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計劃由2012年起,新高中學制的香港學生除了參加港澳台聯招考試外,也可以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成績報考內地高等院校。學生可以同時參加港澳台聯招考試及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計劃。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計劃推行的首三年作出了一些變動,參與內地大學由63所增加至2013年70所,2014年增加至75所,2015年增加至78所,2016年增加至84所,2017年再增加至90所。取消學生年齡限制,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可以(2、2、1、1)成績取錄。免試招生計劃接受考生合併連續2年考試成績,同一科目的兩次考試成績取較佳者。 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計劃的收生機制由首年的(平行取錄)改為(順序取錄),亦取消了(預錄取)機制。在新安排下,學生可選4所大學各4個學科共16個志願,順序派位,即每名學生只會獲1個學位取錄。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可填報4所學校志願,而每所學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院校的最低錄取要求為3、3、2、2,即四個核心科目的入學要求原則上應達到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三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二級。每間大學都會自訂招生名額及成績要求,大家可以到討論區,參考以往考生分享的資訊。希望同學、家長和老師們能多交流心得和分享資訊,讓往後的香港學生都可以得到相關的資訊。 最低錄取標準
(1) 除“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最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 3 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 2 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可為“3、3、2、2”或“3、2、3、2”。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2、2、1、1”。 (2) 招生高校可附加要求 (3) 學習經歷參考 |
|
来自: longshengsheng > 《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