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古琴考级,流弊甚多!!!

 宥其 2017-07-01



作为中国文人乐器,古琴古琴价格,在现代是否应该考级,本文从考级评判的标准——音准、节奏、乐感、乐曲内容四个方面论述,古琴考级不但无益,而且有害甚远。取消古琴考级,用一种更为科学的方法代替古琴考级事在必行。


作为一名古琴艺术爱好者,总觉得古琴音乐与别的音乐不一样,论道不论艺。尤其是对古琴从文化本质上它是一种普及性的非职业性的乐器(古人云“琴棋书画”为秀才四艺),应该与一般主要由职业音乐家作为表演艺术为目的的音乐文化相区别。不宜在大众中作职业性质的引导。


当古琴被当作一种乐器也列入了音乐考级的范围,初闻惊诧,过后不禁顿足叹惜。叹惜什么,“琴道衰落”?也许会被人耻笑为封建遗老遗少一个,死抱传统,不合时宜。


在古琴考级的要求上,有这么一条“考评标准以音准,节奏(包括散板)乐感,乐曲内容的表现为主。”这样的标准要求一般乐器可,但古琴不可,拿节奏而言,一般乐器用的五线谱,简谱甚至工尺谱,对时值是固定的,是非标准明确。


而古琴谱则不然,首先它的节奏不固定,其用意就是要求操琴者自我处理,虽然古琴谱也规定了音高和弹琴手法,但节奏的改变肯定会牵涉到音高和手法的变化,所以,实际上古琴对音乐旋律而言是不固定的,这从各家琴谱上的不同就可以看出来,并没有客观上严格的是非标准,根本无法作貌似公允的判断。




由于琴乐的非职业性文化特性,导致这种音乐的非表现性——在许多时候操琴者并不仅局限于对琴曲内容的表达,而是借助音乐旋律抒发自我的胸臆、理想、希望、情感而已。元代大画家倪云林说过这样的话:“余之竹,所以写胸中逸气耳,岂复较其似与非,叶之繁与疏,枝之斜与直哉,或涂抹久之,他人视以为麻为芦,仆亦不能强辩为竹”。


如此,以模糊性为特征的古琴音乐文化更是如此,追求个性精神的体现成为弹琴者首要目标,而并不是仅表现乐曲内容,故尔古人云“审其音而知其德”。这种音乐文化并不十分要求弹奏者通过高超的技巧准确地表现出作曲者所要表达的内容,而是要求弹琴者努力培养自己一个具有高尚的情操和丰富的文化修养,提高琴曲的品味和格调,内容表现还在其次。


所以,与其它乐器相比,琴弹得好坏较多的并不取决于娴熟的技巧而在于琴家道德品质的高尚和文化修养的深厚,这就是所谓的“琴德最优”,这就是古代社会为什么会“君子无故不撤琴瑟”的根本原因。古代把古琴尊为“君子之乐”和一般表演性“优人之乐”相区别。


当然学习任何音乐,都包含着学习技巧和修养两部分,但前者是为后者服务的(至少对非职业者如此),若分而言之,对技巧难度的追求和人格修养境界的追求同样是永无止境的。但技巧的娴熟充其量只是能把一件乐器演奏得好一些而已;而一个具有较多高尚情操和深厚文化修养者,却是对个人,对社会各个方面都有很多好处。




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远大抱负的古代知识分子,特别重视这一点。琴乐这个传统,在当代社会中,对精神文明的建设,对人的素质提高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古琴文化的论道不论艺,应该是传统琴乐中的精华而被我们继承。


传统琴乐不仅格调高,其思维也十分深刻,我们都知道古琴曲十分高深,这也促使人们思维能力的提高和培养,这一点与琴乐追求文化修养相吻合,这样的训练的确有益于弹琴者素质的全面发展,所谓琴乐“修身养性”很多是这方面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琴曲虽然十分高深。


而技巧却相对简单,追求“大乐必简”的境界,其用意也有让更多的人能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这也符合儒家提倡的“有教无类”的主张,为社会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可能。


但目前古琴的考级,明显与古琴的这种传统优势背道而驰,从考级的要求和级别来看,很明显是重艺轻道(修养)的,我们说古琴音乐很高深,实际是指传统音乐而言,但在考级曲目中,绝大部分高深的传统曲目却由于其技巧相对简单而列入较低级别。


如佛曲《普庵咒》仅列入六级,表现道家思想的《鸥鹭忘机》《岳阳三醉》及表现“厚德载物”功效的《高山》也仅列五级,甚至有“荡滁邪秽,消融渣滓”功效的《文王操》也只列六级,而仅有按现代思路创作的,音乐表现性强,思维简单,技巧复杂的现代乐曲均列入最高级别,如“楼兰散”(九级),《梅园吟》《三峡船歌》《江雪》《风雪筑路》《春风》(以上均为十级)。


这样会误导人们形成这样的观念:音乐艺术性高低是由技巧决定的,技巧越高,音乐水平越高,乐曲技术难度越高,其艺术性也越高。这种观念一旦形成是十分荒谬和有害的,尤其对古琴音乐文化更是如此,由于古琴文化的非职业性质,一般人不可能象职业琴家那样拥有大量时间来作技巧上的训练。




所以,拿着职业的高难度技巧要求一般的爱好者也是显失公平,这一点上,古人的豁达和充满智慧应该让我们深深敬佩,没听说过钟子期擅长演奏什么琴曲,而只是凭其高超的音乐领悟能力成为俞伯牙“高山”“流水”的知音而列入琴家历代贤者之一,古人深深懂得,考察非职业一般人的音乐水平应以音乐领悟能力欣赏能力为准而不应该以音乐表演能力为准,这样的智慧,难道不该我们接受吗。


音乐考级的做法,不仅对古琴音乐是有害的,对其它一般的音乐教育也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中国以前并无考级之说,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也没实行这一制度,只有英国在实施这种制度,由于我国香港长期为英国占领,所以这一制度也带到了香港,进而扩展到台湾,但港台实施这一制度只是作为乐器教育的资格认定,比当今大陆音乐考级的范围小得多,可见音乐考级做法并不为全世界认同,其效果可想而知。


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流弊甚多:比如,过度注重技巧,忽视修养,教材单一,眼界狭小,为考级而考级,盲目拨高……。这样的教育,会让人掌握一些音乐技术,而对本身的热爱与追求,音乐的感觉,领悟能力帮助不大。甚至还会出现倒退。有一段时间,许多教育学家和音乐学家对这种形式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但考级之风还是刹不了,什么原因呢,圈内人很明白,考级之风助长了学音乐儿童及其家长的虚荣心,因而更有利于音乐人增加灰色收人考级,利益驱动是音乐考级的之风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古琴考级也不例外,甚至更为变本加厉。


在“古琴考级须知”中第十三条中除了规定了各种级别的价格外,还特别规定“跳级者须加前一级50%的考务费”,这样的规定在其它乐器考级中也没有的,这让那些习惯古琴追求同声求气,离孔方兄愈远愈好的老祖宗们摇头叹气:“有辱桐君”。据说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已出台凡今后艺术考级一律不作高考加分的规定,这真是个好消息,在一定程度上让音乐学习更加纯洁,音乐更能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更能起到“修身养性”作用。


古琴音乐在中国大地流传了几千年,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个性,所以,它与一般意义上的音乐有着本质的区别,这在当今世界发展的多元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拿另一种音乐文化标准要求它、规范它,无疑对有千年历史的古琴文化只能是一种破坏。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