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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如何理解《大学》中的“致知”“格物”

 伟天英 2017-06-26

《大学》:致知在格物

王阳明如何理解《大学》中的“致知”“格物”

1.朱子对“格物致知”的理解


朱子(公元1130年—1200年)曰:“格物是梦觉关。格得来是觉,格不得只是梦。”(《朱子语类》)致知格物确为圣道之关键、迷悟之骨节。但仅依朱子所言之“格物致知”为“即物而穷其理”,故注重对外界一事一物之考察,如此之觉,不是心性本明之觉,而是后天经验之解悟。

此解悟只能成就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之发明创造,只能成就外在的解脱,不能成就生命科学所言之内在的解脱,与儒者追求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之至善化境,与佛家追求的证悟大般涅槃、获无上正等正觉,与基督教追求的道成肉身等,相去不可以里程计也。

依朱子“将心与理,折而为二”(将“心”理解为经验主义的“认知之心”,将“物”理解为形而下的“客体之物”),如此之“觉”,诚如阳明所言“务外遗内,博而寡要,支离破碎”,故属于外觉,在此觉知下所发现的真理,是经验真理、形构真理、外延真理、客观物理,不是内觉。惟内觉所发现、发明之真理,才是先验真理,才是内容真理,才是生命真理,才是解脱真理,才是心性本有之理(性理而非物理)。外觉之觉,最多属于理悟、解悟,而非生命证悟,故此觉绝非东方儒佛道等文明体系中所追求的终极之“正觉”“道德”“明德”“至善”之觉。

王阳明如何理解《大学》中的“致知”“格物”

2.王阳明“格竹”成疾

王阳明(公元1472—1529年)生于朱子之学极盛的明代。“有明学术,从前悉数先儒之成说,未尝反身理会,推见至隐,所谓‘此亦一述朱,彼亦一述朱’耳。”(黄宗羲《明儒学案》)在朱子盛名之下,起初王阳明也是朱子学之追随者,顺着朱子学所言的“致知”之“知”是指后天经验知识,“格物”之“物”是形而下的感官相对的外界客体之物,一路探究下去,于是就发生了历史上著名的“阳明格竹”事件。

据阳明先生名著《传习录》载:“众人只说‘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说去用!我着实曾用来。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看。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当初说他这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遂相与叹圣贤是做不得的,无他大力量去格物了。及在夷中三年,颇见得此意思,方知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决然以圣人为人人可到,便自有担当了。这里意思,却要说与诸公知道。”——大家都说要遵循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但能够身体力行的并不多。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实实在在地践行过:有一年,我跟一位钱姓友人一起讨论通过格物致知来做圣贤,决定先从自家花园亭子前面的竹子格起。我的朋友对着竹子想穷尽其中的理,结果用尽心思,不但理没格到,反倒劳累成疾。于是我自己接着去格竹子,坚持了七天,结果同样是理没有格出来,自己反生了一场大病。并以此认为自己和朋友没有做圣人的能力。

自从我在贵州龙场驿大悟儒家圣贤心性之道后,方才明白“无心外之物”的道理。所谓“格物”,无非是反躬内省,逆觉体证,挣脱种种束缚(超越一切)后的直下醒悟即是。

王阳明如何理解《大学》中的“致知”“格物”

3.王阳明对“格物致知”的理解

现在我们来看看阳明是如何理会“致知”和“格物”的:

“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良知明觉者也;“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大学问》)

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发,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之事,格之必尽。夫天理则吾事亲之良知,无私欲之间,而得以致其极。知致则意无所欺,而可诚矣;意诚则心无所放,而可正矣。格物如格君之格,是正其不正以归于正。(《古本大学旁释》)

格物是止于至善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也。(《传习录》)

摘自潘麟导师著作《〈大学〉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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