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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贯彻民主集中制中的问题及对策

 ycj613 2017-06-29

自今年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以来,部队各级通过党委(支委)会议集中学、个人自学、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较为系统地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规矩及方法,着力在提升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水平、能力素质和落实质量上下功夫。部队党委通过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下基层督导检查、当兵锻炼、开展重点帮扶等机会,深入基层各级党组织,采取问卷调查、查阅台账、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研究提出对策。

一、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偏差,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内涵把握不清。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有的同志把落实民主集中制更多的看作是一种形式、一种程序和一种工作方法;对民主集中制学习研究还不够深入、系统,对制度本质内涵、核心要义、基本原则等深层次把握还不够到位;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有时还不能辩证处理民主与集中、少数与多数、书记与委员、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解决实际问题上思路不够宽、眼界不够广、办法不够多,还不能很好地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这说明,个别单位在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方面,仍然存在教育内容单调,文件传达多,系统教育少;原则说教多,解疑释惑少;书本灌输多,实际操作少等现象。

二是制度执行偏软,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矩落实不力。受时代条件变化、社会环境复杂、使命任务繁重、深化军队改革等客观条件影响,少数党组织对部队的长远建设发展还不能很好地宏观把握与高站位谋划;调查研究有时还不够深入、细致,尤其是时间紧、任务急的情况下还存在征求意见时间短、会前酝酿不充分、科学论证不到位的现象;在讨论问题时氛围有时还不够浓厚,委员对分管的、熟悉的工作能够主动建言、积极讨论,但对业务性、政策性较强的议题,情况不太掌握的问题,还存在发言不积极、讨论不深入的现象。

三是保障机制偏弱,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制约成效不高。在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中,对任务完成有时不能很好地定责、定位、定人、定时,指导不够及时,检查督导不够严格、跟踪问效不够到位;部门间的资源优势、整体力量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统筹推进还不够有力;遇到复杂棘手的工作和疑难问题,主动解决、攻坚克难的劲头还不够足,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另外,由于平行监督、事中监督显得形式大于实质,导致日常一些监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提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几点对策

(一)要着力深化对民主集中制基本理论的认识理解。要以部局开展的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为契机,在深入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上鼓足劲,努力提升能力素质,强化理论实践应用。一是实现“三个强化”。要积极搭建各类学习教育平台,统筹学习最新理论成果,深刻认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认识认同,坚强政治定力;吃透领会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准确把握政策依据和法规界限,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注意总结积累经验,相互取长补短,强化集体素质,促进班子提升。二是坚持“三个制度”。要坚持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引导成员参与学习讨论,逐渐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吃透政策性文件法规,助力依法决策;要坚持落实党委务虚制度,逐渐提高思维层次,着眼部队长远建设和官兵切身利益,辩证思考,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落实党组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提高民主决策质量。三是深化“三个认识”。班子核心领导体现在实际工作上,首先要端正政绩观,切实认清工作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以长远的眼光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助推党委综合决策;其次要坚持实作风,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再次要塑造好品德,尤其是书记、副书记必须正确认识自己在班子中的核心位置,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培育高尚情操,修身正己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着力增强对民主集中制基本规矩的贯彻执行。要以学习运用好《准则》为重点,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矩上见真章,强化依法决策效能,提高集体领导水平。一是深入学习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重点学习有关党纪党规,特别是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规定,了解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原则、程序规范和实践要求,强化按章办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逐步加强工作的研究讨论,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善于解决落实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善于将制度具体为行动。二是规范党务公开程序。要注重规范决策公开细节和时机,在重大事项决策重,采取事前公开方法,广泛听取官兵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科学性;在日常决策议事时,要采取过程公开的办法,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列席党委、支部会议,听取意见建议,落实监督措施;强化党员评议支部工作和党务公开监督,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党务公开内容真实、效果落实。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把民主集中制教育贯彻落实情况列为各级党委(支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工作条例中有关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具体责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决策失误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防止“表决心怕胸脯承诺、作决策拍脑袋敲定、出问题拍屁股走人”现象发生。

(三)着力健全对民主集中制保障机制的监督制约。要在构建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党员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上下功夫,把好党委决策关口,推进部队良性发展。一是用好组织监督。要强化党委(支委)监督,各级党委成员按联系点分工不定期加强对各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指导监督,对容易出现漏洞或政策上难以把握的问题,采取全程介入、提高决策权限等方式,加强权力约束和纠偏指导。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反馈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擅自改变党委决策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发生。二是用好制度监督。要坚持各级党委派员参加并点评指导下级党委(支委)民主生活会,引导所属党员开展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广大党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要对各部门、各单位权力运行、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三是用好党员监督。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党员官兵,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为党员官兵行使监督权利创造条件,及时对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真正解决党员官兵反映的问题,改正指出的缺点,切实保证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取得实效。

(作者:洛阳边防检查站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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