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汉字》 “筆畵”要从简(繁简篇)
小篆“笔” 小篆“画”
所谓汉字简化,就是简省字的笔画。就拿“笔画”来说,它俩都是简化字,两个字计18画。原本写作“筆畵”,计25画,一下子省掉了7画。 笔者一贯主张,汉字简化要遵循“减笔画而不害字义”的原则。“筆畵”简化成“笔画”,完全符合这个原则。下面,笔者从造字法的角度来谈谈这两个字简化前后字义有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 “筆”是个会意字,它是书写工具。从竹,从聿。这个“聿”是“筆”的本字,“象又(手)持刻劃之刀。古文之書以刀,後世易之以豪(毫)束而建诸管,故加竹焉。”(语出徐灏《说文解字注笺》)其实,起初“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后,秦吞六國,蒙恬以竹管造筆,卽称为“秦筆”。据虞世南考证,“秦筆”长不过六寸,笔头以鹿毛为柱,羊毛为被,就是所谓的“苍毫”。 “筆”简化成“笔”已有时日,它是六朝时的俗字,最早见于北齐隽修罗碑。故,《集韵》有言:“筆,或作笔。”由此可见,这个字的简化实际上是采用了前人的成果。众所周知,旧时书写皆用毛笔。“笔”,从竹从毛,毛束在竹管之上,充分说明此字属于会意。 “畵”,上“聿”下“画”。许慎曰:“畵,界也。象田四界。”笔者觉得他的解释只是说了下面的“画”。段玉裁云:“畵,介也。介各本作界。介,畵也。从八从人。人各有介。‘象田四介’,田之外橫者二直者二,聿所畵之。引伸为绘畵之字。”据此可知,“畵”既指划分界限,如《左传·襄公四年》云:“芒芒禹迹,畵为九州”;又指绘画,如,《仪礼·乡射礼》记载:“大夫布侯,畵以虎豹。士布侯,畵以鹿豕。”《晋书·文苑传·顾愷之传》所言:“愷之每畵人成,或数年,不点目精。”继而引伸为图像,如苏轼《念奴娇》词:“江山如畵,一时多少豪傑。” “笔”和“画”,各有多义,本文只说“一笔一画”之义,皆可作量词用。譬如:繁体“籲”,多达32笔,简体“吁”,只有6画。笔画减少了,好写了,这样的简化当然是会受到普罗大众欢迎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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