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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渔药药效的原则和方法

 zjxj3273 2017-06-21

1.重视鱼病的预防

鱼病防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治疗,不能无病不用药,有病乱用药。有的养殖户不管什么鱼病,统统用硫酸铜、生石灰、敌百虫以及含氯消毒剂等,并多交替使用,结果是药至病难除,甚至起反作用。

 

2.对症用药与用药注意事项

任何一种药物都不能包治百病,如果使用不当,不仅不能预防疾病,甚至还会加重疾病,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不同的渔药有不同的针对性,寄生虫性疾病则应用驱杀虫类的药物全池泼洒或药浴。在选择渔药时,应注意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防治某一种或某一类疾病,以免使病原体产生抗药性,从而导致药效减退甚至无效。同时还要注意药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有些药物在生物体内的富集作用很强,如激素类、抗生素类等,使用这些药物将直接影响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和人体健康,要合理安排休药期或另选毒副作用小、疗效稍差的药物替代。还要注意不同养殖种类、不同生长阶段对药物的适应性。

 

3.使用剂量要合理

因水产养殖动物的生存环境较复杂,水体内各种理化因子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药效,尤以水温、pH值或酸碱度、硬度等对药效的影响较大,需要综合考虑来确定合理的用药量。一般认为,药效随盐度的升高而降低,随水温的升高而增强,通常水温每升高10℃,药效可增加1倍左右。酸性药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药物,在碱性环境下的作用减弱;而碱性药物如卡那霉素及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如新洁尔灭)和磺胺类药物等,其作用随水体的pH值升高而升高。水体中的有机物质含量及生物密度也会影响药效,大量的有机物质通常减弱多种药物的抗菌效果,化学消毒剂更为明显。

 

4.重视休药期

休药期即最后停止用药至水产品上市的最短时间。一些常用药物的休药期为:土霉素>30天(鳗鱼)或≥21天(鲶鱼);恶喹酸≥25天(鳗鱼)或>21天(鲤鱼或香鱼)≥16天(其他鱼类);磺胺间甲氧嘧啶>137天(鳗鱼);氟苯尼考≥7天(鳗鱼)等。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氯霉素、呋喃唑酮、已烯雌酚、喹乙醇。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磺胺类及增效剂等允许在水产品表面或内部的最高含量为100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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