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办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安全预案,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3、负责学校的常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4、领导保卫科工作,负责保卫科工作人员的考核。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 5、组织领导学校护校队、义务消防队工作。 6、指导、督促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对食品的进货、保存、加工、留样等进行检查处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消防进行管理。 7、配合德育处对重大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及教育。对“后进”学生进行帮助,落实“育人至上,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 8、负责落实安全月报制,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联系上级对口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9、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学校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开展学校的安全工作。 2、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部署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 3、安排和实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4、落实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资料,落实各类人员工作责任,组织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各类安全工作预案。 5、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进行整改和处理。 6、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7、对校园偶发安全事件进行协调和处理。 8、及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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