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的本性和目的都是为了安住自性。但我们在修心的同时,还需要修身。也即道家修所谓的精、气、神,藏传佛教修所谓的气、脉、明点。当你经过恒常的修习,到能认知子光明时,生命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仅是心灵的变化,还是肉体的变化。所谓肉体的变化,并不是说你可以达到一种长生不老,或者刀枪不入、百病不侵的状态,而是指你在活着的时候就拥有一种强大的磁场——佛教称之为“内证功德”——能让很多人在你身边都会感觉到非常快乐、清凉,没有杂念,一见你就能生起信心。 |
|
来自: 静山主人v6drpr > 《佛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