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在高职院校启动实施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划,力争有若干所高职院校跻身全国先进行列。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公布了浙江省高职重点暨优质建设校名单,遴选确定5所学院为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对15所学院进行优质高职院校建设。
为切实推进优质暨重点校建设,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围绕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与服务、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等五方面建设内容,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明确时间表和任务书。根据计划,建设周期为2016—2020年,各校要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将于2020年中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将中止建设并取消建设资格。
据了解,省级财政对列入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中的省属高职院校,平均每校每年安排建设资金5000万元;对列入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的省属高职院校,平均每校每年安排建设资金200万元。地方属高职院校按照省级财政支持标准,按隶属关系由地方财政落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