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7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关于苏北五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复函》和盐城市人社局《关于发布2017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要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起予以调整。 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750元/月。参保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由市社保处直接调整到2750元。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各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18171元以上部分的,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如需咨询,可电话联系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85222711 85222729 85222730 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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