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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曹丕“文气”说的理论意义及价值

 古典文学我最爱 2017-06-24

曹丕“文气”说的理论意义及价值

作者:李健

文章来源:《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年刊》(2010年卷)

在中国文学理论与批评发展史上,魏晋处于文学理论与批评趋于自觉的关键时期。那时,文学观念开始觉醒,人们已经认识到文学的独立品格,开始了对文学及创作的本质特征的全面研究。曹丕是这个时期的开风气人物。他撰有《典论·论文》、《与吴质书》、《与王朗书》等文章,涉及到的理论内容比较丰富,具有强烈的时代感。这种时代感主要表现在:他能够以比较客观而公正的态度评价同时的“建安七子”与其他作家,将作家的创作与作家个人的主体气质、生命价值联系在一起,高扬文学创作的意义。其中,具有原创性的是他的“文气”说。正是这一理论,开创了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崭新时代。

《典论·论文》、《与吴质书》等文章都写于丕为太子时。那时,曹丕的政治性事务不是太多,有比较多的时间从事文学创作,思考与文学创作相关的问题。在《典论·论文》中,曹丕论述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文人相轻”。他认为,自古以来,一直存在着文人相互轻薄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存在对文人自身的发展是不利的,它往往导致文人的自我膨胀,以至于不能够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评价他人。由于文人的自我膨胀,人人都认为自己就是当今的文章圣手,没有其他人能够超越,这就不能够客观认识当前的文学创作,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学的发展。曹丕以“建安七子”为例,对王粲等人进行了一一点评。在他看来,“建安七子”身上仍然存在着严重地“文人相轻”的观念。他一针见血地批评了这种思想弊端。曹丕的基本态度是:文人不能相轻。他从“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文本同而末异”、“文以气为主”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文气”。对此,曹丕有比较明确的表述: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典论·论文)


这一段话比较完整地表现了曹丕的“文气”思想。这一思想,来源于中国传统的哲学观念,对此,我们必须做一点简单而必要的清理。“气”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其内涵非常广泛。它既可意指物质的内容,又可意指精神的内容。古代哲学家认为,“气”是世界万物的本原,是它化生了万事万物。“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王充《论衡·自然》),这是古代最基本的观念。“气”作为自然界的物质,当用它来进行生命的建构时,是需要涵养的。只有经过涵养之后的气才对生命有益,才能充实生命。因此,孟子要求养气。《孟子·公孙丑上》曾经谈到养气的问题,要求培养人“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至于什么是浩然之气?孟子认为是难以言说的。他对这种“浩然之气”进行了一系列的描述,从这些描述中,我们能够看出,他的“养气”是侧重对人的道德精神的培养,这里的“气”意指人的精神,是指人的生命力。从这一角度来认识曹丕所谓“文气”,“文气”同样是偏重于作家精神气质方面的内容。然而,与哲学之“气”有所不同,曹丕的“文气”之“气”已经转化为文学和美学的范畴,意在强调作家的性格、气质等因素在文学创作中的核心地位。

曹丕认为,作家的创作是以“气”为支撑、以“气”为核心的。“气”表现在作家身上具有两种内涵:一种是作家天生的、不可更易的性情;另一种则是后天的、通过学习和生活磨练可以形成的气质。在文学创作中,这两种因素是一种合力。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为用,共同构成了作家的主体性情,是作家主体性的一个组成部分。“气”既然成为作家主体性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必然参与到文学艺术的创造之中,主导着作家的创作,最终,促成作家总体风格的形成。在《典论·论文》中,我们能够较为清晰地看到曹丕的态度。在评价“建安七子”时,他一方面指出“建安七子”学识渊博,善于创新:“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另一方面又强调他们自身的个性。如,他评徐干“时有齐气”,评应瑒“和而不壮”,评刘桢“壮而不密”,评孔融“体气高妙”,这些都是依据作家自身具有的主体的个性、气质所得出的结论,兼顾了作家的不可更易的性情和后天修养。

曹丕的“文气”说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其一,“气”有清浊两种,这两种“气”是截然分明的,而在一个作家身上只能体现出一种主导之气,非清即浊,非浊即清。其二,作家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清气或浊气是这个作家自身固有的,这种“气”不可改变。这清浊之气是人的天生性情与后天化育的结果,最终成为作家自身的独特品格。这种品格,由于兼及先天和后天的因素,很难改变。因此,曹丕说“不可力强而致”。清浊之气是一个总体的概括,是针对作家的全部性情而言的。就一个作家的性情来说,非清即浊,不可能两者兼顾。为了深入理解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对清浊之气作一辨析。这是理解曹丕“文气”说的关键。

从“气”的理论发展来看,清浊实际上是阴阳的变称。早在西汉时期,《淮南子》就曾经讨论过清浊之气。《天文训》云:

 

天坠未形,冯冯翼翼,洞洞浊浊,故曰太昭。道始于虚霩,虚霩生宇宙,宇宙生气。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清妙之合专易,重浊之凝竭难,故天先成而地后定。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1]

 

清气即是阳气,浊气即是阴气。这是宇宙间存在的两种气,它们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对立,也无优劣之分。东汉以后,人物品评盛行,清、浊常常被用来进行人物品藻,但是,意义却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从中,我们能够看出,清和浊俨然成为对立的两极,它们之间有明显的优劣之分。如王充《论衡·骨相》篇说:“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2]操行是人的品德行为,人的操行当然是可以分出优劣的。王充就将操行清浊看作是人性的表现。在《论衡·本性》篇中,他又说:“且孟子相人以眸子焉,心清而眸子瞭,心浊而眸子眊。人生目辄眊瞭,眊瞭禀之于天,不同气也。非幼小之时瞭,长大与人接乃更眊也。性本自然,善恶有质。”[3]这里的意义已经很明显了,清浊成为两个对立的概念,被用来评价人心的善恶。王充认为,通过人的眼睛能够洞悉人的内心。清是美好的、善良的,浊是丑陋的、凶恶的。这清浊之气又是“禀之于天”的,言外之意,就是说,清浊之气是天生的,不是人力所能左右的。用清、浊来评价人操行的善恶在东汉成为通行的做法。《后汉书·左雄传》曾载左雄批评当时的人才选用状况是“清浊不分,朱紫同色”;曹丕稍后的袁准曾作《才性论》,说:“凡万物生于天地之间,有美有恶。物故何美?清气之所生也;物何故恶?浊气之所施也。”(《西晋文纪》卷八)这与王充的用法大致相当,都是说清和浊是对立的两极,是可以分出优劣的。

王充的清浊理论本身包含着优劣的价值评价,清是褒义的,浊是贬义的。然而,曹丕的“气之清浊有体”是否也包含一种优劣评价呢?这还要从《典论·论文》的真正用意去看。

上文我们说过,《典论·论文》论述的主旨是“文人相轻”。曹丕是坚决反对“文人相轻”的。他从三个方面说明文人不能相轻。首先是“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这是批判当时流行的贵古贱今的思想。这种思想左右文坛,形成一种复古浪潮,绵延久远。其次是文体。曹丕认为,文体的种类非常繁多,每一个作家对文体的适应有限,不可能擅长所有的文体,只能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擅长,因此,这一种或几种文体的文章写得较好,而对其它文体的文章就不一定得心应手了。再次是“文气”。这个“文气”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才性问题。曹丕认为,作家对文体的擅长还与作家自身的才性有关。由于每个人的气质、修养、性情不同,反映在创作中,使得每个人的创作风格都不一样。由于作家的气质、修养、性情有清浊之分,创作出来的文章同样也有清浊之分。可见,曹丕的“气之清浊有体”之清浊是直接继承《淮南子》的思想,借助于自然的特质来比拟人类的性情,其真正的用意与前述王充等人的清浊观念恐怕不是一回事。他不是在道德层面上来讨论这一问题的,而是立足于自然,有他自己独特的理解。今人有研究曹丕者,以为东汉以来的关于清浊的善恶观念与曹丕的用法大致相当。[4]这是一种误解。我们赞赏这么一种态度:“同样用‘清浊’,在王充的思想以及东汉政治性人物品藻中,其涵义是纯粹政治伦理的,在曹丕的《典论·论文》中则是审美的,审美的意义已远远超过政治伦理的意义。”[5]实际上,曹丕的“气之清浊有体”之清浊并不包含善恶或优劣的评价,而是指由于人的不同的性格特征所导致的不同的文学风格。“清”是一种阳刚、清新、爽朗的性格特征,“浊”则是阴柔、凝重、沉郁的性格特征。这两种性格特征各有胜处。它们都是人类性格不可缺少的,缺少任何一种,都会使人类失去平衡。因此,不能说清的性格就是美好的性格,而浊的性格就是丑恶的、不好的性格。同理,不能说阳刚的风格就是一种好的风格特征,而阴柔的风格就是不好的风格特征。如果这样,李白的风格是飘逸、豪放的,可归为清的一类,杜甫的风格是沉郁顿挫的,可归为浊的一类,那么,李白就比杜甫更胜一筹。这样的结论显然荒唐。因此,曹丕清浊的概念与东汉以来用于道德操行评价的清浊不是一回事,这一点在《典论·论文》中的表现是非常清楚的。如果用道德操行评价的清浊概念来解释曹丕的“气之清浊有体”,有很多问题不能说明白,必然会导致风格优劣论,抹煞文学艺术风格的丰富性与多样性。

由此可见,曹丕的“气之清浊有体”的“清浊”,一方面说人的性格,另一方面也是指称文学风格,可以视为是对文学风格的简单举例。清是清爽、清刚,它是指人的性格所呈现出来的阳刚、俊秀、豪迈的特征。浊是浑浊、重浊,它是指人的性格所呈现出来的阴柔、凝重、沉郁的特征。这些,具化到文学艺术创作中,便形成了不同的风格特征。因此,曹丕的“气之清浊”理论,我们又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理解:其一,单纯从创作主体这一角度理解,不同的作家,其性格、气质与审美修养等是不可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清和浊这两个方面。这种性格总体上不可能改变。其二,从文学创作这一角度理解,同一作家处在不同的环境,其性格、气质、审美修养等会发生些许变化。情绪高涨时则清刚,情绪低落时则重浊。对于这个问题,一般都强调第一个方面,而对第二个方面有所忽略。这种认识是不科学、不全面的。创作之所以会形成清和浊的差别,一方面与作家的性格气质密切关联,另一方面还与环境有关。因为,环境能够暂时改变人的性格和情感取向。而曹丕更加强调人的先天因素。他以演奏音乐为例说明问题,父子兄弟同台演奏,演奏的是同一支曲子,然而,由于各自性格与修养的不同,风格会截然不同,从而,也会直接影响演奏效果。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所谓“引气不齐,巧拙有素”,是兼及先天与后天两个方面。这是我们应该重视的。

曹丕的“文以气为主”,强调“气”决定了作家的创作。那么,这个“气”应该符合什么样的标准呢?这也是我们思考曹丕“文气”说应注意的问题。这一问题的答案,在《典论·论文》中不易直接看出来。在对曹丕之“气”理解的过程中,现代人一般会受到了鲁迅的干扰,因为鲁迅曾经讲过曹丕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寓训勉于诗赋的话,[6]好像曹丕与儒家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从曹丕所论文的价值和人的价值的言论中,我们可以度测一二。曹丕说: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夫然则古人贱尺璧而重寸阴,惧乎时之过已。而人多不强力,贫贱则慑于饥寒,富贵则流于逸乐,遂营目前之务,而遗千载之功,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之大痛也。(《典论·论文》)


曹丕认为,文章应该为“经国”服务,它是“经国”的伟大事业。同时,文章还有益于自身,能够传播人的思想,使人的声名长久留存。这显然是对儒家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观念的忠实继承。从他所例举的“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这些儒家圣人的例子可以看出,曹丕坚信的还是儒家人格。那么,顺理成章,他的“文气”之“气”则是儒家的人格理想。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疑问。至于鲁迅所说曹丕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寓训勉于诗赋的话则是对曹丕纯文学态度的肯认,不一定否认他的儒家人格。

曹丕的“文气”说不独表现在《典论·论文》中,在其它文章中还有触及与延伸。如,《与吴质书》云:

 

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而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者矣。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言,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德琏常斐然有述作之意,其才学足以著书,美志不遂,良可痛惜……孔璋章表殊健,微为繁富。公干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仲宣独自善于辞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至于所善,古人无以远过。

 

这里评价徐干“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评应瑒“斐然有述作之意,其才学足以著书”,评陈琳“章表殊健”,评阮瑀“书记翩翩”,评王粲“体弱”、“不足起其文”,其实都有“文气”的内容存在。这就验证了我们上文的分析。同时,通过这种分析,我们能够明显感觉到,曹丕似乎又拓展了他在《典论·论文》中所提出的文气说的内涵:文气不仅涉及作家的情感、气质、性格、才学、文章风格等,而且还涉及作家的身体、经历、心理等内容。徐干“恬淡寡欲”是一种“气”,那是在经历了嘈杂社会纷扰之后所产生的一种厌弃的心理,进而,形成一种独特的气质。应瑒具有比较丰厚的知识修养,他曾经产生过强烈的著述欲望,只可惜,这种“气”还没有来得及转化成文字,人就仙逝了。陈琳的章表一类的文体写得非常完美,“健”既言说的是文章的技术层面,又隐含文章的风格层面。而“健”的风格层面与作家的气质联系比较密切,那是一种刚健、老辣的气质。阮瑀书记之类的文体写得比较洒脱,“翩翩”就是轻快、洒脱之意。这也是人的性格与气质方面的问题,文体风格是由人的性格与气质所决定的。王粲“体弱”,一方面指王粲的身体比较差,另一方面,又指由于他身体的原因对他的性格产生了影响,进而,对文章写作产生了影响,对文章风格产生了影响。所谓“不足起其文”,就是说,由于他身体的原因导致他的文章不完美,“起”,我们可以理解为雄起,这也是气势方面的因素。这些认识,都与人的身体、心理、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

曹丕的这一思想,在对刘桢的评价中还有比较鲜明的表现,我们他必要花费笔墨,进行分析。曹丕明确说“公干有逸气”。什么是“逸气”?在我们看来,那应该是一种桀骜不驯的飘逸之气。这也是与刘桢的性格密切关联的。从各方面的史料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刘桢出身贫寒,是一位性格倔强的文人。《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一注引《典略》,记载了曹丕向刘桢索要廓落带一事。曹丕明确称刘桢是“贱者”,对他极尽嘲弄,而刘桢却反唇相讥,“辞旨巧妙”。该书同时还记载了刘桢见曹丕夫人甄氏一事:“其后太子尝请诸文学,酒酣坐欢,命夫人甄氏出拜。坐中众人咸伏,而桢独平视。太祖闻之,乃收桢,减死输作。”[7]其孤傲、飘逸的性格于此可见一斑。正是这种个性,影响着刘桢的文学风格,使得他的文风“意象奇特,风骨峻拔,辞气刚直,有挺拔奇崛之势”。[8]由此看来,曹丕的“文气”说所提出的清浊理论是对人的性格的简单分类,分类的标准是中国传统的阴阳标准,这原本是一种自然的观念。以此类推,将清浊的观念用之于文学风格的解说,也是对风格的简单认识。清就是刚健、爽朗、豪迈的风格特点,浊就是阴柔、凝重、沉郁的风格特点。曹丕的“气之清浊有体”的理论不仅开启了后世对作家、艺术家主体性的认识,而且还开启了后世对文学艺术风格的探讨,在中国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发展史上,这确实是石破天惊之论,其理论价值十分明显。



注    释:

[1] 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79-80页。

[2] 黄晖:《论衡校释》(一),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20页。

[3] 黄晖:《论衡校释》(一),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20页。

[4] 参见袁济喜《六朝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6页。

[5]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7页。

[6] 参见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魏晋风度及其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87-188页。

[7] 参见陈寿《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一,裴松之注,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601页。

[8] 王廷鹏:《建安七子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4页。

李健(1964—   ),安徽宿州人,文学博士,博士后。现任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文艺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理论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文艺学、文艺美学研究。著有《比兴思维研究》、《中国古典文艺学》等,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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