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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系统理论视域下的家庭暴力——互动因果的矛盾循环格局

 GXF360 2017-06-24
家庭系统理论视域下的家庭暴力——互动因果的矛盾循环格局

家庭系统理论视域下的家庭暴力
——互动因果的矛盾循环格局

郁之虹

摘 要:本文以阿文家暴事件为例,基于家庭系统理论,从互动因果的思维逻辑出发,剖析了家庭暴力现象背后的冲突运作机制——家庭矛盾循环格局;在认识了该理论视角的贡献后,本文亦分析了家庭系统理论的局限性;文章的最后,笔者探讨了结构家庭治疗方法干预家庭暴力的途径。

关键词:家庭系统理论 结构家庭治疗 家庭暴力 互动因果关系

郁之虹,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博士(武汉 430072)。

一、个案梗概

阿文和阿峰结婚已有六年,育有一子,现在刚满四岁。丈夫阿峰比妻子阿文大十岁,这是他的第二次婚姻,此前的婚姻是在八年前破裂的,阿峰与前妻育有一女,现在已经读大学了。第一次婚姻破裂后,阿峰从内陆移居到了深圳,同阿文结合。在阿文及其家人的支持和帮助下,阿峰放弃了自己原来从事的美术设计工作,开始经商。妻子阿文是一名文字工作者,和阿峰不同,这是她的第一次婚姻。在经历了六年的婚姻生活后的一次冲突中,阿峰将阿文打至骨折,阿文在医院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治疗才基本得以康复。

二、理论背景

学术界曾经从不同的理论视角理解家庭暴力现象,例如精神病学模式(Psychiatric model)侧重对个体人格特质加以解释,社会学模式(Sociological model)关注多重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资源理论(Resource theory)从家庭资源的配置状况分析家庭暴力的成因(Leonard&Jacob,1988;Gelles,R. J&Cornell.C.P.,1996)。

然而,上述理论视角都是采用线性因果(Linearity Causality)的逻辑解释家庭暴力现象,并假定家庭中的男人和女人具有同等的权力,忽视了父权社会中家庭两性权力不平等的生活现实。女性主义(Feminism)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出发,指出父权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压迫才是造成家庭暴力的根源(Dobash&Dobash,1989)。该视角认为正是男女地位的悬殊,造成了男性借用武力控制女性的现实,而这正是家庭暴力的根源。在女性主义的视野里,主流社会对家庭中丈夫控制地位的认可,为家庭暴力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基础。这种认可体现在早期允许丈夫打妻子的法律上、社会对男女两性的分工上以及家庭暴力的隐私化上。因而,女性主义给受虐女性的建议是,保证自己的经济独立性,以保留自己在暴力婚姻里的选择权(Dobash&Dobash,1989;Kurz,1989)。然而,女性主义仍未克服线性因果逻辑的限制,忽视了自然状态下,事物之间的互为因果的互动关系。

同上述理论视角的归因模式不同,家庭系统(Family system theory)重视家庭内部互动循环格局,并尝试用互动因果关系(Reciprocal Causality)的归因模式理解家庭冲突的根源(Broderick,1993)。借用该理论视角理解家庭暴力,可以帮助我们超越片面的线性因果关系的逻辑限制。

三、家庭系统理论视角下的家庭暴力

系统理论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在千年前的古希腊时代,Aristotle的名言:“整体大于部分相加之和”就已经隐约体现了系统的思想。1922年,以Radcliff-Brown、Malinowski为代表的几位人类学家将“系统”的概念引入了社会科学领域,自此诞生了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al functionalism)(Broderick,1993)。二十五年后,生物学家Ludwig Von Bertalanffy年提出了“大系统理论”的概念。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大系统理论同数学家Norvert Wiener提出的控制论(Cybernetics)一起,被视为系统理论的两大重要基石,并开始被运用于家庭研究领域。在系统观念的影响下,许多家庭治疗师开始学习用系统的眼光看待家庭,Nathan Ackerman和Murry Bowen成为其中的代表人物。在整合了前人相关观念并结合自己临床经验后,Bateson和Jackson共同为家庭进程理论(Family process theory)也就是家庭系统理论(Family system theory)打下了基础,而这也是Minuchin搭建结构家庭治疗体系的重要理论来源(Broderick,1993;Ward,1995;Cox&Paley,1997:Nichols&Schwartz,2004)。

系统是动态的、建构的,而非静态的、结构的。依据Bertalanffy所下的定义:系统是一个由多个互动元素构成的复合体,这些互动元素是由各类因素以及因素间的关系所构成的(Bertalanffy, 1968)。而在家庭系统理论者的视野里,家庭系统是一个开放的、持续发展的、捕捉目标的、自我约束的而又具有独特性别、代际结构的社会系统。值得关注的是,在共性的前提下,每个家庭系统都有自己的个性(Broderick,1993)。可以说,家庭是一个关系网络,而非仅仅是家庭成员的集合体(Nichols&Schwartz,2004)。

(一)家庭系统理论视角下的家庭暴力

和以往看待家庭暴力的视角不同,家庭系统理论运用互动因果关系(Reciprocal causality)而不是线性因果关系(Linearity causality)来看待该问题。随着家庭治疗研究领域的发展,线性因果模式已渐渐被互动因果模式所取代,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事物在互动过程中,很难说清谁是因谁是果,互为因果才是常态(Emery et.al,1992)。换句话说,相较于家庭暴力本身,家庭系统理论视角更重视家庭暴力事件背后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思维方式对彼此的影响,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互联互动的因果循环模式和塑造出暴力行为的固有家庭格局。

此外,与女性主义针对家庭暴力中夫权思想的批判不同,许多持系统理论立场的家庭治疗师都不主张对家庭中的任何成员贴上定性的标签(Nichols&Schwartz,2004),在抛开谁好谁坏、谁对谁错的线性思维谜局后,隐藏在家庭暴力事件背后的家庭动力、循环模式以及家庭的固有格局(Pattern)才是他们关注的焦点。

以前文介绍的个案为例,家庭系统理论的拥戴者会放弃对阿峰“大男子主义”思想的挖掘和挑战,而是更多专注于“此时此地”的家庭场景,他们可能会思考阿峰和阿文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的相处模式、生活格局是怎样的?谁可能会在家庭事物中占据着更为决定性的地位?导致他们冲突的动力来自哪里?来自其它系统的力量(如双方的原生家庭、生活中的朋友同事、社会大环境)对这个小家庭是如何进行干预和影响的?小家庭又是如何反应的?……。总之,以家庭系统理论的视角来看待家庭冲突,目光不应该仅仅局限在一点上,而应当用多重因果的模式看待问题。

在这里,我将以阿文阿峰的家庭系统为例,从他们的核心家庭和原生家庭小系统、社会大系统、以及大小两个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交换等四个方面对阿文和阿峰的家庭系统格局进行描述和认识,以便深入解析其家暴背后的相处模式和矛盾格局。

1.核心家庭系统内,夫妻间的冲突模式

通过深入了解后,笔者发现在案主家庭中,大小琐事主要是由阿文独自打理,大至子女教育,小至油盐酱醋。在家常琐事的重压下,阿文对阿峰的有限参与颇多抱怨,批评丈夫仿佛局外人,感觉自己为家庭竭心尽力却得不到丈夫的支持和肯定,甚至认为阿峰冷漠,缺乏爱的能力,于是经常性地指责丈夫。

面对妻子的非难,阿峰也是有苦难言,他认为不是自己不想参与,而是因为妻子对自己的投入不但不给予肯定,反而颇多不满,让自己无所适从,只有选择离开。以对儿子教育为例,与阿文严厉管教的方针不同,阿峰主张尊重孩子的天性。一次,阿峰夫妇带儿子外出吃饭,儿子因为觉得餐厅门口的人造喷泉非常有趣,禁不住跑到池边戏水,阿峰不仅没有阻止,反而陪同儿子一起玩耍,没想到妻子发现后立即喝止儿子,并且抱怨丈夫没有尽到照顾儿子的责任,让阿峰感到兴致索然。在阿峰眼里,像这样的不一致,在他和阿文的生活中还有很多,为了避免更多的冲突,阿文索性让自己投身于工作中,对家庭的事务少理少问。然而,阿峰的做法更进一步地激起了阿文的不满和抱怨。

通过上面的描述,我们可以依稀看到,这个核心家庭小系统中目前的主要矛盾产生模式和阿文夫妇应对矛盾的手法构成了一个互动的因果循环:为了远离妻子的抱怨,避免和妻子冲突,阿峰以工作为借口,将自己从家庭事务中抽离出来;而阿峰的抽离更激起了阿文的不满,自然会流露出更多的责难,但是这种责难只会将阿峰越推越远,如此循环往复,夫妻二人最终陷入相互责备的泥潭中无法挣脱,对彼此的误解也就越积越深,为后来夫妻间的激烈冲突埋下了祸根。

在深入了解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之前,人们惯于依据线性因果的思维模式分析暴力成因,简单地将责任全部归于丈夫的“大男子主义”、“冷漠”或是“有暴力倾向”;但如果能从家庭系统理论视角再次解读现场,我们就会发现此类家庭的内部格局往往奉守着固有规则(如相互责备,不能正面地解决问题),并长期地运行着,家庭结构渐渐失去弹性,以致最后家庭系统机能失调(如“父职”和“夫职”的缺席)(Minuchin,P.,1998)。

2.原生家庭系统的影响

原生家庭对现实家庭所产生的种种影响常常被研究者忽视(Minuchin,1988)。但实际上,原生家庭中的父母、同胞与现实家庭中成员的互动关系,会对该家庭的相处格局产生重大的影响(Wilson,1989)。因而,对于存在夫妻暴力冲突的家庭来说,除了关注其家庭内部互动的固有循环

3.社会环境系统的影响

在考虑家庭暴力系统格局时,仅仅将目光局限于家庭系统内部也是不够的,从家庭系统理论视角看,家庭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它透过家庭的边界(Boundary)不断地同外界发生着交换(Broderick,1993;Cox&Paley,1997)。所谓边界,是一种将某事物与外界进行区分的法则,同时它又是具有通透性的,以便吸纳对事物有作用的外界资源(Minuchin,1975;Broderick,1993;Nichols &Schwartz,2004)。

吸纳了众多的批判意见后,家庭系统理论开始强调要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放在社会大系统中进行理解。家庭系统与社会环境是相互作用的,即家庭在受到来自外界冲击的同时,也会选择和改造自己的生存环境(Cox&Paley,1997)。

本案例中,阿文与阿峰之间的交流障碍同他们的知识背景及社会角色不无关系。作为文字工作者的阿文,语言和文字是她的强项,而学绘画出身的阿峰,则更擅长于形象思维。在日常生活中,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和感受的最常用的媒介,因而阿文的长处自然会得到充分的发挥。相形之下,不擅言辞的阿峰往往自觉处于下风,不满情绪让阿峰看不到也听不到阿文的渴求,进而增加阿文的怨气。可见,社会环境对家庭成员特征的塑造,会对他们的相处格局产生影响(Cox&Paley,1997)。

另外,事业的迅速下滑给阿峰个人带来强烈的低落情绪,这种低落的情绪蔓延至整个家庭,影模式外,还应该考虑到来自作为夫妻双方成长土壤的原生家庭的影响。

为了说明原生家庭对新生(目标)家庭的影响,我们将继续以阿文阿峰的家庭为例,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个体在原生家庭系统中的成长经验,对目前自身家庭系统格局产生了怎样的现实影响?原生家庭系统是否曾经或正在对目标家庭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干预?如果有干预,是通过何种管道运作的?影响的效果又是怎样的呢?

阿文成长在一个北方城市的大家庭中,家庭成员关系紧密,阿文从小就养成了照顾他人的习惯;而阿峰来自一个南方农村的离异家庭,由祖母抚育成人,在较少拘束的环境下,阿峰具备了强烈的自主意识。在二人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不同的家庭环境养成的对家庭生活的不同期待和理解,成为了夫妻二人相处过程中矛盾的中介点和加速器。

婚后的生活中,阿文的母亲由于担心女儿在家庭中的处境,经常性地介入进来,除了帮女儿家做家务,还常常在女儿面前批评阿峰,甚至直接在阿峰面前对他的“超脱”表示不满。这样一来,阿峰觉得自己在家中备受孤立,对妻的误会也就日渐加深。为了避免同阿文母女二人发生正面冲突,阿峰让自己躲得更远,但内心的不满也与日俱增。

在阿文家庭的格局中,阿文同原生家庭的边界是不清晰的,母亲对女儿家庭的卷入过深。这种卷入在阿峰的眼里可能是一种母女的结盟(Coalition)(Minuchin,1974),而对付的“敌人”正是自己。为了不“正面迎敌”,阿峰躲入了自己的世界,由于“孝道”观念的约束,阿峰将对于丈母娘的不满全都转嫁到阿文的头上,这对于阿文来说当然是不公平的和不能接受的。

母亲的介入让阿文感到了支持,同时母亲对女婿的不满更充实了阿文抱怨的理由,但阿文的抱怨只能将丈夫推得更远。女儿女婿关系的不断恶化,让母亲更觉得自己有进一步干预的必要。如此循环往复,阿文母亲的直接介入更让二人的消极相处模式不断被强化。

尽管,来自原生家庭的干预并非会对每个家庭暴力家庭的冲突格局产生影响,但不可否认,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原生家庭的干预常常是很难避免的,而这种干预时常会使家庭暴力问题复杂化。响成员之间的正常交流和家庭功能的正常发挥。因为情绪困扰,阿峰无心关注家庭琐事;没有丈夫的支持,阿文难以平静地面对工作和家庭带来的压力;此时,阿文的抱怨让丈夫低落的情绪雪上加霜;当阿峰把这种情绪带到自己的工作中时,新一轮的恶性循环又开始了。

当家庭因外界环境改变而处于过渡期时,家庭格局的僵化常常使家庭成员无力应对过渡带来的不适应,在这种状态下,家庭矛盾容易以极端的方式(如家庭暴力)表现出来(Minuchin,P.,1998)。

4.系统的整合——家庭冲突格局的酝酿

上文分别从核心家庭、原生家庭及社会环境三个系统对阿文阿峰的相处模式和家庭矛盾格局进行了分析,但所得印象并非全貌。这里,笔者整合了这三个系统,将该家庭暴力冲突格局以图的形式表达出来,参见图1,以便读者能从总体上把握酝酿本案家庭冲突格局的整体系统。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在阿峰和阿文的家庭冲突格局中,存在着三个矛盾循环,它们主要是在三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逐步形成的;同时,它们的不断发展也反过来加剧了这三方面因素对家庭的干预。

首先,阿文同阿峰对家庭的期望不同,加上沟通障碍,阿峰采取抽离家庭的方法来应对这种差异造成的矛盾,阿文则选择了抱怨丈夫作为处理矛盾的手法。阿文的抱怨加剧了阿峰的抽离,而阿峰的抽离反过来,也强化了阿文的抱怨,整个系统中核心矛盾循环格局得以形成。

图1 阿文家庭系统矛盾循环格局模式图

其次,在这种格局下,阿文的母亲抱着原生家庭的相处观念,以支持女儿责备女婿的方式,对阿文阿峰的家庭进行了干预,但效果适得其反。在情况不断恶化的情况下,阿文的母亲加大了干预的力度,由此,围绕第一个核心矛盾循环格局,第二个矛盾循环格局也形成了,并且多了一位原生家庭成员的卷入,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了,夫妻间的矛盾也进一步激化了。

第三,事业失败的打击所导致的低落情绪,也是阿峰疏远家庭的一个原因;而阿文的抱怨又加剧了阿峰的低落情绪,如此一来,家庭内部的核心矛盾循环格局同来自外界的工作压力之间,产生了这个家庭的第三个矛盾循环格局。

这三个跨越不同社会系统的矛盾循环格局,为阿文阿峰家庭的暴力事件埋下了祸根,当夫妻间的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在一件偶发事件的刺激下,阿峰将阿文打伤至住院。

对这个案例的分析仅仅是一个例证,目的是帮助我们通过表面问题认识隐藏其背后的家庭冲突格局,这种格局在固有的家庭法则下日复一日地循环再现(Minuchin,P.,et al.,1998),而固有格局的僵化正是家庭暴力背后的核心根源。

在固有的家庭法则(如,避免正面处理矛盾)的指导下,家庭成员在不同的子系统内,透过边界与其它的家庭成员以及外界因素不断地发生着交换(如,家庭事务的处理、亲友的干预等),家庭系统在不断地循环过程中,固化了成员中的矛盾相处模式(如,疏远、抱怨、争吵等),然而,随着家庭内外各种环境因素的改变(如,失业、意外、突发事件等),系统内的改变机制没有及时地帮助家庭进行良性的调整(如调整夫妻的相处方式、重新分配家务、调整日常开支等),家庭成员仍按照原有的矛盾格局循环相处下去,最终导致了平衡机制的失调(如暴力冲突等);反过来,平衡机制的失调更强化了家庭固有的矛盾循环格局。

以上是在家庭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对家暴家庭的系统内矛盾循环格式的一般总结,它具有相对普遍性,但并不具备针对性,因为每个家庭都会具备自己的独特个性(Simon,1995)。

借用家庭系统理论分析了家庭暴力背后的家庭冲突格局之后,对于它在解读家庭暴力问题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价值和局限,我也想在这里做一个简要地阐述。

(二)价值

家庭系统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家庭暴力的全新视角,从互动因果关系模式出发,为理解家庭暴力问题的产生开辟了一个新途径。它的价值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家庭系统理论反对机械性与线性的因果关系,主张采用互动因果关系模式对事物进行归因,避免了归因过程中的片面性(马丽庄,2001)。目前,在学术界对自然互动关系的观察过程中,线性因果关系模式已经逐步被互动因果关系模式所取代(Emery et al,1992)。在对家暴家庭的理解过程中,借用家庭系统理论,挖掘和认识隐藏在暴力事件背后的家庭矛盾循环格局,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深入地理解家庭暴力产生的背景和根源。

其次,在家庭系统理论的概念中,个人的行为是在建立关系的过程中不断建构出来的(Nichole,2004)。这种观念避免了对某个家庭成员行为的单向性责备,淡化了标签作用,增强了整个家庭系统改变的动力。由于担心会被贴上负性的标签,家庭暴力的当事人都会对标签产生防御性反应(Goldner,1999),也会对帮助家庭发生改变的干预力量产生敌意(如社工、治疗师)(Minuchin,P., 1998),而这种防御性反应和敌意会阻碍家庭系统内的改变机制发挥作用。

最后,家庭系统理论对家庭所拥有资源的假定,有利于挖掘家庭内部的资源(Minuchin,P., 1998),调动家庭中每个成员参与正面解决问题的积极性,打破家庭内恶性的矛盾循环格式。该假定也是家庭治疗的立足点之一(Simon,1995)。

(三)局限

不过,从家庭系统理论的视角认识家庭暴力,仍然存在着诸多的局限与不足,总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互动因果的归因逻辑容易造成对受虐女性的不公(马丽庄,2001)。家庭系统理论的互动因果关系模式,预设了家庭中的每位家庭成员都要对家庭系统功能失调负责的假定(Valerie, 1996)。在这种逻辑下,家庭暴力的施虐男性不需要对事件负全责,相反,受虐的女性却要在备受暴力侵犯的身心伤害之余,还要肩负部分责任,这对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从女性主义的视角看来,这种归因方式成为了父权社会中,施虐男性逃避责任所找的借口(Ptacek,1989)。

其次,女性主义曾批判家庭系统理论忽视了社会文化背景下男女结构性的社会地位不平等,而这种忽视会导致男女两性拥有同等资源和能力的假设,在此前提下,女性会因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表现出的局限而受到责备(Valerie,1996)。例如,受虐女性可能会因为表现得无力保护自己而受到指责。

第三,忽视社会大环境,尤其是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会局限对家庭暴力中父权意识的认识,从而干预的针对性受到影响。因为,从社会文化的视角看,僵化的性别角色期望会导致家庭暴力的产生,而女性主义则从更深的层面剖析出家庭暴力来自社会对男性暴力以及用暴力手段控制女性的认可(Kelly,1989)。

第四,仅仅着眼于对家庭系统格局的理解,忽视个体特质,有时会限制对家庭成员个人内在动力的挖掘,而这可能正是促使矛盾循环格局改变的资源之一。

最后,家庭系统理论视角有将家庭暴力隐私化的倾向,有可能成为施虐者逃避制裁的借口(Kurz,1989)。

然而,任何一种理论都会有它的局限和不足,家庭系统理论也不例外。有趣的是,在家庭系统理论受到其它理论批判的过程中,正是它所拥有的特点和优势,成为了被攻击的靶子和话柄。对此笔者的理解是,不同的理论有它不同限制和它适用的环境。例如,在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摧残,推动社会妇女解放运动的过程中,女性主义带着道德责备和父权批判的标签看待家庭暴力是正确而有必要的;但当其被用于挖掘家庭资源,改变家庭格局现状时,则不然,此时家庭系统理论的互动归因的思维模式和不责备的理念就显现出优势了。

四、针对家庭暴力,结构家庭治疗的运用要点

结构家庭治疗是Minuchin在系统理论的框架下,结合自身的临床经验所创立的一种家庭治疗方法(Minuchin,S.,1975;Nichols&Schwartz,2004)。它的运作机理是:在两个基本的治疗理念(对家庭拥有能力和个性的假定)的指引下,通过有关症状、边界、子系统的工作,启动改变机制的运作,协助转变家庭相处模式,帮助家庭打破旧格局,建立新格局(Simon,1995;Minuchin,P.1998;马丽庄,2001,Nichols&Schwartz,2004)。

在运用结构家庭治疗方法,处理家庭暴力的过程中,以下三个方面是笔者关注的重点。

(一)解决表面问题,控制冲突,打破恶性循环

阿文和阿峰的家庭暴力是披在家庭系统内部矛盾循环格局上的外衣,尽管它不是治疗最终的目的,但也不可忽视它的破坏性。尤其在家庭冲突中,暴力行为是具有危险性的,对于在体能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来说,更是如此。尽管治疗师在面对阿文全家时,会尽可能避免责备阿峰,但是并不等于阿峰的暴力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在深入探究他们家庭的内部格局之前,治疗师需要正确地评估家庭冲突的严重程度,以便设法处理冲突,避免阿峰针对阿文的暴力行为再现。保护弱者是结构家庭治疗过程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为了避免家庭悲剧的产生(Minuchin,S.,1998;Minuchin.P.et al.1998)。

在处理表面问题的同时,治疗师还需在家庭内部寻找导致问题产生的固有恶性循环。只有打破这个恶性循环,家庭问题才可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马丽庄,2000)。

因而,要想处理阿文夫妇的家庭暴力,停止阿峰的暴力行为是第一步,而这也是打破恶性循环的第一步。因为,阿峰的暴力行为一定会激起阿文及周围亲友的愤怒,针对阿峰的责备和不满也会更加强烈,在这种压力下,阿峰的怨气很可能会在短期的压制后,迅速反弹,从而导致下一轮的家庭暴力。

然而,仅仅停止阿峰的暴力行为,是不够的,因为人的行为都是在关系的互动过程塑造出来的。那么,怎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家庭内部恶性的矛盾循环格局呢?这就需要治疗师同家庭成员一起重新定义家庭内部的关系,也就是重构家庭假设(Reframing Family Assumptions)。

(二)重构家庭假设(Reframing Family Assumptions),挖掘家庭内部资源

在面对冲突的家庭时,治疗师会不自觉地对该家庭的问题根源和内部关系进行假设,同时,每个家庭成员对原有的家庭关系,也会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着理解和定义(Minuchin P.,1998)。然而,这正是治疗师在治疗过程中,需要不断超越和改变的。治疗师帮助家庭从积极的角度,重新理解家庭关系。因为,对家庭自身能力的认识,将有助于挖掘家庭本身的潜在能量。

治疗师鼓励双方正面地看待对方的行为,帮助他们从彼此间的互动关系中寻找资源(Minuchin P.,1998)。例如,治疗师可以帮助阿文认识到,阿峰的抽离是为了避免同她发生正面冲突,最终目的是为了整个家庭的和睦;同时,治疗师也可以帮助阿峰理解到,阿文的抱怨来自对他关爱的需要,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整个家庭的幸福。在明白对方的真实需要后,阿文和阿峰对彼此的理解就有可能发生质的改变,这种理解上质的改变,会让二人冲突性关系向积极方向发生改变,而相处关系的改变,反过来,会进一步强化二人对对方的积极评价,如此构建出新一轮的良性循环。

可是,通过何种途径,才可以帮助家庭中新一轮的良性循环开始运作呢?这需要治疗师陪伴家庭一同探索其相处的新格局。

(三)引导家庭系统的改变机制运作,探索家庭的新格局

当外部环境发生改变时,家庭常常会经历一个痛苦的过渡期。能否顺利地渡过这一时期,关键在于家庭的改变机制是否能正常运行(Minuchin P.,1998;马丽庄,2001)。如果家庭依然奉行固有的规则不作改变,那么家庭结构就会失去弹性。在困难面前,家庭会因缺乏应对的能力而最终功能失调。反之,家庭的功能失调则进一步强化了家庭成员对改变的恐惧,继续固守现状,最终整个家庭跌入怪圈无法自拔。由此可见,家庭在应对过渡时期所带来的困难时,改变机制是起关键性作用的。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引导改变机制进行运作呢?这里还是以阿文阿峰的家庭为例,对该问题加以说明。

在阿峰的事业由高峰走向低谷的转变过程中,阿文和阿峰间的相处方式并没有相应地改变,两人依然相互猜忌、回避矛盾,按照旧的家庭格式矛盾相处着,直至家庭暴力的产生。此刻,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我们不妨积极一点,将它视作家庭企图改变的一种表征,也是促使家庭成员向外界求助的一种动力。该动力也诱发了阿文和阿峰渴求改变的个人动力,这几股力量在治疗师的引导下,最终可以变成推动家庭内部改变机制运作的原动力。由此可见,引导家庭中改变机制运作的过程,也是一个积极挖掘家庭资源,重新构建家庭假定的过程。

在帮助家庭认识到旧格局的弊端后,家庭治疗师需要融入到家庭中,同家庭成员一起探索新的家庭格局。在这个过程中,家庭成员可能会主动认识到原有家庭格局中子系统、边界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阿文可能会发现,自己同母亲过于紧密的边界加剧了她同丈夫间的冲突,因而,让母亲从自己的夫妇关系中抽离出来,与自己和阿峰保持清楚的边界,会有助于缓解家庭内的矛盾。

总之,帮助家庭打破旧的格局,建立新格局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治疗师和家庭双方面的配合和耐心。但我们必须谨记,治疗师在解决家庭争端时并非孤军奋战,家庭成员常常是有用的盟友,可以帮助治疗师共同探索家庭内解决问题的新途径(Minuchin P.,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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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激清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厌学’中学生主体经验研究”(13FJK007)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828(2014)06-0082-09

DOI:10.3969/j.issn.1672-4828.2014.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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