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国联招考生学历核查工作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发布日期:2017-05-04 13:49 为严肃打击伪造学历行为,切实维护全国联招考试的公平公正,经请示教育部同意,现就加强全国联招考生学历核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对于持国内高中学历报考的考生,我办将联合学校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严格核查学历真实性。经核实确为学历造假的:取消考试资格,不予派发准考证;如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考试成绩;如已录取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持国外高中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全国联招录取前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正本(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明)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高中毕业证书(毕业证明)所做的证明书或认证书(中文版或英文版)。各考区在派发准考证时,将要求考生签署高中学历认证《承诺书》(样式见附件)。请相关考生予以配合。拒绝签署《承诺书》者,考区有权不予派发准考证。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 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附件 承诺书 本人姓名: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参加2017年全国联招考试的准考证号码: 。 本人承诺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报考点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毕业证明)正本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对高中毕业证书(毕业证明)所做的证明书或认证书(中文版或英文版)。如逾期未提交,将自动放弃2017年全国联招录取资格。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学桥港澳台联考中心根据以上公告以及本中心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的实际情况做以下说明: 1. 华侨生外文的成绩单和在校证明,一定要去中国驻外国的大使馆公证。在中国的公证处翻译公证的,必须重新拿到国外去公证,并在6月30号之前交到报考点。所以2018届的华侨生,请不要在国内翻译公证。 2. 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上必须有长期或者永久字样,否则各报名点也不承认,比如日本有三年的长期居住权,但是如果直接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公证,公证书上只会注明在何时来日本,在日本居住,并没有长期字样,日本的三年的长期居住权,必须先去日本外务省出具证明,再拿着证明去大使馆公证。 3. 华侨生报名,现在即卡时间(4年之中满足2年的要求),又卡学历,广大华侨生尽量高中毕业后,拿到毕业证之后再回国。如果想提前半年回国备考,有些学校也是可以申请校外学习,再补考的,但是一定要和学校协商好,在6月 30号之前能够拿到翻译公证好的成绩单和毕业证。 广大华侨生,如果想回国参加联考,一定要提前做好规划,包括居住时间的规划和学习时间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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