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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80年代路边吉他队总队长李德林:我们是第一代文艺青年

 Zhangjun2016 2017-06-28

 




 




上面这段五位天津歌手联唱老歌的视频,在网上赢得超高的点击量。五人之一的李德林今年61岁,音乐圈的朋友称他为“岁月留声机”。

 

这位从“路边吉他队”磨炼出来的歌手,曾凭借高亢清亮的歌喉和炉火纯青的木吉他演奏技巧,风靡于上世纪80年代。2009年,他在“意风区13CLUB”唱响“永远的80年代”专场音乐会,至今让人念念不忘。对他来说,还有更多的梦想等着他去实现:“我想上湖南卫视,想去‘小巨蛋’、去‘红磡’开演唱会。我也不知道哪一天会实现,不能实现还不能想想吗?但趁着自己心态还不是特别老,还能唱,我一定要给这个世界留下点儿什么。”


口述 李德林  撰文 何玉新





在马路边唱歌

被民警没收了吉他


上世纪80年代有一部电影叫《路边吉他队》,可惜讲的不是我们的故事。在那之前还真有一个话剧团的朋友跟我说,你们这个路边吉他队绝对可以拍成电影。但我们哪敢想这些啊,对我们来说,歌舞团是皇室,电影是殿堂,我们是野路子。

 

我学会的第一件乐器是京胡。小时候我家住在河西区西南楼,常去附近的尖山公园玩。公园里有大人唱戏,我上去拉一段京胡,在小孩儿里我算拉得好的。

 

我在尖山中学上中学。有一天放学后,我一个人在楼道里走,突然传来一阵叮叮咚咚的琴声。那声音太美了。顺着声音走过去,是体育老师在办公室里弹吉他。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吉他的声音。

 

初中毕业是1971年,我分配工作,在一家医院做后勤,业余时间就全交给了吉他。陆续有哥哥们下乡回来,有会玩儿的,跟他们学一点儿,自己也摸索。

 

1976年唐山地震波及天津,我们都住进了临建棚,晚上就开始在路边玩吉他。后来房子修好了搬回去,在路边玩吉他的习惯却保留了下来。对我们来说,那是路边吉他队的开始。


李德林和路边吉他队

 

收音机的频率调到最边上,音乐就不一样了。到现在我都记得特清楚,每天晚上7点,我准时打开收音机:“这里是澳洲广播电台,Radio Australia,现在是国语音乐半小时时间。”收音机里放的是刘家昌、陈彼得、凤飞飞的歌,我拿笔拿纸记歌词,记简谱,就像得到了“武功秘籍”。其实我没学过乐理,就是感觉好,一听就能记下来。当然听一遍肯定记不全,好在每天都听,等到下次再放的时候,接着记。


我最早听到的带子(录音带),是我的一个发小——现在是天津女足的董事长王家春,当时他在部队足球队,到广州打比赛,带回来一台三洋牌录音机,上面贴着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的标;还带来了好多带子,虽然是翻录的,但是有封面。我最喜欢高凌风的一盘磁带。

 

没过多久,松下的那种“饭盒式”录音机流行开来,天津渤海无线电厂也出了录音机。马路上偶尔能看到提着录音机的年轻人,里面传出邓丽君的歌:“夜幕低垂红灯绿灯霓虹多耀眼……”

 

我用录音机自己给自己录了两盘专辑。索尼空白录音带,正反面一共60分钟,我录了两盘。歌都不长,两三分钟一首,因为前奏短。后来这两盘磁带被流传出去了,我从很多地方都听到有人用录音机放我弹唱的歌。


80年代李德林

 

夏天的晚上,我们去路边唱歌。因为晚上安静,吉他的声音能传得很远。有一次在围堤道,95路无轨电车车站旁边,过路的人都停下来看我们,围得水泄不通,路都堵了。派出所民警来了,站后面听,我们也没发现。当我唱到刘文正的《黄色的玫瑰》时,民警过来拦住不让我唱,把吉他没收了。

 

没办法,我有一个同学在派出所当民兵,我找到他,第二天他带我们去派出所。民警说:“歌唱得挺好,怎么唱着唱着‘黄色’出来了?以后注意啊。”这才把琴还给我们。

 

后来王朔的小说里写到北京顽主“茬琴”,我觉得特别真实。我们也“茬琴”,但咱天津不叫“茬琴”,叫“会琴”。我们去王串场“会琴”,对方熬一锅绿豆汤,拿着马扎坐路灯底下开唱,周围围着很多人。两拨人你一首我一首地唱,哪边没歌了,就输了。王串场的瘸大璐弹唱挺有名,我们西南楼这拨人——杜五、老五和我(五哥)、民子等人,优势是嗓子好,唱歌有味道,会的歌多。

 

那时候白天得上班,有时下班刚回到家,一起玩琴的朋友就来找我,说他今天“会琴栽了”,等我去给他们“拔闯”。我带上吉他就跟他们走,那感觉有点万丈豪情。全市各个区,哪儿都去。有人因为“会琴”打架,我却因为“会琴”交了很多朋友。慢慢地大家都知道李德林了,一般人不敢再跟我“会琴”,路边吉他队队长这个外号叫响了。



最早的文艺青年

在水上公园合唱《姑娘山》

 

现在回头想想,不是那个年代有多么好,而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年轻,年轻就是资本。那时候人与人之间也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就是玩,一赢了更高兴。

 

有一个弹琵琶的女孩儿也住在西南楼。她通过朋友找了我好几次,想让我教她吉他。就这么认识了。后来她成了我老婆。

 

我们最早接触的香港电影是《生死搏斗》,电影里的年轻人都留着长头发,穿着喇叭裤,我觉得他们太帅了。一个一起弹吉他的朋友很早就去了香港,过几年再回来,像变了一个人——也是长头发,一身西服,里面穿着红色高领尼龙衫,半高跟的红皮鞋。他给我们带回来苹果牌牛仔裤、观奇洋服,一身观奇洋服60块钱,两个月工资啊。那时还总有海员从国外带回原版的带子、眼镜。我有一个从新加坡带来的眼镜,能透过茶色的镜片看见眼睛。


80年代李德林

 

我们这拨朋友里有一个会做衣服的,他按香港的衣服样子给我们做。我穿着小夹克、尖领子的花衬衣、喇叭裤,头发洗得很干净,耳朵后面还喷了春蕾牌香水,骑一辆26燕把“飞鸽”,停马路边,很扎眼。路过的人都回头看我,不过那时没有“回头率”这个词。

 

有一次我穿着喇叭裤遛滨江道,治安民兵把我弄到了延安影院。进去以后,一屋子都是穿着喇叭裤的年轻人。民兵拿一个酒瓶子伸到裤脚里,另一只手拿着剪子,一下子就把裤腿豁开了。

 

现在回头想想,我们就是最早的文艺青年,但也是坏小子。就跟电影《桥》里面一样,一大帮人骑着自行车,坐在后衣架的人弹着六弦琴,大马路上一起合唱《外婆的澎湖湾》。我们还上过报纸,被当成了“反面典型”,配着漫画,说我们在水上公园唱《美酒加咖啡》,是靡靡之音,精神污染。

 

水上公园的确是我们的一个“据点”。一到礼拜日我们就去,也许是我们这一拨人,也许是跟哪个区的人“会琴”,或者就是一起玩儿。我们在眺远亭上合唱《姑娘山》:“四处瞭望蓝色的海洋……”周围都是听我们唱歌的人,还有老外过来跟我们握手,有女孩儿给我们递纸条约会,那时候也不懂这些。



全场观众高喊“李德林”

在外地总有人说听过我的歌


1984年,天津突然涌现出许多艺术团。群众艺术馆举办大家唱比赛,交两毛钱报名费,谁都可以去玩。我也去报名,进去之后,里面的人都认识我:“德林来了,别让他排队,让他唱!”唱完后,群众艺术馆的老师吴莎菲当时就给我叫出来,直接带我去了天津歌舞团团长家里,说这孩子不错,应该好好培养。其实那阵儿我都二十八九岁了。

 

群众艺术馆把我留下,排练了一两天就开始演出。第一天演出我排在倒三的位置,到第二天就压场了。接下来就在全市各个剧场演出,郊县也去,报纸上常有广告,写着李德林的名字。


李德林 张学友 姜文

 

1985年,天津市举办业余歌手大赛,我拿了第一名。有一次在人民体育馆演出,报幕员报我名字,台下观众都鼓掌叫好。那是第一次,我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名气了。那一年正流行张明敏,我唱《我的中国心》,一首歌中间有六七次掌声。在河西体育馆演出,我最后一个上场,全场观众高喊“李德林”。鼓手王合下来跟我说:“这是唱歌吗,简直是足球赛。”遛滨江道时也有人喊我的名字。

 

我们在蓟县大礼堂演出,一个磁带厂的音乐编辑找到我,请我去他们公司录专辑。这是我录的第一盘正式的专辑磁带。后来在济南“走穴”演出时,又有一个编辑找到我,跟孙国庆等人一起录了一个拼盘。我的磁带到底卖了多少,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但是在四平演出,买我磁带的歌迷找我,跟我聊;在威海演出,也有歌迷来让我签名,总有人跟我说听过我的歌。


李德林和朱晓琳

 

我跟营口歌舞团合作全国巡演,“卖朱晓琳的票,看李德林的戏”。每天我上台唱七首歌,最后一首是《梅兰梅兰我爱你》,唱到结尾,我一边唱一边跳着太空步倒退到幕后。效果特别火爆。

 

演出期间最重要的是保护好嗓子。有时嗓子发炎,去医院打点滴,回来马上上场。咱是顶时候的人,一台节目一共两个小时,我一个人盯20分钟。有演出效果不好的演员,上去一首歌还没唱完就让观众哄下去了。

 

这期间发生了一件特别让我伤心的事,因为在外地演出,我妈妈去世,最后一面我都没见到。其实妈妈身体挺好。那天早晨我从录音棚录完歌出来,先回西南楼的家,妈妈给我做了碗面汤,吃完后我回了柳林自己的家,从那收拾行李去北京,跟营口歌舞团汇合,一路巡演。在这个过程中,妈妈突发心脏病去世。那时候信息特别不通畅,家里人给我发加急电报,但我演出的地点总不固定,电报追了两个地方我才收到,赶紧请假回家。


李德林专辑磁带

 

这种“走穴”演出前前后后持续了五六年,有时一天演一场,有时一天演三场。我记得特别清楚,我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咱们现在是万元户了。”

 

天津有个歌手叫王晓清,她的丈夫是“百花音像”的编辑。我去北京找他,他带我去作曲家马丁家里,我记得倍儿清楚,一个独单。他们说我的声音和感觉都很像迈克尔·杰克逊,特别看好我。我那时根本不知道杰克逊是谁。田震的丈夫张卫宁跟我挺熟,他让我去北京职业大学学音乐,但是我已经结婚了,孩子两三岁,离不开。



再唱起过去那些歌

眼前总浮现那时的画面


那时也没太多想法,不敢想成名,就是被动地唱歌,谁找我演出,我就去。其实有想法也没用,现在也是一样,多少人唱得不行,但名气很大,捧出来的;唱得好的,没人捧,很难走红。我这个人容易满足,容易快乐。想想那么多一起在马路边玩吉他的朋友,咱玩到这个程度,从爱好唱歌变成以唱歌为生,该知足了。

 

“走穴”风潮过去之后,天津开了第一家歌厅——艾丽斯。我在艾丽斯唱歌,后来身份转换,从歌手变成了经理。2006年,我开始干酒吧。那时我从艾丽斯跳槽到一家旅行社做副总,朋友来了老去酒吧街,酒吧里有人认识我,让我上去唱个歌。后来我想,与其自己花钱唱歌,不如也做个酒吧,朋友也有个唱歌聚会的地方。

 

先是在洛阳道的里士满干了15个月,然后到解放北路做德林酒吧,一直干到2014年5月1日,我59岁。

 

有人跟我说:“来德林酒吧,一下子就把我们带回往日时光。”说真的,我自己再唱过去的那些歌时,眼前也总是那时候的画面。有时候晚上打烊了,或是老朋友一起吃饭,就玩玩儿以前路边吉他队的歌,最爱唱“怕分离”“爱的路”。 那段日子非常快乐。很多人说我现在唱歌比年轻时更好听,我觉得可能是年龄大了,声音没怎么变,但是有底蕴,有沉淀,不像过去光追求唱高音。


李德林与庄奴

 

有一次高凌风来天津,朋友给我打电话,我说,让高大哥等我,我马上到。去了以后,我给高大哥唱了一首《烟雨蒙蒙》。那是我年轻时最喜欢的歌,原唱就是高凌风。我听着他们那一代歌手的歌长大,他们改变了我的命运。

 

有两个跟我们岁数差不多的大姐,从年轻时就爱听我唱歌,每到周末都来德林酒吧,给我带水果,过年时还给我带油、带米。每次她们来,我就把她们喜欢的歌都唱了,一晚上得唱十五六首。后来因为一次下雪,她们来我酒吧,回家后其中一位把胳膊摔伤了,从那之后就没再来过。我心里一直过意不去。

 

见过我的朋友都说,你可不老。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唱歌是锻炼心脏最好的方法吧。瓦尔特说过,谁活着,谁就看得见。别放弃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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