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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金融服务平台概述

 恶猪王520 2017-06-23
金融服务平台概念

现有的对金融服务平台的定义主要是从营销管理的角度出发,或者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统计中。比如英国学者亚瑟·梅丹(2000)定义金融服务平台是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加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的组织或者机构。

从上述意义上讲,金融服务平台既包括以计算机及信息技术为特征的虚拟服务平台,如:B2B金融服务,也包括实体性的金融服务平台,具体指保险、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行业提供的服务。

平台特征

1
虚拟金融服务平台

虚拟金融服务平台是指以结算服务、融资服务、物流保险以及供应链风险为对象而进行的金融中间服务平台。它得主要特征有:融资方式的多样性、结算方式的信息化、供应链服务主体的利益共赢性、金融服务的中介性。

2
实体金融服务平台

实体金融服务平台主要包括银行类实体金融服务平台及非银行类金融服务平台,银行类金融服务平台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农村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创投基金及信托机构、保险机构。无论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还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都具有以下特征:

(1)盈利性

无论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还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都无一例外参与市场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资金的运营,实现经济效益。都具有盈利性,并以此为目的。

(2)服务对象具有针对性

实体性金融服务平台往往针对某一特定范围或对象进行服务,例如担保公司主要从事融资性或信用性担保业务,资产租赁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的融资租赁服务。

(3)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影响比较大。

金融服务机构是以资金为经营活动载体,其资金活动受到国家经济调控及经济环境影响比较大,不同政策下的资金需求及服务是不相同的。

物流园区金融服务平台搭建的必要性

1
实现园区定位、促进发展的需要

物流园区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海河联运重点发展区域,立足城市,服务区域经济,辐射中亚及东北亚地区,规划建成沿陇海线规模最大、国际化程度最高的综合型港口物流基地。 国际物流园区主要物流功能包括:港口物流作业功能、保税物流功能、临港物流产业功能、城市物流配送功能、区域物流联运和分拨功能、港口与口岸功能、国际商贸功能、综合管理服务功能。

由此可见,物流园区的战略定位非常重要,要实现这一功能定位,就必须在落实物流园区的管理模式、产业模式的同时,注重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通过搭建金融服务平台,适应不同主体之间的金融服务需求,才能够促进园区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上实现金港湾物流园区的定位。也只有组建与园区发展相匹配的金融服务平台,才能促进园区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其“枢纽”作用。

2
扶持入园企业发展,增加园区财税收入的需要

作为一个物流园区,在发展初始阶段,需要对园区的不同性质的企业进行资金上的支持和孵化,金融平台的组建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对这些企业进行资金上的支持和孵化,才能培育出一批优秀的企业和税源,增加园区的财政收入,用于园区的投入和建设,形成自身的封闭循环发展。园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园区税收的增加。

3
完善园区服务功能的需要

作为一个战略位置十分重要的物流园区,其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物流服务功能以外,还需要配套的服务产业予以支持,其中金融服务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服务之一,搭建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平台,满足不用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是完善园区服务功能,促进园区功能定位的必然要求。

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物流园区金融服务平台组建,将大大丰富 业务内容,通过组建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平台,服务于园区的企业,必将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 金融服务平台的建立也将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将会给物流园区的企业带来“血液”,带动园区的企业发展,促进园区富余劳动力的再就业,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物流园区。

物流园区虚拟金融服务平台搭建方案


1
虚拟金融服务框架

虚拟金融服务包括结算服务、融资服务、物流保险以及供应链风险管理等。国外金融机构通过与物流企业长期合作与探索,逐步开发出一些同时适合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物流金融产品。物流金融服务的当事人主要有供应商、第三方物流公司、借款单位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等。

(一)虚拟金融服务平台服务的对象

1、动产管理融资模式下的服务

该模式要求企业以金融机构认可的货物为质押申请融资。企业将合法拥有的货物交付融资机构认定的仓储监管公司监管,但不转移货物所有权。企业既可以取得融资,又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动产质押可采用逐批质押、逐批融资的方式,企业需要销售时可以交付保证金提取货物,也可以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具体业务形式有:

a、融通仓模式

融通仓是一种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是银行与企业的合作桥梁。

融通仓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可信赖的质押物监管,还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押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在该模式下,金融机构根据融通仓物流企业的仓储中心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融通仓仓储中心一定的信贷额度。融通仓仓储中心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b、仓单质押业务模式 

这种模式以市场畅销、价格波相对稳定、贸易流转正常的货物作为抵押,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为货主企业提供融资、结算一条龙的银行综合服务。其作法是规定物流费用通过银行来结算,货主企业将物流过程中的货物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并由物流企业进行监管。

货物运抵目的地时,银行根据货主企业的指示支付物流费用给物流企业,而物流企业凭银行款项到达指令或指示卸装货物。在实际操作中,货主企业可一次或多次向银行还贷,银行根据货主还贷情况向货主提供提货单,融通仓根据银行的发货指令向货主交货。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与中储物流建立了合作关系。对物流企业来讲,这项业务不是金融,而是一种物流的延伸服务。物流企业作为公正、公平的监管方,担当第三方中介人的角色。只要监管方牢牢控制着货物,完全按照合同来办事、完全按照银行指令来收货、出货,物流企业就圆满完成了使命。而由监管方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则要由监管方来承担赔偿责任。 

c、保兑仓模式

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银行对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目前,国外该项业务已经流行,国内企业开展此项业务的还比较少见

d、垫付货款模式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将货物所有权(物权单据)抵押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出放货指示,将货物所有权释放给提货人。 

组建的金融服务平台,可与银行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形成融通,成为彼此之间可以信赖的纽带,进行融资的管理和疏通。

2.资金管理融资模式提供的服务

物流企业在为客户服务的同时,代替客户付款或代替客户收款(不包括银行的结算业务)。具体业务形式有“代收货款模式”。这种模式已在发达地区的邮政系统和很多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中广泛开展。物流企业与其合作企业相互信任。委托收款的企业对物流费用提供信用保证,而物流企业提供代为收款业务。物流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利用代收货款的时间差,降低物流费用回收风险,合理调度资金。 

当前,我国物流金融模式发展面临三个转变:

(1)从静态质押监管向动态质押监管发展。静态质押监管一定要到质押期结束才可放货,而动态质押则可配合企业不断进行生产、采购原材料、出货的要求而不断提货;

(2)从流通型客户向生产型客户发展。物流金融的最初客户主要是流通型企业(贸易商),现在是生产型企业逐渐增加,而且从事物流金融的主体逐渐从第三方发展到第四方,发展成为贸易商、供应商、监管方、银行四方合作的业务模式;

(3)自有仓库发展向库外仓库发展。目前中储系统库外监管的比例已经超过库内监管比例;

(4)从单一环节向供应链全过程发展。因有了供货企业的参与,从而从供应链最上游供货企业直至最终销售用户,可开展全程物流监管来开展物流金融业务。

3.物流园区物流企业联保金融管理服务

银行可以对物流园区内的企业开展联保联贷业务,解决企业抵押难问题,政府在产业发展基金中设立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二)虚拟金融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

物流园区虚拟金融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是:

1、充当银行与各个融资主体之间的融资媒介

“融资”和“信息化结算”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联系在一起的根本原因,没有融资和信息化结算需求,虚拟金融服务平台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充当银行与各个融资主体之间的媒介是虚拟金融服务平台的首要职能。

2、促进各个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

通过充当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媒介,把即时信息反馈给金融机构,让银行和金融机构即时了解企业的信息,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实时实地的分析,有利于促进彼此之间的信任及信用关系的形成。

3、开展以融资及结算为纽带的衍伸服务职能

通过金融服务平台的媒介职能,开展以结算及融资配套的衍伸金融服务职能,如对银行抵押监管资产的监管、代银行在授权额度内进行金融融资服务、对企业资产评估和审计进行委托招标、对企业在银行抵押质押资产进行保险服务等。

2
支持金融机构入驻的政策

为了支持金融机构入驻园区,需要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具体可采纳以下政策:

(一)产业引导资金予以支持,给予入驻企业一定的资金补助

可在园区的产业引导资金中设立金融入驻企业引导资金,对于符合入驻标准的服务园区的金融机构,如银行、担保公司、创投公司等给予进驻园区的产业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对不同类型的金融企业制定不同的标准。通过吸引金融机构的入驻,提升园区的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园区企业的成长。

(二)承租或购买办公用房给予一定的补贴

对于入驻园区的金融服务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购买办公用房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支持这些金融服务企业的入驻。

(三)本级财政税收的返还

对于入驻园区的符合条件金融服务企业,本级财政留存的税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额或部分返还。

3
为金融机构和入园企业服务的举措

(一)注册登记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园区内设立企业,实行直接登记。企业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事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核发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定前置审批的,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方式。申请设立的企业也可以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所有手续。符合企业设立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对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经营特殊行业申报抄告单》传送给各有关前置审批部门。各有关前置审批部门应自收到《企业经营特殊行业申报抄告单》起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填写《企业经营特殊行业申报抄告单回执》送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0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意见,视作同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前置审批部门审核同意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二)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对于设立注册在园区的具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园区协助企业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物联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并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扶持。

(三)对园区成长性企业进行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制定相关政策,对于对园区企业进行银行贷款的一些金融机构给予贷款奖励和补助,对于园区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的风投企业进行奖励和补助。通过多种金融服务,促进园区企业的孵化、成长。

(四)加强宣传、制定服务标准工作流程

统一编制创业园服务(宣传)手册,服务手册内容包括各基地介绍、部门职责、服务内容、主要科技政策、企业入驻须知等内容,整体宣传创业园及各基地,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五)建立创业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统一发布和管理创业园及各基地招商引资信息,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整体宣传创业园、各基地及入驻企业情况,扩大创业园影响。详细介绍科技法规政策,建立企业服务窗口,强化企业服务工作。策划创业园及入驻企业大型宣传方案,通过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创业园及入驻企业宣传力度。编制创业园企业动态快讯,主要内容包括:活动新闻、企业引进或迁出情况、企业发展动态、企业创新成果及最新科技政策等。

(六)加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

根据需要组织创业园各基地管理、服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管理和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企业负责人理解和运用科技政策能力。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示或交易活动。策划组织企业家沙龙等品牌活动,搭建企业负责人信息交流平台,强化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内外各种相关行业组织之间交流合作。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增强进驻企业的凝聚力和归宿感。

(七)加强协调,解决劳资关系,实现和谐稳定

维护企业员工利益,妥善解决企业员工劳资纠纷,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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