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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宝钢、鞍钢集团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分别发现25项和29项主要问题

 sjw0923cn 2017-06-27

新一轮“审计风暴”将多家央企的管理问题一一曝光,国内钢铁行业两大央企宝钢集团(现更名为宝武集团)、鞍钢集团也在被点名之列。审计署称,在包括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宝钢集团、鞍钢集团分别存在总计25项、29项主要问题。两家钢铁行业央企的审计结果公告全文如下: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76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6年对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宝钢集团本部及所属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宝钢股份、八一钢铁)等9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宝钢集团成立于1978年,主要从事钢铁生产、资源开发。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宝钢集团2015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459家、参股公司205;资产总额5293.32亿元,负债总额2497.46亿元,所有者权益2795.86亿元,资产负债率47.18%;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00.59亿元,利润总额10.34亿元,净利润-15.4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0.5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99.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宝钢集团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宝钢集团不断推进战略布局调整,加快自主创新驱动发展,制定“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钢铁企业”战略目标,不断提升钢铁主业核心竞争力;制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压产能、提效率、去杠杆”的总体策略,整合电商、物流等优势资源,构建面向钢铁行业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董事会、监事会架构和运行进一步规范。此次重点审计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情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1年至2015年,所属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计提股票投资减值准备,造成多计利润6.82亿元,其中20150.91亿元。

22011年至2015年,宝钢集团总部及所属16家企业超职工工资总额列支员工保险、通讯补贴等费用5.83亿元,其中20151.82亿元。

32015年,所属上海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关联交易抵销不充分,造成多计存货2.65亿元、利润3.71亿元

42013年至2014年,所属广东韶钢国贸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虚增收入13 349.22万元、成本13 319.07万元,多计利润30.16万元

5.至2015年底,所属宝钢股份少计提2014年已搬迁的高炉塔基减值准备2207.91万元,造成多计利润2207.91万元

62014年至2015年,所属宝钢股份将收到的进出口信用保险返还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造成少计收入511.74万元,其中2015241.58万元。

(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2011年至2015年,所属八一钢铁等3家企业的6个项目未经环评即开工建设,涉及投资额115.99亿元。

220116月至2014年,所属八一钢铁等3家企业违反钢铁项目立项审批相关规定,新增炼铁产能93万吨、炼钢产能150万吨。

32015年,宝钢集团吨钢综合能耗和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未达“十二五”期末节能降耗的指标要求。

4.至20166月,宝钢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未完成清理资产占48.09%。

5.至2015年底,15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未按要求完成分离;至20162月,8家下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34项业务未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此外,至20166月,宝钢集团有21家所属企业被国资委认定为“僵尸企业”或特困企业,企业处置任务较重。

(三)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

12012年,宝钢集团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反决策程序批准投资73.67亿元建设南疆钢铁基地项目。该项目2015年底停产,累计亏损11.75亿元。

22009年以来,所属上海宝钢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资源)累计投入69.6亿元实施的4个项目未正常开工、运营,有3.56亿元投资面临损失出资4.0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5.47亿元)参与建设的1个境外铁矿项目,未按计划于20156月投产。

320126月和20158月,宝钢集团及所属八一钢铁违反内部规定,批准投资16.42亿元实施年产300万吨铁矿采矿选矿工程等2个项目,之后经勘探发现无开发价值,已投入资金7655.1万元面临损失。

42011年至2015年,所属宝钢股份等2家企业未按规定招标,采购15.15亿元工程设备及备件,其中20155.45亿元。

52012年,宝钢集团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违反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传签方式批准所属八一钢铁投资建设南疆焦化项目,至2015年底累计投资12.04亿元;建成投产后产能实际利用率较低。

62014年,宝钢集团违规投资建设帕尔岗铁矿采选矿项目,项目未获得主管部门核准、未取得采矿权证,投资形成的8.6亿元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72012年至2013年,所属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信托产品债务人违约,垫资偿付的7.51亿元面临损失风险;对国家限制类行业信贷业务未按规定制定专门的授信指引。

82013年,宝钢集团违反决策程序,批准宝钢资源出资4.84亿元收购贵州1家矿业有限公司38.68%股权。至2015年底,收购的公司半数矿井未开工,累计亏损2600万元。

92011年,宝钢集团批准所属宝钢股份与1户企业合资设立钢管境外企业,并购买该合作公司闲置的钢管生产线,所设企业投产仅2个月即遭受东道国“反倾销”调查,产能实际利用率较低,至2015年底累计亏损0.5亿元。

102010年,所属上海宝钢商贸有限公司多向代理商支付代理费88.37万元。

11.宝钢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未对传签等决策方式和决议形成条件做出相应规定;部分总经理网上办公会会议纪要未存档管理。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至20166月,宝钢集团总部超标准租赁公务用车,涉及租金414.14万元

22013年至2014年,宝钢集团为1名副总经理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高档酒店疗休养等费用19.99万元;花费2.18万元租用五星级酒店会议室召开调研会议等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宝钢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鞍钢集团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76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6年对鞍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鞍钢集团总部及所属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鞍山钢铁、攀钢集团)等7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鞍钢集团于2010年由鞍山钢铁与攀钢集团联合重组而成,主要从事钢、铁、钒、钛冶炼,钢压延加工,铁矿及其他金属矿采选,以及工程技术、国际贸易、金融投资管理。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鞍钢集团2015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28家、参股公司134;资产总额3045.27亿元,负债总额2410.73亿元,所有者权益634.54亿元,资产负债率79.16%;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97.08亿元,利润总额-107.48亿元,净利润-141.47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8.6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73.6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鞍钢集团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鞍钢集团突出钢铁主业,完善企业战略布局,促进集团转型发展,做强工程技术等非钢产业板块,跨区域推进鞍山、攀枝花产业布局整合;制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对子企业的差异化管控模式,推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集团管理职能得到强化。此次重点审计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5年,所属鞍山钢铁未将实际控制的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持股80%)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造成多计利润12.54亿元。

22015年,所属鞍山钢铁等2家企业部分关联交易抵销不充分,造成多计利润2.65亿元。

3.至2015年底,所属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未及时处置应报废固定资产,也未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造成多计利润1.90亿元。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攀钢集团超工资总额,在应付福利费科目列支并发放购物卡1.66亿元,其中20150.35亿元。

5.至20167月,所属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以下简称鞍钢矿业公司)虚列会议费支出,形成账外结余268.12万元。

(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2013年至2014年,鞍钢集团投资6.03亿元对国家已明令淘汰的2个项目实施改造,实际新增热轧产能120万吨/年。

2.至20161月,所属鞍钢矿业公司等2家企业有15个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工建设,有9个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产。

3.至2015年底,鞍钢集团及所属鞍钢矿业公司有19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未按要求开工建设。

42012年至2015年,所属鞍钢矿业公司等2家企业因污染物超标排放接受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50次、挂牌督办1次。至20161月仍未完成治理。

52015年,所属攀钢集团吨钢综合能耗为649.96千克标准煤/吨,未完成规划设定目标。

6.至2015年底,鞍钢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未完成清理资产占84.19%。

7.至20166月,501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未按要求完成分离;至2015年底,34家下属机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业务尚未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此外,至20166月底,鞍钢集团有27家所属企业被国资委认定为“僵尸企业”或特困企业,企业处置任务较重。

(三)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

12012年至2015年,鞍钢集团及所属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违规对外招标、违规转分包等问题,涉及金额369.70亿元,其中2015282.96亿元。

22010年,所属鞍山钢铁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改变总投资38.16亿元的1个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成后亏损严重,于20158月停产。

32008年至2012年,鞍钢集团未经相关部门核准,向境外合资公司投资33.55亿元。

42008年,所属鞍山钢铁未向相关部门报告,投资25.64亿元新建1个项目,该项目竣工后一直未完成调试,至2015年底仍闲置。

52013年,鞍钢集团所属企业以预付款的形式,向境外合资公司出借资金13.31亿元,至20166月上述借款仍未收回,存在损失风险。

62013年至2014年,鞍钢集团总部及所属16家亏损企业违规为职工缴存年金1.83亿元。

7201310月至20141月,所属攀钢集团下属攀港有限公司违反鞍钢集团内部规定,擅自从境外进口1.02亿元钛矿粉,因市场价格连续下滑形成损失3283万元。

82015年,在相关部门批复项目产能为7.5万吨/年的情况下,鞍钢集团违规批准该项目按10万吨/年进行建设。

92013年至2015年,鞍钢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存在各信息系统间数据交互困难,形成信息孤岛、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数据丢失、生产调度系统存在运行风险等问题。

102013年至2015年,所属攀钢集团等2家企业多报科技投入25.56亿元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鞍钢集团在未取得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以科技综合楼名义建设供易地交流集团领导使用的宾馆式公寓楼,总投资1327.59万元。

2201212月至201412月,所属攀钢集团为13名时任公司领导人员报销医保负担外应由个人承担的住院、门诊费用共9.07万元。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1年对鞍钢集团审计指出的问题中,部分问题到此次审计时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是:所属攀钢集团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垫付工程款4.59亿元面临风险,鞍山钢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维修基金6.03亿元未专户存储,鞍山钢铁以“无偿借用”的方式将686.66万平方米土地提供给改制企业使用,鞍山钢铁和攀钢集团部分建设项目未批先用土地1458.56万平方米。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鞍钢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审计署,泰科钢铁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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