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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的收费标准
2017-07-01 | 阅:  转:  |  分享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公示



第一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一、专利收费(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专利收费-国内部分

(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900

2.实用新型专利500

3.外观设计专利500

(二)申请附加费

1.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加收150

2.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加收50

从第301页起每页加收100

(三)公告、公布印刷费50

(四)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

(五)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2500

(六)复审费

1.发明专利1000

2.实用新型专利300

3.外观设计专利300

(七)专利登记费

1.发明专利200

2.实用新型专利150

3.外观设计专利150

(八)年费

1.发明专利

1-3年(每年)900

4-6年(每年)1200

7-9年(每年)2000

10-12年(每年)4000

13-15年(每年)6000

16-20年(每年)8000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1-3年(每年)600

4-5年(每年)900

6-8年(每年)1200

9-10年(每年)2000

(九)年费滞纳金

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

(十)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

(十一)延长期限请求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

2.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

(十二)著录事项变更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

(十三)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1.实用新型专利2400

2.外观设计专利2400

(十四)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3000

2.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

3.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

(十五)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每份)30

注:对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减缴按照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专利收费-PCT申请收费

(一)PCT申请国际阶段部分

1.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国

际申请费、手续费),其收费标准和减缴规定参照《专利合作条

约实施细则》执行,实际收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国际申请

日所在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计算。

2.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

(1)传送费500

(2)检索费2100

附加检索费2100

(3)优先权文件费150

(4)初步审查费1500

初步审查附加费1500

(5)单一性异议费200

(6)副本复制费(每页)2

(7)后提交费200

(8)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

(9)滞纳金按应交费用的50%计收,最低不少于传送费,最高

不超过《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中国际申请费的50%。

(二)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部分

1.宽限费1000

2.译文改正费

初审阶段300

实审阶段1200

3.单一性恢复费900

4.优先权恢复费1000

注: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PCT申请在进

入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减缴50%的实质审查费。

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初

步报告的PCT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免缴实质审查费。

由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

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

请求时,减缴20%的实质审查费。

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其他收费标准依照国内部分

执行。

专利收费-依据约定收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申请提供检索

和审查服务时,收取的专利收费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

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7〕270号)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标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布图设计登记费(每件)1000

(二)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每件)1000

(三)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每件每次)50

(四)延长期限请求费(每件每次)150

(五)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每件)500

(六)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请求费(每件)150

(七)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支付报酬裁决费

(每件)

150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

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7〕1186号)



三、专利代理人考试考务费(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专利法律知识科目(每人)13

(二)相关法律知识科目(每人)13

(三)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每人)17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

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7〕270号)





第二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收税标准

印花税(代收)(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印花税(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每件5元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1号)





价格咨询投诉电话:(010-62356655)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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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allanliuqi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