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钢板冷成形受压元件,当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条,且变形率超过表1的范围,应于成形后进行相应热处理恢复材料的性能。 --GB150.4(P330)8.1.1 l 盛装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容器; l 图样注明有应力腐蚀的容器; l 对碳钢、低合金钢,成形前厚度大于16mm者; l 对碳钢、低合金钢,成形后减薄量大于10%者; l 对碳钢、低合金钢,材料要求做冲击试验者;
2 分步冷成形时,若不进行中间热处理,则成形件的变形率为各分步成形变形率之和;若进行中间热处理,则分别计算成形件在中间热处理前、后的变形率之和。 --GB150.4(P331)8.1.2 3 若需要消除温成形工件的变形残余应力,可参照GB150.4(P330)8.1.1对冷成形工件的热处理条件和要求进行。 --GB150.4(P331)8.1.3 4 若热成型或温成形改变了材料供货热处理状态,应重新进行热处理,恢复材料供货热处理状态。 --GB150.4(P331)8.1.4 5 容器及受压元件按材料、焊接接头厚度(即焊后热处理厚度δ PWHT)和设计要求确定是否进行热处理。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焊后热处理,焊后热处理应包括受压元件间及其非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当制订热处理技术要求时,除满足以下规定外,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由于焊后热处理导致的再热裂纹。 --GB150.4(P331)8.2.2 焊接接头厚度应按下列规定确定:--GB150.4(P331)8.2.1 l 对等厚全焊透对接接头为钢材厚度; l 对于对接焊缝和角焊缝为焊缝厚度; l 对于组合焊缝为对接焊缝与角焊缝厚度中较大者; l 当不同厚度元件焊接时: 不等厚对接接头取较薄元件的钢材厚度; 壳体与管板、平封头、盖板及其它类似元件的B类焊接接头,取壳体厚度; 接管与壳体焊接时,取接 管颈厚度、壳体厚度、补强圈厚度和连接角焊缝厚度中较大者; 接管与法兰焊接时,取接头处接管颈厚度,对于GB150.3-2011图7-1 g)所示结构取法兰厚度; 对于GB150.3-2011附录D图D12 b)所示内封头连接结构取圆筒和封头厚度较大者;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焊接时,取焊缝厚度。 6 图样注明有应力腐蚀的容器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GB150.4(P332)8.2.2.2 7 用于盛装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容器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GB150.4(P332)8.2.2.3 8 当相关标准或图样另有规定时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GB150.4(P332)8.2.2.4 9 钢板厚度大于16mm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低温容器或元件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GB150(P144)C4.4.1 10 碳钢、低合金钢制的焊有分程隔板的管箱和浮头盖及管箱的侧向开孔超过1/3圆筒内径的管箱,在施焊后做消除应力的热处理,设备法兰密封面在热处理后加工。除图样另有规定,奥氏体不锈钢制管箱、浮头盖可不进行热处理。 --GB151(P92)6.8 1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球罐应在压力试验之前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 --GB12337(P49)8.8.1 l 图样要求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者; l 厚度大于32mm(若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8mm)的碳素钢和07MnCrMoVR钢制球壳; l 厚度大于30mm(若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4mm)的Q345R钢制球壳; l 厚度大于28mm(若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2mm)的15MnVR钢制球壳; l 任意厚度的其它低合金钢制球壳; l 图样注明有应力腐蚀的球罐,如盛装液化石油气、液氨等的球罐; l 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物料的球罐。 12 碳钢及低合金钢制化工容器如焊后或冷加工后,不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则盛装NaOH溶液介质的使用温度不应大于HG/T 20581(P65)表7.8.1所列的温度。 --HG/T 20581(P65)7.8.1 13 可能发生湿H2S应力腐蚀环境的容器应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焊后热处理温度应按标准要求尽可能取上限。 --HG/T 20581(P65)7.8.2 5 1) 14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于成形后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加工应力,改善塑性。 --HG/T 20584(P526)6.0.3 l 冷成形或温成形的圆筒变形率(奥氏体不锈钢15%,碳钢、低合金钢及其它材料5%),或钢板厚度δ符合以下条件: 碳素钢、Q345的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Di的3%; 其它低合金钢的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Di的2.5%; 奥氏体不锈钢的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Di的15%。 l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头应于成形后进行热处理: 碳钢、低合金钢冷成形封头应进行热处理,当制造单位确保冷成形后的材料性能符合设计、使用要求时且经设计单位批准,可不进行热处理; 冷成形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封头的变形率超过15%,钢板加工变形率的计算方法按HG/T 20584(P526)6.0.3 2。 l 奥氏体不锈钢如无耐腐蚀要求,可不进行热处理,当有耐腐蚀要求时,应按如下要求进行热处理: 成形后表面硬度大于235HB时应进行固溶处理; 热成形不锈钢成形后须做固溶处理。 l 介质为极度危害或高度危害时; l 介质对材料具有应力腐蚀破裂危害时; l 材料要求较高冲击韧性或低温冲击韧性(碳钢、低合金钢)。 15 钢管冷弯后,如变形率超过下列范围时,应进行恢复力学性能热处理。 --HG/T 20584(P526)6.0.4 l 碳素钢、低合金钢的钢管冷弯后的外层纤维变形率应不大于钢管标准规定伸长率的1/2或外层材料的剩余伸长率应不小于10%; l 对于有冲击韧性的钢管,其外层纤维最大变形率应不大于5%。 16 铬镍奥氏体钢制低温压力容器当设计温度低于-100℃且高于-196℃时,冷加工变形量超过10%;或当设计温度高于或等于-100℃时,冷加工变形量超过15%,应当符合HG/T 20585(P599)8.3.4的要求。 --HG/T20585(P584)4 17 材料的加工变形量超过HG/T20585(P599)8.3.2条规定的允许值时,应采用热成形或冷成形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热成形的终压温度不得低于材料的再结晶温度。对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应进行固溶或稳定化处理。 --HG/T20585(P599)8.3.4 18 设计温度低于-70℃的奥氏体不锈钢的凸形封头,当介质氢分压大于或等于0.6MPa时,如采用冷加工成形,成形后应进行固溶处理。 --HG/T20585(P600)8.3.7 摘自《化工设备菜鸟成长笔记》 转自:泰捷网络设计院 近期精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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