪器设备保养和使用情况,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检查有记录。对管理不到位和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酌情进行批评教育、扣罚奖金及调离岗位处理。

(十三)临床药学工作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作为医院、药剂科主任及临床药学室年终考核的依据。

八、中药调剂室便民措施

提倡中药调剂室的多一些便民措施,多给取药人提供方便,延伸和深化药学服务,但不强求不同调剂室的之间的便民措施全部相同。各调剂室应根据具体实际和承担能力自行制定。以下仅提供一些便民措施的思路,供不同的调剂室取舍,当然还可有一些新创意:

(一)导诊分流:大型医院划价、收费、取药窗口较多,一般窗口还有一些不同的细分工,如取药窗口,可分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窗口,其中可能还可细分为住院部中药发药窗(住院部没有另设中药调剂室的情况下)、代煎中药办理窗、急诊发药窗、儿科取药窗、肠道门诊窗、其他专科发药窗等,导诊工作可使病人合理分流。

(二)咨询服务:可采取多种咨询服务方式,如可设触摸式多媒体导诊查询系统、药房开设咨询窗、用药咨询台、公布用药咨询电话(可印在取药外包装袋上)、开设网上咨询等。

(三)优化流程:尽量使取药人划价、交费、取药排队次数少、时间短。条件具备时可采用刷卡缴费、取药电子提示系统、门诊电子处方系统等。

(四)候药座椅:中药饮片调剂时间长,可在候药厅安排足够的座椅。

(五)电视、书报:候药厅可准备一些书报、配套电视机,

(六)药价公示:可用电子显示牌、电子触摸屏、药价公示栏、药价查询册等方式公式药价。

(七)宣传资料:可开设药物知识栏、发放用药知识小册子。

(八)延迟下班:中午、下午下班后调剂室推迟下班,或开设便民药房方便病人在班外时间取药。

(九)无假日药房:节假日药房仍安排配方服务。

(十)优先通道:张贴优先取药公告:急诊、残疾人、70岁以上患者优先和其他按规定应优先者可优先取药。

(十一)代煎中药:对住院病人和门诊有需要的病人提供代煎中药服务,急诊随到随煎。按规定代煎中药可收取一定服务费。

(十二)送药上门:交处方后病人留下联系地址,直接将配好的药或代煎中药送到指定地点。

(十三)其他服务:当日免费提供物品寄存、开水、轮椅、针线等服务。





(袁劲松曾薇)



















更多精彩请访问:中医中药论坛(bbs.zhong-yao.net)





No99999999999



普通处方



处方当日有效!



医生

审核

核对

调配

发药



收费









纸张白色



No99999999999



急诊处方



处方当日有效!



纸张淡黄色



收费









医生

审核

核对

调配

发药



No99999999999



儿科处方



处方当日有效!



纸张淡绿色



收费









医生

审核

核对

调配

发药



处方当日有效!



No99999999999



麻醉处方



纸张淡红色



医生

审核

核对

调配

发药



收费









No99999999999



普通处方



处方当日有效!











荆芥穗5g防风10g羌活10g独活10g

川芎10g生姜5g薄荷(后下)5g柴胡10g

前胡10g枳壳10g桔梗10g茯苓10g

甘草5g



叁剂



用法:每日1剂,水煎两次,合并煎液,分早晚两次饭前温服



医生李XX

审核王XX

核对王XX

调配刘XX

发药刘XX



收费张XX





¥XX.XX



No99999999999



普通处方



处方当日有效!











双金胃疡胶囊0.4g×24×1盒

用法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医生李XX

审核王XX

核对王XX

调配刘XX

发药刘XX



收费张XX





¥XX.XX



楼梯及过道区



管道及机房



中成药二级库



中草药二级库



划价收费处















发药窗台



电脑桌



│││││



│││││



中草药房



核药台







中草药柜



杂物库



中成药房



办公及生活区



中成药柜



承重柱











献花(0)
+1
(本文系mihu16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