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8万!云南权威机构鉴定摔碎的玉镯值这个价!网友吵了起来,昏倒游客却说…

 秋水一滴 2017-06-28


“一位大姐在瑞丽姐告一玉石店不慎把标价30万的玉镯摔了,当场吓晕”


新闻在此↓点击阅读

今天云南最火新闻!这个游客大姐把标价30万的玉镯摔断!当场吓晕…


昨天云南最火新闻,无疑就是这个。



这一晕,解决问题了吗?

据春城晚报(hai-ccwb)记者了解的情况:


当天下午,记者再次致电主持双方协商的瑞丽姐告玉城公司闫姓经理,闫经理告诉记者,整个下午,玉城公司都在协调双方友好解决之中,协商中,经第三方再次认真估价,店方同意女游客赔偿成本价17万元了事,但女游客身上仅能拿出1万元,双方协商无果,下午18:50许,双方同意到姐告公安分局接受警方调解。目前,双方又在公安机关调解之中。 


截止当晚20:30,双方最终无法在警方调解下协商达成赔偿,将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而后台吃瓜看戏群众的评论也真的是炸了,说什么的都有


而争论最多的无疑是这个玉手镯,到底值不值这么多钱?


有呵呵的



有支招的


有肯定玉手镯价值的


有说根本不值多少钱的


现在,最新进展来了!


昨天,瑞丽市宝玉石协会受姐告公安局国门派出所的委托,对受损玉石手镯进行了鉴定经评估,该条翡翠手镯市场价值为18万元。


根据评估,认为该手镯56圈口,糯化局部糯冰种,晶体较细,水头、光泽度较好,飘翠色,完美,无裂,无脏。根据当前瑞丽市场价值,经评估,受损手镯市场价为18万元。

同时,该评估意见还建议,该手镯可以使用镶嵌包金方式修复,依旧美观可以佩戴。


据了解,涉事顾客费建勤不认可瑞丽市宝玉石协会评估的18万元这个价格,警方组织的调解失败,双方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赔偿问题。

昨日回顾:

今天上午11点左右,中国瑞丽姐告玉城大厅内,一名女顾客试戴手镯,将手镯拿下来时,不小心将手镯摔成两半。老板要求赔偿30万,听到赔偿金额后,女子当场晕了过去。



▲女顾客晕倒现场(视频)


女顾客当场晕倒


女顾客当场晕倒


女顾客当场晕倒


▲女顾客当场晕倒


▲女顾客当场晕倒


▲女顾客当场晕倒


▲女顾客当场晕倒


被摔坏的翡翠手镯


被摔坏的翡翠手镯


被摔坏的翡翠手镯


小编了解到,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早在2015年时,中国江苏镇江,一位游客在逛街的时候,看到一个手镯很是漂亮,就拿起来看了看,没想到,手镯竟然被自己不小心摔坏了。当时被摔坏的手镯价值高达38.8万元。



发生这样的意外,姑且不论会有多少争议,伤了多少感情,单那一地的碎片,就足以令玉石迷们伤心了!而发生这样的悲剧,说到底是因为没有遵守“玉不过手”的规矩!



什么是玉不过手?



玉不过手,大概意思就是很多人在沟通交流时,不能相互之间递来递去,连摸都是很忌讳的。


 

为什么要玉不过手呢?




一、因为人的手触碰到翡翠后,会使玉表面不光洁,导致别人无法判定翡翠是否造假。


二、玉石属于易碎品,一旦在传递过程中被摔坏,很难界定是谁的失误。尤其是在玉石价值较高的时候,伤感情不说,还要面对巨额赔偿。


三、当然,我们不得不谨防一些利益熏心的商家,会出现用“碰瓷”手段来坑害消费者,有了“玉不过手”,自然就断了这样的念想。




懂“玉不过手”这样的规矩,只是基础,久经玉石文化浸泡的行家,还善用拿玉的手势来“震慑”商家。


错误拿玉的手法:



在翡翠交易过程中,是禁止直接手对手递送的。商家会事先告诉你正确佩戴方法,垫一块软布,把手镯放在软布上让你看。这样做主要有两个作用:避免没拿稳或者没接稳而把翡翠摔坏;试探买家懂不懂翡翠。


如果你一上手就用错误的方法,商家知道你没有实体店购买翡翠的经验,自然就会提高价格或者不给低折扣!


正确拿玉的手法:



用食指紧扣翡翠



手上有汗时,应该先把手擦干净,并先留意一下四周,小心周围人撞到你。拿起翡翠手镯时,要用食指或中指牢牢扣住手镯,大拇指回按住手指,这样有人来拉你的翡翠手镯也不容拿走。



别让包包成为“罪魁祸首”



除了了解如何正确拿放玉石翡翠,在商场购买、参观玉石翡翠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需要关注,尤其是经常带包出门的小伙伴需要特别注意。在玉石翡翠商场内,转身或者看货的时候,都需要特别注意手上的包包,以防止包包撞到别人,把别人手上的玉石翡翠弄掉。


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小伙伴们无论是在购买玉石,还是在家里取拿玉石,都要特别小心,才不至于吃亏,也不会闯祸哦!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