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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最全的安全类证件发证机关一览

 百战归来 2017-07-01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作为最基本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为一级和二级


1、二级发证:


中央管理企业国家级发证、非中央的省级发证

 (1)、安监局:危化品、烟花爆竹(市级初审)、非煤矿山

 (2)、煤监局:煤矿


 2、一级发证:

 

省级民用爆炸物品相关管理部门:民用爆炸物品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


二、经营许可证


 危化品分两种情况:一般的、剧毒的

 

1、一般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县级安监    (一般)


 2、剧毒、易致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市级安监   (剧毒)

 烟花爆竹的分两种情况:批发的、零售的


 3、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省级(或委托市级)安监(13 年改为市级(批发)


 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许可证:县级安监   (零售)

民用爆炸物品:

 

5、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省级民用爆炸物品相关管理部门(工商登记向县级公安备案,销售品种、数量向省级民用爆炸物品相关管理部门和县级公安备案) 


三、购买许可证

 

1、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所在地县级公安(包括购买备案)


 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所在地县级公安(购买品种、数量向县级备案)


四、使用许可证


1、危化品:市级安监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地县级公安(工商登记后向县级公安备案)


五、道路运输许可证通行证


1、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县级公安(始发地或运达地,注意是运输的始发地和运达地,注意和烟花爆竹的区别)


2、危化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许可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县级公安(运达地,注意和剧毒化学品的区别)

 

4、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县级公安


 六、其它证


 1、煤矿:釆矿许可证:县级国土部

 

2、矿长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国家级煤监


 3、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4、甲级安全评价资质:省级安监审核、国家级发证

 

5、乙级安全评价资质:市级安监审核、省级发证


七、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事件


1、影响全国、跨省的突发事件: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协调


2、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指定的部门


3、应急预案的指定、修订程序:国务院


4、部门规章行政处罚罚款限额:国务院


5、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授权的省级政府


6、职业病目录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安监、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7、首次使用或进口的职业病危害有关化学材料登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8、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伤残登记的制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


10、全国劳动合同支付实施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11、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组织调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安监


12、矿长安全资格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国家煤监.


13、危化品包装、容器的检验机构: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


14、禁止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的范围: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安监


15、危化品登记(生产、进口企业):国务院安监

 

16、特种设备的设计、安全附件的制造、安装、改造:国务院特种设备安监许可特别提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 


1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国务院特种设备安监核准


 18、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或市按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


 八、省级相关部门负责的事件

 

1、重特大突发事件: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


2、地方政府规章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省级政府 


3、职业健康检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4、执业卫生评价:省级以上安监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5、职业病诊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6、民用爆炸物品的销毀:省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县级公安组织监督


7、劳动能力鉴定最终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8、特种作业人员发证:省级安监及相关部门或委托市级 


9、施工单位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


10、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评价工作报告备案:评价项目所在地省级安监、煤监


11、特种设备维修:省级特种设备安监许可


12、气瓶充装:省级特种设备安监许可


13、特种设备维修单位经省级政府特种设备监督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维修


九、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的事件

 

1、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市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

 

2、煤炭生产许可证:市级煤炭管理部门


 3、危化品使用许可证:市级安监

 

4、剧毒、易致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市级安监(其他,县级)

 

5、危化品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市级安监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登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监


7、中央企业职业病危害顶目申报:市级安监(非中央的向县级申报) 


十、应急相关


1、重特大事故,各级任命政府组织指挥 


2、制定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十一、其它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国务院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需要在期满前60日向原考核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20日完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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