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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证乱象背后存利益链 人证分离暗藏诸多隐患

 茂林之家 2017-06-28

有证就有收入

  “租证族”不上班年薪不菲

  所谓“租证族”,指依靠考取资格证书并出租获利的人。随着国家对个人职业资格和企业专业资质认证体系的不断完善,建筑、医药、公用设备等用人企业对一些职业资格需求不断增加。于是,众多企业选择“租证不租人”的办法来解决“燃眉之急”。

  武先生来自河南郑州,五年前考取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武先生没有想到,这本小小的证书会有如此大的魅力——挂靠费年年攀升,现在已涨到年费1.2万元了,而且挂靠单位非常容易,不用他操任何心,放在中介,只等着在家拿钱。

  和武先生不同,在郑州工作的刘召有着稳定的职业,但他的主要收入却不来自工资,而是靠出租建造师证书获取。他的一级建造师证出租给一家建筑公司使用,一年的租用费是5万元,且租用公司还给他缴纳社保金,他一天班也不用上。

  证件如此吃香,这对参加建造师考试的学员来说,是一个极大诱惑。一些人想通过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然后把证书租借出去,在家领“干赏”。在郑州一家设计公司上班的小田就是这么想的,现在他正利用空余时间,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据笔者了解,目前郑州市场上建筑类证书的挂靠行情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每年3万元;二级建造师1万元左右;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一年则在12万元至20万元之间。

  不仅建筑类资格证书行情连年上涨,其它证书也有市场空间。

  杨先生是一家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他说,不少药店根本就没有执业药师,特别是小药店,一般都是靠租别人的执业药师证在本店挂靠,挂靠年限一般是1年,挂靠年回报是5000元左右。执业药师主要是提供用药咨询,无处方权,风险较小,因此租证市场相当活跃。杨先生介绍说,执业药师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三者并不冲突,所以同一个人可以同时持有三种资格证书。因此,有些药师获得中级或高级执业药师后,会把初级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租借给另一些小药店使用。

  目前,租借资格证书最火热的还是建筑类证书,“出租”行情一路看好。建造师分为港口、机电、安装、水运、市政工程、矿建等不同类别,如果是基建或市政工程的建造师,因需求旺盛,出租证件一般年收入都在5万元以上。

  笔者在互联网上检索“建造师挂靠”一词,居然能搜出294万条信息。一些网站公然打出广告,宣称自己处于“挂靠行业领导地位”,把“个人挂靠登记”、“单位寻证登记”、“挂靠常见问题”、“服务承诺”、“挂靠须知”等内容讲解得明明白白,联系方式也说得很清楚。

  另外,网上不仅有诸如“挂证网”、“挂靠网”之类的网站,还有各种挂证论坛,供“租证族”交流经验。一些“租证族”还总结出一套经验——“挂靠宝典”,以规避法律风险。如“挂证不挂章”,不参与投标,不挂项目,不参与审图,挂靠时声明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等。还有的“租证族”相互交流心得:首先要找大型施工企业挂靠,基本不会出现意外;建筑类专业首选装饰公司,因为这些工程基本不会死人,不会出现因为工程质量造成坍塌等事故;挂证最好找个大型培训类机构帮忙挂靠,这样钱不少挣,出事还有个垫背的……

互联网上的租证广告

  租证市场形成完整的利益链

  火热的市场背后自有刚性的需求。人才缺口大,而企业又有需求,是“租证族”得以生存的空间。

  据介绍,按建设部门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升级资质或保级,应配备专业注册人员,如今人才数量和实际需求有差距,有些企业便用上租证的权宜之计。

  河南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的王老板为了承建一个高层住宅小区,需要将资质从二级升到一级。而按相关要求,公司升格一级建造师不能少于12人,他便委托郑州的中介帮助寻找挂靠人。仅仅一周时间,中介就顺利地为他找到了6名房建类一级建造师的挂靠证……经理对笔者说,他们这些公司在办理资质时也乐意租证。因为聘用一个高级工程师一年怎么也得八九万元,而租证就便宜多了。

  调查发现,目前有挂靠行情的证书种类很多,其中包括各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城市规划师、爆破工程师、执业药师及医师等等。

  据河南一家建筑企业的负责人介绍,国家硬性规定注册建造师数量其初衷是为了规范建筑企业资质管理,但现实已经变了味儿。按照原建设部2001年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资质标准企业必须具有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2007年后,国家停止了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渐渐走进人们的视线,并很快成为香饽饽。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意见规定,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与特级资质承包范围内各类别工程相对应的各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河南这家建筑企业的负责人称,其实圈内人都知道,建筑工程单位之所以掏那么多钱找挂靠,主要原因是企业的建造师持证人员数量不够。而没有建造师就开不了建筑公司,直接关系到企业能不能通过资质认定,能不能拿到相应的工程。还有就是,施工企业每年需要注册和年检,建造师的数量如不能满足规定,年检时会被降低资质。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为例,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需要具备的硬条件之一就是有“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目前,国家对建筑工程公司资质的评判指标,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建造师的数量,至于这些建造师是不是“租”来的,并不深究。

  “租证”带热考证培训市场

  当前,“考证族”、“租证族”群体日益庞大,其中很大原因还有一条,那就是背后的产业链。各地都有很多培训机构看准这个商机,积极投身于这个行业。考证背后,人们的目的却不简单划一。

  网上搜索“考证培训”一词,同样能搜到数百万条信息,考证培训机构数不胜数。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想要考证、并且通过考证获利的人数众多,因此从事培训行业的机构也就数不胜数。据了解,建筑师、建造师、造价师、电气工程师等国家注册类岗位的培训都属于培训热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后,要求所有新开设的零售药店都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市场上对于执业药师的需求也因此大增,而不少新开的药店都是通过“挂靠”执业药师来完成注册。从河南某大学毕业的晓博最近就拿着自己的执业药师资格证去找“挂靠”单位了,但问了几家有意向的药店后,最终她没有把自己的执业证租出去,原因是药店开的价格太低,每月700元左右。她觉得这个价格和自己所承担的风险不相匹配。但她还是在找可以租证的药店,“给的价合适就租!”

  “人证分离”暗藏诸多隐患

  证书租赁看上去是一种“双赢”的买卖,但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均应由本人持有和使用,不得私自出租或转借他人。将证书租给他人使用,很可能导致证件所有人面临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的双重风险。租用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出了事,任何一方都无法免责。

  刘静说,我国许多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条例中都明确规定:不得人证分离。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都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如果相关部门进行清查,持证者将面临行政处罚,证件会被注销。可以说,“人证分离”隐藏安全隐患,可能会引起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租证”有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不仅是企业方要承担责任,证书的持证人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或可面临刑责。

  对于一些“租证族”自称有规避风险的私下合同,比如在合同内容中声明,证件持有者将证出租以后只能用于企业的资质升级和注册,不能用于企业的招投标等等,对于这种私下的合同,刘静认为,尽管证件挂靠者会在这种合同中申明“挂证不挂章”,可证件被某机构租用后,一旦出现责任认定,就不可避免地要追究持证者的责任,此时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挂证不挂章”和其他使用证件的条件、协议都不受法律保护,因为这个合同的前提是违法的,所以甲乙双方在合同中主张的权利都得不到法律保护。

  但租证价格还是一路走高,大多数人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跟风而上,相关管理部门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使得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一些道路建设业内人士说,“租证”对于道路桥梁等施工企业来造成的最大影响是“证到人不到”,影响工程质量。据透露,企业平时并没有遇到来自住建、人社、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检查。企业、中介、持证人三方面人员在租借证过程中都是受益者,根本没有人会站出来揭露内幕。

  “租证”乱象凸显审证制度漏洞

  以建造师为例,社保监管存在漏洞。

  企业为完成资质考核,就通过跟“租证族”签协议,给他们购买社保,制造出“租证族”在公司“注册”的假象。由于社保没有全国联网,使得许多企业在借用“租证族”资格证书时有了操作空间。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协议是私下签订的,程序不违规;监管部门难以确认哪些是“挂证”的,给租证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

  再以执业药师证为例。执业药师证的有效期是3年,3年过后需重新注册,重新参加培训,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范围是对执业药师证的真伪和继续教育记录进行核定,对于证件使用动态的监管基本上是空白。

  可以说,各行各业证书挂靠目前已从“潜规则”上升成“显规则”。对此,刘静认为,考试取证的人没有错,错在行业监管制度,错在只认证不认人导致“人证分离”。只有把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起来,监督起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还有业内人士提出,在社保全国联网尚未实现的前提下,要想消灭租证族,首先要斩断租证市场的利益链。比如完善监督形式,采用抽查到人的方式进行资质监督,让租证族暴露在阳光下。比如建立审核积分机制,对证件进行积分评价,建立证件网络档案,让公众一目了然,这样就可以提高持证人对证件的责任意识。

  还有专家认为,铲除“租证族”现象,需要相关部门解决好人才缺口的问题,要加强督察,建立资质证书的年检制度,对证书的使用情况进行统一检查,发现资质证书被滥用的,要坚决取消资质证书。一旦发现公职人员在企业挂证,相关部门应给予记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同时,逐步推进社保全国联网,堵住“租证族”在企业“假注册”的漏洞。

  刘静认为,证件挂靠涉及很多部门,关键看部门法令是怎么规定的,监管部门才能依法行政,否则的话很难说这属于行政不作为。另外,网上如果只是挂这些信息,没有形成真正的交易,很难说是违法。事实上在这个领域,信息往往是公开的,而交易却是私下秘密进行的,监管部门发现线索容易,追踪查处很难,所以治理证件挂靠,关键问题在于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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