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安徽省霍山石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预评审顺利进行

 369蓝田书院 2017-06-28

2017622-23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程愈强带领评审组一行在六安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刘全卫、霍山县委副书记檀竹茂、中药材产业局局长李名海,中检安徽公司总经理张长检的陪同下,至我公司进行霍山石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情况的预评审工作

评审组首先参观了公司在太平畈乡的野生种源基地,对公司在原种保护;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技术研发、林下种植模式的推广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对基地的环境给与了高度的评价。随后,评审组参观了公司的组培中心、驯化大棚和加工中心,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并从霍山石斛种苗繁育、驯化、种植、技术推广方面做的工作入手,汇报了公司在霍山石斛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以及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应用在育苗、种植、加工过程中的环保、绿色技术、规范和标准。作为央企,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严格的自我约束,为霍山石斛的保护和发展所做的努力,得到了评审组的一致认可,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给予了指导,为公司未来更好的发展提供了帮助。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在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需符合法规规定的绿色、安全、环保、卫生等相关要求,对环境、生态、资源不能产生危害。由国家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审批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标志是知识产权,代表一个主权国家的形象,受到国际和国家行政的保护,是对中国创造、民族精品的保护。拥有原产地标记的产品可以优先进入绿色通道,并在出口检验检疫方面享有更优先的便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