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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灭亲与宋代的司法回避

 无为洪建国 2017-07-03

大义灭亲与司法回避

为了无限拔高包公执法如山的高大全形象,后人还创造了一个大义灭亲、不近人情的包公故事:包公的侄子包勉,为萧山县令,因贪赃枉法被人检举,奉旨出巡的包拯亲审此案,查明真相后,下令铡死亲侄子。京剧《赤桑镇》《铡包勉》演的就是这个故事。

有人以 《赤桑镇》《铡包勉》为样本,著文批判:“法官担任与自己案件有牵连的裁判官,如果他有道德自律性,能够‘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的裁判案件的话,都会被冠以‘青天’的美誉。这正体现中国人从古至今一直关注的是诉讼裁判结局的公正性——实体正义,而忽略了法律程序和司法裁判过程的正当性——程序正义。”

编造出“包公铡侄”故事的旧时文人,与将“包公铡侄”行为当靶子的今日学者,其实都误以为传统司法制度不讲究亲嫌回避,才会出现大义灭亲的司法官,只不过前者将“大义灭亲”吹捧为美德,后者视“大义灭亲”为司法回避程序的缺失。然而,所谓的包公铡侄案决不可能发生在宋朝。

包拯生前留有一条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他的子孙也确实没有辱没祖宗,子包绶、孙包永年都居官清正,留有廉声。包拯显然并没有一个成了贪污犯的侄儿,又何须大义灭亲?

即便包拯确有侄子犯罪,也轮不到包拯来大义灭亲。因为宋代司法特别讲求亲嫌回避,在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都设置了非常严格而周密的回避制。

宋朝法院如果受理了一起诉讼案,在开庭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核定回避的法官。所有跟诉讼的原告或被告有亲戚、师生、上下级、仇怨关系,或者曾经有过荐举关系者,都必须自行申报回避。如果有回避责任的法官不申报呢?许人检举、控告。不用说,这自然是为了防止法官的裁断受到私人关系、私人情感影响,出现假公济私、公报私仇的情况。实际上也可避免发生亲铡侄儿之类的人伦悲剧。如果包拯的侄儿因为贪赃枉法而被告上法院,那包拯首先就得提出回避,决不可能亲自审讯此案。

不但与诉讼人有亲嫌关系的法官需要回避,在一起案子的审判过程中,负责推勘、录问、检法的三个法官,也不能有亲嫌关系,否则也必须回避。而且,法律还严禁推勘官、录问官与检法官在结案之前会面、商讨案情,否则“各杖八十”。

如果是复审的案子,复审法官若与原审法官有亲嫌关系,也需要回避;对隐瞒回避义务的法官,处罚非常严厉。甚至上下级法官之间也要回避——即有亲嫌关系的法官不能成为上下级。

这样的司法回避制度,可以说已经严密得无以复加了。那些批判传统司法制度欠缺程序正义的人,显然是将戏说误当成历史了。

宋亡之后才批量出现的“包公戏”,实际上跟宋代司法制度已毫无关系,顶多只能反映元明清时期的一部分司法观念与实践而已。借助“包公戏”批判传统司法模式是大而无当的,因为“包公戏”实际上遮蔽了发达的宋代司法文明。我写此文的目的,是为揭破这层遮蔽,重新发现优良的司法传统。

宋朝那些事儿|最有态度

(电影《新流星蝴蝶剑》剧照)

传统武侠小说里的那些元素,比如大量武功招数、打斗场面,在古龙这里通通欠奉。古龙推崇的是情绪与场面的铺陈,然后寒光一闪,这一点多少与日本的武士电影有些相似。至于掉下悬崖找本秘笈,或者吃个神丹妙药超级果子然后功力大进的练功养成模式,即使金庸都不能免俗,可是古龙早早就抛弃了这套路。传统武侠小说里的“金钱无限”模式,也被古龙所颠覆,大侠身上不再有不知道从哪里来但永远也用不完的钱,《欢乐英雄》里的郭大路和王动得经常去当铺,《三少爷的剑》里谢晓峰隐居打苦工,《大人物》里的大小姐田思思闯江湖,靠赶车换了几钱银子……即使是貌似不食人间烟火的楚留香,钱也不是白来的,他有不少地,还得打理,每年还有物业的相关财务报告。

但这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古龙的真性情。

说起真性情,这是一个被当下许多人误解的词。许多人都标榜自己真性情,并认为其他人都在装,可他们的“真”却仅仅是粗鄙无礼,然后把礼貌、为他人着想、生活讲究通通视为“装”。古龙则不是这样,他生活讲究,对现代化带来的好处甘之如饴,穿着则十分随性。他不掩饰自己的寂寞,也未曾对这个世界失去爱,所以,他笔下主角往往是孤寂浪子,却热血不息,即使世间再多诡诈阴暗,爱与温暖都可将之解决。能配得上“在黑暗中寻找光明”这句话的作家,在我心中唯有古龙。

对于一个十几岁的迷惘少年来说,古龙笔下人物往往是自身的投射,而爱与温暖则是前行动力。

还有他书中的女性描写,在那个没有电脑没有网络的时代里,亦是我最好的性启蒙。有人以金庸小说罕有床戏为例,认为古龙低俗,进而认为他物化女性,实则是男权思维。其实不然,与古龙的小说极其西化一样,他笔下女子也极具现代意识,更独立自主,完全跳出了传统武侠的套路。能写出这样的独立女性,又怎会是男权思维?我对独立女性的欣赏与偏爱,也完全拜古龙所赐。

当年,我曾将写出古龙式的小说作为理想,可惜才情不够,总是东施效颦。可就像“王小波门下走狗”自成体系一样,古龙门下亦有传人。于东楼与他同一时代,从代笔到自创,都是典型的古龙风格,可惜出手太少。温瑞安和黄鹰也都可算是古派传人,前者更是延续了武侠小说的辉煌,可惜挖坑太多、填坑太慢,后期又走火入魔,后者则只得其形不得其神,又英年早逝。

在武侠小说领域之外,也有古龙门下的存在。席绢写言情小说,就对古龙颇多模仿,因此也写出了与前人不同的言情小说。至于大陆的桐华等人,无论人物还是文字,也都有模仿古龙之处。

不过最得古龙神韵的作品,我认为来自电影领域。当年王家卫拍《东邪西毒》,从气氛到台词,都是以金庸的瓶子装古龙的酒。古龙泉下若能得见此片,必浮一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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