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清朝时唯一发扬光大的就是酷刑,残忍程度远胜之前朝代

 昵称VChmUhmv 2017-06-24

处于封建思想的满清在延续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制度之时,将之前的刑罚和刑具也一并传承了下来,并在其基础上发扬。根据相关资料了解,当时的满清有十大酷刑之称,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等。其中,剥皮和凌迟堪称十大酷刑之首。

清朝时唯一发扬光大的就是酷刑,残忍程度远胜之前朝代

剥皮这种刑罚顾名思义是将人的皮剥下来,由最开始死后剥皮上升到之后的活剥,而这剥皮还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

清朝时唯一发扬光大的就是酷刑,残忍程度远胜之前朝代

另一种剥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不管是哪种剥法,反正看得是背后发凉。据悉,当时魏忠贤非常热忠于该刑罚,且最喜欢在受刑人的身上浇上沥青,冷凝后,使用锤子敲打。沥青和人皮一同脱落,洗掉沥青便得到一张完整人皮。

清朝时唯一发扬光大的就是酷刑,残忍程度远胜之前朝代

而凌迟作为明清正式刑罚之一,凌迟又称剐,老百姓称之为七刀半;行刑时先剐双眼,次剐两肩,再剐两乳,再劓其鼻,然后刀尖戳入心窝。凌迟也就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受过此刑的人完全可以领会生不如死的痛苦。据悉该刑罚是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清朝时唯一发扬光大的就是酷刑,残忍程度远胜之前朝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