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从表弟那里拿回了我寄存他那的落满灰尘的一箱书,一箱作家的旅行书——这箱书跟着我辗转流浪,眼下和我一起在丰台一个整日要着灯的地下室栖身——昏黄的灯下,我小心翼翼地剪开胶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狄更斯的《游美札记》,看着朴素封面上长满胡子的狄更斯叔叔的头像,我一下子记起了和他结缘的经历,想起了我的来自他的美国印象——因为这和一个美丽的女孩有关,记忆如此深刻。那是在一个冬天的静寂的图书馆,我们不约而同,脚步轻盈的坐到了一起,窗外朔风吹过光秃秃的树梢,我们的目光几次舒适而愉快地相遇。
据说,狄更斯从自觉的写作开始就不是为了故事而写故事,他自己也说写作就是追求无情的真实,根本不是为了读者消遣解闷。国外有评论家说,他的写作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句话:行善和爱,相信人性“怜悯和宽恕是人们身上最美好的美德;相信亲密、豪爽、温情和眼泪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这当然没错,我以为这在他最好的一部历史小说《双城记》中最能体现,小说把重大的历史进程和个人命运经纬交错、纹理浑然而深沉地编织到了一起——之所以如此,我还觉得这和作家的出身有关,作家少年时生活窘迫,断断续续求过几年学,后被迫到工场作学徒,每天工作10个小时,由于这段经历,作家备尝了艰辛、屈辱,看尽人情冷暖,从而也使得他后来一直带着这样一双眼睛观察人生与世界——自己的国家如此虚伪、贪婪、卑琐,那么遥远的美国是怎样的呢?他充满了期待,以为那会是一个人类理想社会、一个人类向往的理想国。 1842年1月到6月,三十岁的狄更斯接受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等朋友的邀请赴美游历,我跟着他旅行却只用了短短一周——狄更斯在美国访问了波士顿、纽约、费城等大城市,然后向南到达里奇芒德,又向西经过圣路易,最后向北一直走到加拿大的蒙特利尔才结束旅程,所到之处,他参观、访问、集会和私人会晤,广泛接触了上至总统下至车夫的美国各界层人士——但这一趟旅行远不及他后来的意大利之行温暖,因为对他来说,他的美国印象和来之前完全是颠覆式的、出人意料的,他没有想到美国也如此粗糙、庸俗,到处都是唯利是图的氛围,甚至还有野蛮的蓄奴制度——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访问期间,美国人对他很热情和友好,就像后来纪德对苏联的访问一样,但大作家回报给他们的却是如此叫人意料的杰作——这正是他们的动人、伟大之处,正直,从具体事实出发,客观描述,独立评价。 尽管狄更斯看到的是近两百年前的美国,但今天的美国我相信依然问题重重,依然没有必要给这个国家处处镀金——我后来读到的林达的书就写了不少这样的问题,可惜的是,我们现在很多国人都以为美国是人间天堂,千方百计想移民那里,留学生中凡能留下来的,无一不被视作骄傲的人物在国内朋友圈中传颂,而国人的财富人们似乎也很愿意向那里汇聚——去美国游山玩水可以,但我绝不会把走向美国视作通向幸福人生的惟一道路——读者们,有时间多读读《游美札记》一类的书吧,和这类反映现实还尽力对现实起作用的作家作品在一起,你变得更睿智更成熟,何况里面还有让人愉悦的看不尽的风景呢——在喧嚣的城市奔波生活中,我以为读到一部好的旅行书,不仅省去了旅途的辛劳和不菲的花费,同样也开阔了眼界,满足了想像,实在是解除紧张和疲倦的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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