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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烧毛豆”的故事

 qingse1976 2017-06-20

1,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中国百姓吃穿的形景,渐渐好起来。但粮食、衣料却还并不是十分宽裕,国家还在实行物资有计划供给制、或半供给制。粮油、副食、糖茶、烟酒等等日常消耗品营销,均有一定的政策性管制。
别的地方我不知道——直到80年代末期,西安的糖茶烟酒食品公司还设立在西大街,未央区的分公司设在自强西路;依然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西安人若想要搞到稍微上档次、大批量的日常消费物品,还得去求仝经理、毛科长或分公司的柴经理,得让他们写个条子才行。除糖茶烟酒之外,尤其是粮票,仍旧具有一定的市场。在“黑市”上,就有地下活动的粮票贩子和布票贩子。比如在东大街和钟楼附近,常有票贩子悄悄地问行人:有布票吗?有粮票吗?当然,等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改革成果亦在悄悄展现,也有票贩子问:有美元吗?

日常用品如此,大件工业商品更是如此。就普通百姓来说,像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录音机等等工业产品,并不是随便就能买到。穿戴衣料——比如当时流行的“的确良”、“的卡”这些化纤面料,也只有很富余的家庭才会有。
城市、集镇的国营百货大楼、供销社里,柜台上倒是有摆放的,但在购买的时候,需要同时带上购物“卡片”。而要弄到这些购物卡片,须要有相当的人事门路——即走后门才能搞到手。
至于黑白电视机在农村的普及,虽然只值几百元,但时间已是八十年代中期以后的事了。彩电在农村的流行与普及,更是在九十年代以后。

2,七十年代末的关中农村——即便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之初,生产的大部分粮食,照例被国家征购。农民纳公粮,是义务、是向国家无偿的贡献;用来豢养国家公务人员。购粮部分——国家有偿购买的那丁点现钱,就是农民的现金收入;加上农副、养殖产品的收入,就是一个农家的全部经济来源。因此说,在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农村的日子并不是十分好过。
以当时关中的情景,如果不精打细算,仍旧有受穷、挨饿的可能。陕西关中尚且如此,中国其它贫穷落后之地农民的光景就可想而知了。而又很明显,农村改革的思潮已经起苗:当时由省委某机关主办的《陕西农民报》上,就常常有鼓舞农民积极致富的各种讯息;但真正敢于撸起袖子大干的农民知识分子,毕竟不多。

闲言少叙,进入正题。我之所谓“毛豆”,其实就是黄豆快要成熟之时的嫩豆角。黄豆习性怕水,即:不能在水田里种植;但也必须有充足的水分和营养,才能确保顺利成熟。
关中沣河流域上游的土地,多是水田,并不适宜种植黄豆。旱田,也多是滩涂改造来的薄田,比较贫瘠,也不大适宜种植黄豆。沣河流域的农民,多把黄豆“点种”在水田、稻地的地疆上、或种在生产路的路畔;或者,套种在苞谷地里的行间、株间。所谓地疆,就是稍宽、稍大的田埂。
在地疆上种黄豆的时候,稻田里已经不需要过多的水。
三伏天充足的气温和水分,让黄豆苗快速成长。等到中秋过后,豆荚已经成型,豆粒已经渐渐饱满,但并没有完全成熟。这时候,黄豆的豆荚上,布满细细的短毛。所以,称之为毛豆。

3,因长时期受到饥饿的困扰,那时的农民并无真正的科学头脑,以为“地多”才能使粮多;故而正兴“造田”,所谓农业学大寨;其实多是不顾实情的开山毁林造梯田。于是,平原上的农民,就把河滩的树林、甚至果园渐渐都毁掉造田、用来种粮。因此故,河滩的荒地里,就会余下许多砍伐之后的树根。
秋天的中后期一直到冬天,在星期天或假期,我们就去河滩地里挖树根。

挖树根干嘛呢?把树根挖回家、晒干后,再用斧头劈成条状,这就是“硬柴”。硬柴,用来烧锅做饭;是相对于秸杆、茅草这类“软柴”而言。当时城镇里的市民和居民,主要靠烧蜂窝煤做饭。而农村主要烧煤炭、烧软柴、烧硬柴来做饭。
还别说,农家人烧硬柴做饭,比烧煤炭要受用得多。主要的原因,是可以省下购买煤炭的银钱。这对贫苦年代的农民来说,省钱,更是硬道理。
硬柴、硬柴——这个称呼,却是无意中记录了贫穷时代一个硬信息的证据。

挖树根首先是个技术活,有不少小窃门。先用短把小撅头,要从树根的外围,慢慢刨着挖。若遇上较大的支根,就用斧头斩断;若遇到小末末的须根,就顺便用撅头斩断。如此,一直挖到树根最下面的主根裸露出来。这时候,整个树根就可以用手扳倒;最后,用斧头斩断主根的末稍,就算成功。
因此,挖树根也是个力气活,要消耗不少的力量。一个较大的树根挖下来,会满头大汗,肚子也饥了。在野外肚子饥了,可不是闹着玩的,连树根也不能运回家。

肚子饥了怎么办?于是,我们的眼光就盯上了地疆上快要成熟的毛豆、还有苞谷地里即将成熟的娕苞谷棒。拔来毛豆、掰下嫩苞谷棒;在河滩捡来已经枯干的树枝、树叶、茅草、蒿草,集一大堆点燃了,就开始烧毛豆、烧嫩玉米棒来解饥。
烧烤嫩玉米棒,有多香?我想不用多说,现在都市的街道也有。煮毛豆也有,夜市里尤其多;但并没有烧毛豆。其实,用柴草的弱火慢慢煨着烧来的嫩玉米棒和烧毛豆,比都市里卖的那些煮毛豆要好吃多了。
在饥荒刚过的年代,诸如烧毛豆此类食物,还有很多。土豆、红芋、板栗、柿子等等都可以烧着吃。这些野餐,也算得上美味佳肴了吧。

4,有人可能要说,你们这些行为,不是在做贼呢么?孔已己说,读书人“窃书是窃,不算偷”。
那么,当时像我们这些农村的饥饿儿童,本来都是农民的孩子,自小帮着大人干农活先不说;肥沃的田地里打了那么多的粮食;公粮征走的、还都是“轮外”颗粒最饱满的。那么,他们,又有什么理由挨饿?烧毛豆,究竟算不算偷?还是由大家来评这个理。
事实上,当时的所谓的生产队,已经名存实亡。尤其到80年初,村里的儿童像烧毛豆这种事,除了一些老不死的、像当今论坛里的半元先生还在叙叙叨叨之外——而比较开明的生产队长和大队长,也多是睁个眼闭个眼,任之由之。甚至,大人们自己也常常烧毛豆吃。

看来,当年不久之后的那场农村改革运动,真的是非来不可了。或许,大家都在偷偷烧毛豆吃的这个现象,正是时代必须进行改革的潮流,在农村体现出来的一个显明的前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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